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研报告范文3篇(精彩3篇)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研报告范文3篇 篇一
标题: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引言: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党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我们开展了一次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撰写了本报告。
正文:
一、调研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我们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调研时间为2022年1月至2月,范围涵盖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二、调研目的
1.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探索如何更好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3.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调研方法
1.问卷调查:我们设计了一份问卷,包括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并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向调研对象发送。
2.访谈:我们还对一些重点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访谈,以了解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四、调研结果
通过对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整理和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主要结果: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各级党组织中得到了重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等。
2.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认识不足、应用不当等情况。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2.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推动其在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3.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确保其有效运行。
结论:
本次调研为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指导。我们相信,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效。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研报告范文3篇 篇二
标题: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引言: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力量,他们的廉洁自律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根据一次调研的结果,我们撰写了本报告,旨在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正文:
一、调研背景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调研时间为2022年1月至2月,范围涵盖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二、调研目的
1.了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探索如何更好地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3.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调研方法
1.问卷调查:我们设计了一份问卷,包括了涉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并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向调研对象发送。
2.访谈:我们还对一些重点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访谈,以了解他们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方面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四、调研结果
通过对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整理和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主要结果:
1.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教育方式不多样、教育内容不全面等。
2.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方面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尚未得到广泛推广。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2.创新教育方式,多种途径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满足党员干部的不同需求。
3.加强教育内容的研究和更新,确保其与时俱进。
结论:
本次调研为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指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只有通过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才能真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研报告范文3篇 篇三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四种形态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研报告范文一
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鲜明导向,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推动监督执纪方式转变,关口前移,把纪在法前要求具体化,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提高监督执纪工作实效。2017年1-4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39次,其中:开展谈话函询20件20人,同比上升400%,(谈话10人,函询10人);党纪轻处分6件6人,同比下降50%(警告2人,严重警告4人);党纪重处分12件12人,同比下降37%(开除党籍12人);给予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与去年持平。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占51.28%。
一、对四种形态的认识和理解
2013年以来,德宏州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腐败案件。原州委常委,州长孟必光、州政协主席杨跃国以及州交通局局长闫信统,州林业局局长钱强等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9月王岐山书记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论述,要求我们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也就是说,今后我们工作的重点是把违纪问题查实清楚,而不再是刻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
首先,四种形态体现了全覆盖。从监督的对象看,它针对的是全体党员,要求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党。其内容函盖了所有小毛病和大错误直至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等各种情况。改变了原来那种抓大放小的情况,现在是既抓大也不放小,从盯少数向监督全体党员转变。
其次,四种形态体现了从严。无数的腐败案例证明,党员的违法无一不是从违纪开始的,杨跃国、钱强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就是党的纪律意识淡漠,没有底线的结果。当法律的红线遭到践踏,纪律的底线也就荡然无存。四种形态就是在党员违法前设置了纪律防线,以纪律为尺子准确标出了管治的刻度,防止党员干部从纪律底线退守到法律底线。要求我们从贪大求全向快审快结快移转变,进一步诠释了纪严于法的要求。
