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精选三篇【优秀3篇】
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精选三篇
篇一: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实施情况备受关注。公务员法的出台,旨在规范公务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配套法规则是对公务员法的具体细化和补充,为公务员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报告。
一、公务员选拔和任用方面的实施情况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制度,强调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查结果,公务员选拔和任用方面的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各级政府和部门在选拔公务员时,注重考察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确保了人才的选拔质量。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也加强了对公务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提升了公务员的能力水平。
二、公务员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实施情况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根据自查结果,公务员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实施情况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公务员纪律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扎实。因此,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加强对公务员的考核和奖惩,严格执行纪律和规章制度,提高公务员的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
三、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的实施情况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队伍的建设要求,要求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自查结果,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的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各级政府和部门注重公务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加强对公务员的能力提升和素质养成。同时,也加强了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综上所述,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实施情况总体比较良好,但在公务员管理和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务员的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同时,也要继续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务员的作用,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篇二: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实施情况是评估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指标。公务员法的出台,旨在规范公务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促进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高素质化。配套法规则对公务员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为公务员的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和规范。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报告。
一、公务员选拔和任用方面的实施情况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制度,强调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自查结果,公务员选拔和任用方面的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各级政府和部门在选拔公务员时,注重考察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质,确保了人才的选拔质量。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也加强了对公务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了公务员的能力水平。
二、公务员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实施情况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根据自查结果,公务员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实施情况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公务员纪律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扎实。因此,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加强对公务员的考核和奖惩,严格执行纪律和规章制度,提高公务员的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
三、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的实施情况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队伍的建设要求,要求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自查结果,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的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各级政府和部门注重公务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加强对公务员的能力提升和素质养成。同时,也加强了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综上所述,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实施情况总体较好,但在公务员管理和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务员的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同时,也要继续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务员的作用,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精选三篇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推动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和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6月份确定为“公务员法集中宣传月”,7月份第一周为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集中学习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1
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21﹞43号)要求,我委对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公务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情况
201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委严格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特别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考录、调任、转任、考核、奖励、培训、回避、工资福利等法规文件,把公务员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委机关公务员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一)强化学习、抓实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委始终把《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则是贯彻和实施的重要的前提和保证。《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我委在强化机关公务员进行学习时,将学习宣传的重点放在了对原文的仔细研读上,吃透法律政策,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对我委全体公务员尤其是新入职公务员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和培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环节干部必须率先学习,普通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通过三会一课、印发原文读本等途径抓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调任、转任、回避和公务员登记等有关规定
一是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确保“全员准确登记”。二是公务员调任、转任,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调任、转任。三是加强公务员轮岗制度的落实。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轮岗,确保公务员交流轮岗制度落到实处。四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调任、转任、录用工作中,从严执行公务员回避制度,凡遇处理公务过程中涉及公务员本身利益及其亲属利害关系的,该公务员必须回避。
(三)科学管理、依法行政,抓好贯彻落实公务员日常管理情况
1.认真开展公务员考核、培训工作
一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平时考核,确定“好”等次人数,并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二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认真组织公务员教育培训和在线学习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公务员在线学习,确保公务员参学率达到100%。