第三,四种形态体现了治病救人。第四种形态提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就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目的就是对绝大多数党员采用纪律处分的方式进行教育和挽救,坚持抓早抓小、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做到未病先治,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摒弃违纪是小节、违法才查处的惯性思维,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学习,狠抓责任落实。一是紧扣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 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每周一学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分层分批开展纪律教育,强化广大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二是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和纪委(纪工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三是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召开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把中缅跨境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全州反腐败总体部署,出台了《中共德宏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法》,2017年成功抓获2名外逃人员。四是加强任务部署和工作推动,2017年1-4月州纪委召开案件线索排查会议4次,听取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汇报,州纪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具体案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和办法,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规范管理,强化问题线索处置。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标准确定处置方式,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每一件线索,按照此处置标准规范提出处置意见,填写相关统计表、登记表,建立线索处置业务台账,基本实现了问题线索月分析、季排查。 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对每个问题线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按时上报省纪委。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制定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办理程序。把实践好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体现监督执纪方式的多样化、灵活性。三是完善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加大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排查力度。通过认真进行筛选、详细排查,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不失管。以六大纪律为标尺,严格按处置标准和方式,坚持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慎重对待和处置每一个问题线索,加大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分清主次,区别对待,严守办理时限,强化动态监管,做到线索处置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制定《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制度(试行)》等规定,2017年1-4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7件,其中:拟立案44件,初核77件,谈话函询20件,了结48件。涉及县处级13件,乡科级38件,一般干部5件,其他人员41件(其中:吸毒人员20人)。无暂存件,实现了问题线索动态清零。
(三)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扯袖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规定》、《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的通知》等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函询,及早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四)落实责任,强化审查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关于纪律审查安全检查和事故责任追究通报精神,层层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格局,自觉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尤其是谈话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安全纪律作为铁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违反安全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严查处。全面推进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用房改造项目建设,高效完成了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场所改造提升,建成州级谈话室3个,县市谈话室5个,成立德宏州廉政教育管理处,加强对州级纪律审查场所的管理。无安全事故发生,保持了依纪依法纪律审查人员零违纪和安全文明纪律审查零事故。
制定出台《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保密制度》,正在制定《德宏州廉政教育培训管理处纪律审查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州谈话安全工作的规定》、《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州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程。
三、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一些习以为常,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屡禁不止的问题,按照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大家感到普遍不适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依然保持原有的工作模式,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跟上,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和违反纪律是小节的错误认识还未得到根本转变。加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不够,一些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认识存在不足,片面的理解四种形态,导致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三转落实不到位。四种形态是深化三转的方向,要求我们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持续不断推进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四种形态运用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三转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加之与 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尚未健全,在实际中不好操作,致使四种形态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还没能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运用,还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好四种形态,最终落脚点在于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这既是对纪委的要求,也是对党委的要求。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干部管理等是由各级党委组织实施。因此,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各级党委(党组)的职责所在,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但在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委(党组)在运用四种形态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晰。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肩负的主体责任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四种形态前面有监督执纪四个字,就应该是纪委的主业主责,对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要求标准等方面理解不深不透、这些问题,越往基层越普遍、越严重,致使两个责任的落实难于完全到位。
(四)谈话函询后续核实工作不到位。四种形态的提出,影响最直接的就是问题线索处置,而在线索处置方式中,影响最大的当属谈话函询方式。谈话函询本身不是党纪处分也不是组织处理的手段,而是问题线索处置的一种方式。作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五类处置标准之一,谈话函询环节对线索反映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谈话函询,不但对被反映的干部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也有利于纪委减少初查核实的工作量。工作中运用好谈话函询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出手就显得尤为重要。对反映问题一般性或反映问题不实,反映问题笼统,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于查证核实的线索,就采用谈话函询方式。但由于谈话函询时间、范围、形式有限,很难把一个问题谈深谈透或说明清楚,而且对谈话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很高,既不能过于直奔主题,又不能迂回过长时间,即便非主观故意也会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透露出去。实践中,有的干部并没有把谈话函询当回事,谈完话或函询过后依然我行我素。因谈话函询工作结束后,就没有了后续的监督核实工作,影响了谈话函询的实际效果。2017年以来,共进行谈话函询47次,均未进行过核实