2.公务员退休、辞职和辞退。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退休的规定,依法办理退休相关手续;根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认真清理公务员相关情形,目前无退休公务员,无管理对象辞去公职和被辞退的情况。
三、公务员权益保障情况
(一)公务员福利、待遇执行情况
我委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执行,按时申报工资调整资料,按规定的标准足额、及时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公务人员正常待遇。
如无紧急事务需处理,国家法定节假日均未安排工作,保证了公务员的正常休假和带薪休假。
(二)公务员培训
我委始终高度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一是领导带头学习,根据学习内容把范围扩大到全体机关干部,引导机关干部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二是我委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素质培养和行政能力提升,全委上下形成了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为民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执行政策、落实规定等均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我委也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
四、存在的不足和查找出的问题
一是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文件学习的还不够深入、研究的不透,需要加大学习和宣传的力度。
二是公务员整体素质与实际工作需求有很大差距。还需加大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培训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是制定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文件的工作办法不及时。
五、整改措施及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公务员和公务员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在职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集中力量,统筹谋划,完善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文件的实施办法、方案,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建议定期举办旗级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加强对旗直部门公务员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
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党组制定《公务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自查方案》,对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公务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务员法律法规重视情况
我局自20XX年成立以来,按照全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统一部署,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始终把学习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组织全局干部集体学习,局党组成员和人事干部带头讲解,领会精神,特别是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转任、转隶、考核、奖励、考录、培训、回避、工资福利等方面,把公务员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局机关公务员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以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组长,局纪检干部、人事干部任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的学习贯彻宣传,引导我局公务员了解和把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是严格按照《X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设置职级职数,核定我局公务员职级职数,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按规定范围、规定条件、规定职级、规定待遇对局机关X名公务员实施了职级套转,做到不漏一人。二是在后续职级晋升工作中,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在职数范围内拟制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做到方案准确、程序规范。20XX年6月以来,局机关共组织X批次公务员职级晋升,共晋升职级公务员X人次。经自查,我局无擅自扩大设置范围、突破职数比例限制、放宽任职条件等情况,也无未按照规定的职务职数要求、资格条件及程序等确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情况。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转任、转隶、考录、回避和公务员登记等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一是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确保“全员准确登记”。二是公务员转任、转隶,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转任、转隶。根据工作需要,20XX年以来,先后有X名同志转任我局工作;
X名同志转隶我局工作。按规定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履行考察、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公示、个人征信查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人选等程序,确保了转任、转隶人员条件合规、程序规范。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工作程序。20XX年,通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考录,录用人员1名。四是加强公务员轮岗制度的落实。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轮岗,确保公务员交流轮岗制度落到实处,先后对关键岗位正职进行交流轮岗,无应交流轮岗而未交流轮岗的情况。五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转任、转隶、录用工作中,从严执行公务员回避制度,凡遇处理公务过程中涉及公务员本身利益及其亲属利害关系的,该公务员必须回避。
(三)认真开展公务员考核、培训工作。
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考核。一是制定《20XX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设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公务员的奖惩依据文件规定和程序办理,对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年度考核奖金。二是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主要考核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等,对局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每季度开展考核,确定季度考核等次,并强化结果运用。三是认真组织公务员教育培训和在线学习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公务员在线学习和能力素质提升教育,确保公务员参学率达到100%。四是组织新招录人员参加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学习,着力提升新进人员在能力素质、岗位适应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查找出的问题
一是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文件学习的还不够深入、研究的不透,需要加大学习和宣传的力度。
二是公务员的培训力度还需加大,培训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整改措施及下步打算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公务员和公务员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在职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集中力量,统筹谋划,完善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文件的实施办法、方案,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3
按照《关于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泸市公局?2011?147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业务经办股室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贯彻学习会和工作布置会。经自查,我县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均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内,严格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的规定条件进行录用、任职定级、工资福利、奖惩、回避、交流等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未发现违反《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等行为,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自20xx年1月1日《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局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为工作切入点,不断强化公务员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首先,我们将《公务员法》列入政府序列公务员在职培训的内容之一,全员订购《公务员法》学习读本,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网络考试等加强对《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率100%,考试合格率100%;其次,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订购《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并将其作为组织人事干部必备工具书,打造精通业务的人事干部队伍;第三,为形成贯