(五)派出机构和乡镇纪律审查工作不到位。2017年1-4月全州56个乡镇纪委(含农场)中有50个乡镇和州、县两级派驻机构没有开展纪律审查。纪工委和乡镇纪委,对纪在法前、问题线索五种处置分类、如何实现四种形态等新的纪律审查要求认识还不到位,甚至有的还不知道四种形态是哪四种,纪律审查工作相对薄弱。
(六)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律审查力量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特别是基层人才缺乏、人员不足问题尤为突出。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和四种形态精神作为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采取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和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大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宣传教育,形成学习宣传四种形态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建立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机制。使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常态化,成员之间敢于相互批评、善于相互提醒,把 四种形态 贯穿于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二)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三转。 一是传导压实两个责任。对照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定以及州委实施办法,厘清纪律审查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班子所在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以及上级纪委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制度。三是持续发力深化三转。强化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以两个责任深化三转,把职能、方式、作风的转变聚焦到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职责上,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定期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败形势,推动纪律审查方式创新和质量提升。
(三)践行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一是在问题线索处置中体现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原则,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专题分析、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帮助。坚持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做到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二是在执纪审查中体现四种形态。紧盯三类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对审查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关口前移,加大谈话函询后续监管力度。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谈话函询有没有实效,既有谈话函询对象个人的原因,也有纪检干部在这方面存在的短板。 围绕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方式,结合实际工作,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相应的后续监管配套制度,在谈话函询中体现四种形态。进一步扩大谈话函询工作覆盖面,加大谈话函询工作力度,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增强谈话函询的政治和法纪效果,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五)重心下移,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向基层延伸。一是落实监督责任。以基层群众不满意的地方作为着力点,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为抓手,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县乡,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二是督促基层深化三转。推动办案力量向乡镇一线倾斜,加强培训指导,切实解决好乡镇纪委职责不清、工作发散的问题。三是推进基层反腐。不断拓展案源渠道,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积极探索和完善派出机构和乡镇纪律审查工作新途径。
(六)坚持严管厚爱,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把四种形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并加以贯彻落实,加大四种形态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解决不会干、不想干、不敢干的问题,建立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研报告范文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7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监督执纪这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以及纪律检查机关的责任担当。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基本要求及落实的主要情况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应以坚强党性和责任担当,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内涵,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一是体现维护贯彻落实党章党规的要求。四种形态如同纪律尺子的四道刻度,既给出了量纪的适用情形,又明确了执纪的党纪解释,既用纪律尺度衡量违纪行为,又剑指深层次的党性观念和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有助于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根本问题。要回归党章原教旨,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覆盖全面、有效管用的党内监督,使尊崇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以纪律规矩的尺子来衡量全党,严厉惩处极极少数,常态严管最大多数,实现管全党、治全党。二是体现纪律规矩挺在前的实践。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使命决定了党规党纪必须严于国家法律。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的底线由触犯法律前移至违反纪律,用党的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发现不守规矩现象马上去管,看到违反纪律行为就及时处理,从小节抓起,设立带电的缓冲区,防患于未然,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监督执纪的思路、方式和重点要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管少数转向管全面,始终用纪律思维分析问题、按纪律标准处置问题、以纪律语言揭示问题,努力把纪律和规矩管到位、严到份,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三是体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管党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既是问题清单,也是责任清单。各级党委必须责无旁贷地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纪委的职能定位必须按照党章回归本职,落实两个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 四是体现治病救人、惩教结合的原则。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往往是从犯小错开始。四种形态设立层层关卡,目的就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通过抓好前一种形态,减少后一种形态的数量;以后一种形态的执行到位,倒逼前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彼此之间互相促进,有机互动。