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有效监督公务人员履行职责,在每年的法制宣传周及重大宣传活动中将《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作为宣传内容之一向群众发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第四,将《公务员法》作为古蔺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的内容之一,提高领导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决策水平。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情况
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内进行公开考录,年龄条件设置规范,专业设置科学合理。20xx年1月1日至今,我县共参与公开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考试6次,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304名,包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32名、五项计划人员19名、优秀村干部6名、少数民族9名。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序列共有公务员1267名,其中县级机关682名、乡镇585名;参公管理人员261名。(分年度明细见附件1)
(三)公务员登记情况
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务员制度入轨运行的基本保障,为了加强对公务员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公务员法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公务员法实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是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对20xx年在职的原国家公务员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并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日常登记办事指南》、《公务员日常登记填表说明》等一系列工作规范,确保了公务员登记工作登记及时、信息准确、格式规范和不重不漏。
(四)公务员考核奖励情况
每年12月下旬,结合我县干部管理权限,下发公务员年度考核文件并严格按照个人总结、大会述职、民主测评、评定等次、审核备案、反馈执行等程序组织实施,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原则控制在15%以内,并对上年度目标管理奖获得一等奖的单位予以“向上取整”的政策倾斜,近五年来,政府序列考试2068人次,优秀等次人员319名,称职等次人员1607名,不称职人数5人,不确定等次人员137名。我局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岗位交流、奖优罚劣的主要依据之一。(分年度明细见附件1)
(五)公务员培训情况
我局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的规定,圆满完成了市局、县委、政府下达的培训任务。同时,我局还组织全局人事干部积极参加全市人事干部轮
训,提升了全局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公务员纪律惩戒和申诉控告情况
20xx年1月1日以来,我局不存在处分公务员和受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情况,处分决定均为县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全部处分决定均按政策执行到位。
(七)公务员退出情况
20xx年1月1日以来,政府序列管理对象不存在辞退公务员及公务员辞去公职情况。
(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情况
在政府工作部门中,共有33个事业单位被原省人事厅批准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xx年已对符合过渡登记条件的176名人员进行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资福利待遇已按规定全部兑现。
二、工作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措施
1、定向考录少数民族考生,让少数民族考生崭露头角。根据我县少数民族乡镇后备人才发展规划,我县创新考录措施,拿出名额定向考录少数民族考生,使得少数民族中的优秀考生脱颖而出,让少数民族考生走进公务员队伍,增加了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机会,促进了少数民族乡镇工作的开展。
2、对自愿申请或组织批准交流的国家公务人员完善身份性质登记手续。一是对公务员自愿交流到参公管理单位或
事业单位的,及时办理参公管理人员登记或事业人员聘用手续并在原个人《公务员登记表》的备注栏标注“本人自愿申请 本表失效”的签章;二是对调任副科级的人员及时进行公务员登记,切实保障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3、随着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入轨工作的推进,结合在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入轨工作中暴露出的历史疑难问题以及《公务员法》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的实际,我县撰写了《公务员进入渠道法定 改变财政供养体制慎行》的政策探索性文章和《进入有规定 转任须自愿》的领导访谈文章,帮助理清了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区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单机版的《公务员登记管理系统》已不适应网络快速发展的现状,由于基层人事干部变动频繁和办公条件有限,信息重复采集、信息错误现象时有发生,给加强基层公务员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2、受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职数的限制,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难,未能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xx年12月31日,在乡镇机关的585名公务员中,科员占356名,其中41岁以上科员就有204名,51岁及以上占78名,分别占乡镇机关公务员总数的60.85%、34.87%、13.33%;在县级机关的682名公务员中,41岁及以上的科员有127名,占县级机关公务员总数的18.62%。部分公务员虽
然工作表现优异,但最终还是以科员退休;同时,很多在副科、正科职务上兢兢业业工作十几年的领导干部同样受上一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职数限制和年龄限制,注定到退居二线时仅能得到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或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容易产生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得过且过思想,不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
3、行政编制总数已不满足工作需要。由于我县行政编制是在古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处于全省全市最低线的时候定编。同时,由于缺乏预见性,在精简机构编制时,我县超任务精简编制上交市级统筹,但随着近几年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部门工作量大、任务重、行政编制严重不足日趋显现。在25个政府部门中,有5个部门行政编制在10名以下,14个部门行政编制只有15名左右,为完成工作任务,行政事业单位混岗使用普遍。
三、建议意见
1、以省级或市级为单位,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实际,建立包含录用、任职定级、考核、培训、职务升降、奖惩、退休等基础信息的《公务员信息登记系统》,继而推广建立全部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库,并与组织部门、机构编制、财政部门等实现信息联动,克服基层人事干部变动频繁、基础信息重复采集、信息准确性不高的不足。
2、细化明确提高基层公务员福利待遇政策条件,让《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公务员职
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中“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的规定,但规定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已出现全省各县区执行情况不一的现象,有的地区是市级统筹,有的是县区统筹,甚至还有许多县区尚未执行。建议以省级为统筹单位,对《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中“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享受向一级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生活待遇”的“任职时间”、“级别条件”等进行明确,比如对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符合《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中“晋升非领导职务须具备的任职年限条件”的规定年限并在级别达到“职务与级别对应表”的上一职务层次对应级别范围的最低级别后,经考核合格,即可享受上一级非领导职务的生活待遇。同时,在工资福利政策中,明确“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公务员,任现职每满5年并考核合格的,除执行5年晋升一个级别外,再晋升一个级别”,便于基层兑现政策。
3、建议省、市调剂增加我县行政编制,确保工作所需。古蔺县地处川南边陲,与贵州毗邻,属老、少、边、山、穷地区,曾经的“引才难”、“留才难”已经转变成“急需优秀人才,但又无编制引才”的尴尬局面,成为人事人才工作面临的新难题。目前,我县共有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
2033名,服务于85.2万古蔺人民,幅员辽阔,为使行政机关的高效运转,杜绝行政事业人员混岗现象,急需省、市调剂增加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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