(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本要求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挺纪在前、执纪必严,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丰富实践价值。一是对症施治提前查。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创新,对作风建设和反腐败问题,必须打一场持久战。不论减少腐败存量还是遏制腐败增量,都要有多样化的执纪监督方式。四种形态归纳出歪风顽疾存续的四种状态,给清理已发、震慑新发以路径指引。其中,以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等雷霆手段清存量、遏增量,强化不敢腐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柔性措施,增强党纪存在感,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党员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被动敬畏到自觉遵循。由此,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为阻增量和不能腐、不想腐夯实基础。领导干部从量变到质变、从违纪到违法,实际上是有一个过程的。按照这种形态的标准和要求,调整执纪监督力量和工作摆布,就前移了监督执纪关口,避免小苍蝇长成大老虎。纪律审查工作要治病救人,有些小病不治,到了更加严重的程度,比如到了肿瘤甚至是癌变的程度,可能该切除的就要切除了,这就相当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了。在执纪监督、纪律审查中,也要遵循对症施治,标本兼治基本的原则和方法,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实到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马上管,有人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实际上是增加了执纪监督工作的提前量。四种形态作为依规治党的原创成果,既给出了量纪的适用情形,又明确了执纪的党法解释,是对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内监督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实举措。而且,由于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住纪律这个根本,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找到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互动关系的黄金分割线,必将对正纪反腐的实践进程产生正本清源的深远影响。二是发现苗头马上查。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不让好同志违纪,不让小苍蝇变成大老虎,这是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运用四种形态的一个目的。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而不是仅仅管住极极少数的严重违法犯罪党员干部。通过从小节抓起,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这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三是大案小案一起查。在对四种形态的理解上,有些党员干部和群众还有些疑惑。有些人认为,过去我们的同志要么就是好同志,要么就是阶下囚,该如何来理解和改变这种状况?在实践中发现过去有一种倾向,纪委往往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从结果上看,这是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一个原因。查出党内的腐败分子,不仅对于干部队伍是一大损失,对于我们党恐怕是更大的损失。希望党内的干部都应该是好同志,在这个背景下,一方面要雷霆万钧,但是更多时候,雷霆万钧的背后是菩萨心肠。这四种形态,更多的是一种菩萨心肠的心态,如何让党员干部在容易出问题、刚刚出问题的时候,及时予以提醒、纠正,这样就能防患于未然。只有把错误的苗头及时遏制住,党员干部才会成为党的好同志。对于四种形式的提出,也有一些人提出了一种担忧:是不是纪委从此之后不怎么查大案了,去管常态化的感冒去了?四种形态并不意味着纪委从此之后不再查大案。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依然要坚决惩处少数和那些极极少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误读,主要原因是有些同志在主观上错误地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反腐败。实际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这四种形态是严格依据纪律这把尺子进行划分的,也是纪委履行职责的重要遵循。四种形态环环相扣、科学有效,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宽了,而是更严了;而对各级党委和纪委管党治党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
如何更好地理解四种形态,一方面需要纪检干部更有担当、更有责任;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自身也应该对纪检部门的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纪检部门的同志找你谈话,这是关心你、爱护你。严就是爱,给你挑小毛病、抓小刺,就是让你将来别变成大毛病、大刺,看起来是严,其实背后是种深层的爱。希望能有更多的党员干部能理解这种心态,不再畏惧纪检部门的谈话。因此,把握好、运用好四种形态,将给我们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带来一个新的局面。
(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的主要情况
派驻市扶贫办纪检组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高度重视,并在具体工作中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是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四种形态是对纪检机关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纪检组首先从提升思想认识着手,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以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党章》的学习,培养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尤其以《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颁布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遵守党规党纪,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廉洁奉公。二是不断转变执纪方式。纪律审查是纪检部门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纪检组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结合实际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实行关口前移,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三是不断拓展监督举措。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纪检组在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基础上,针对扶贫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扶贫资金的特殊性,把监督工作向区县扶贫部门延伸,主导并推进义务监督员、公示公开的等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早期发现问题的能力。四是不断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组主体责任的要求。纪检组根据市委、市纪委文件精神,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到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各方面,不断推进、压实两个责任 落实和深化。
二、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做法、经验及成效
(一)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本上要靠不断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党组和纪检组的担当精神。一是制定《市扶贫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厘清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不断深化三转,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管部门负责,使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二是下发《市扶贫办领导和机关处室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具体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并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关要求。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处室领导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的末端落实。
(二)创新监督方式,将党风廉政工作向区县延伸
坚持工作职责和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到哪里,监督管理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一是与区县扶贫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7年3月,首次召开全市扶贫系统党风廉政会议,办党组书记刘戈新对扶贫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纪检组长关力对年度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市扶贫办党组与各区县扶贫办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对区县扶贫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根据扶贫资金的高压线性质和资金切块下达区县的实际,市扶贫办党组研究决定,将党风廉政工作向区县延伸。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力量,先后对开县、黔江、秀山、酉阳、彭水等5个重点贫困区县扶贫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约谈,对2个区县区县扶贫办机关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召开财政、审计、检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扶贫资金监管的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加强监管对策措施。
(三)坚持抓早抓小,深化作风建设
落实四种形态的要义之一就是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未雨绸缪。一是分层次约谈机关干部。制定年度约谈方案,对新进党组成员、关键岗位人员、新提升人员、新进人员分层次开展廉政约谈,提出遵守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二是节假日下发廉洁守纪通知。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下发廉洁守纪通知,并组织明察暗访。三是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坚持在每个节假日都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及送上温馨祝福,又提出遵规守纪要求。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扶贫攻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集体议等方式,指导在驻部门定期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三、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点及原因分析
尽管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组履职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长期以来,由于纪检组干部习惯了原有的工作模式,对四种形态在思想上还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加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不够,致使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二是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滞后。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致使没有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所以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还需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从认识层面来看,两个责任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党组和纪检组对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还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从机制层面来看,未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追责办法,责任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缺乏体细化的操作规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执行难的问题。从效果层面来看,党组和纪检组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能够做到认识准确、执行到位,但具体到下属的每个处室,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
四、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当前,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在三个方面取得实效:一是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进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已经实施两年之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考核评价体系和追责办法还不够具体完善,缺乏操作性,造成执行难。建议出台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和追责办法,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两个责任落实。二是同级监督要有新突破。监督下级容易,监督同级难,同级监督问题解决了,下级监督问题也会迎刃而解。建议出台对同级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以上行下效的方式推动同级监督问题得到真正落实。三是派驻机构改革要有新举措。其一,派驻人员的供给关系和各种保障都由驻在单位统一负责,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派的权威。其二,长期驻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同一个食堂吃饭,抬头不见低头见,日久天长,对监督执纪效果也带来一定影响。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议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除了横向上实现全覆盖,还要纵向实现垂直管。在此基础上,通过加大派驻人员的流动性来增强监督执纪的效果。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研报告范文三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近日,驻中宣部纪检组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结合归口监督单位工作特点,提出6个方面20条措施,推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实践。
切实落实好各级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开好民主生活会。督促各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中按照党章规定,对照主体责任,认真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查找自身和分管部门、单位、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班子之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批评提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各级纪检机构经常向各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了解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抓早抓小、及早发现和处理问题;经常向各单位各级领导班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动态情况,督促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动态分析归口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定期评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各级纪检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分层级与各单位领导干部深入谈心,与党员群众广泛接触,掌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活情况。在此基础上梳理应当重点关注的现象、问题、人员,对各单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全面梳理现存问题线索,及时处理新收到的问题线索。纪检部门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和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逐一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不贪大弃小,不搁置线索。
把谈话提醒经常化
开展追求高标准谈话。纪检部门或单位负责同志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要求,通过谈心谈话进行正面倡导,引导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坚定追求思想和道德高标准,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开展无问题谈话。纪检部门在定期走访、驻点办公、蹲点调研、参加会议、座谈交流等日常监督中,从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随时随地作出提醒。
对值得关注的对象进行约谈。对新任职的干部、临退休的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由纪检部门进行或委托进行谈话提醒。
围绕廉政风险点开展约谈。根据各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纪检部门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展约谈,督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解决内部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开展有反映约谈。对群众有一般性议论的党员干部,或者有举报、虽不能排除违纪可能但线索笼统的党员干部,由纪检部门向其提醒,或通过单位负责同志约谈提醒。有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问题反映的,向主要负责同志提醒。
开展诫勉谈话。对经核查有轻微违纪行为但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由纪检部门组织或委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在线索处置中用足用活谈话函询方式
对问题线索经研判属于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尽量采用谈话函询的方式,要求被反映人实事求是作出情况说明。
对答复函未说清问题的,采用谈话方式进一步了解。谈话函询与其他处置方式综合使用。加大对谈话函询答复情况的核查力度,对经核查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严肃处理,构成立案审查条件的坚决立案,从重处理并予以通报。
强化谈话函询结果的运用。对应当整改的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甚至屡谈屡犯的,严肃处理。
对少数、极极少数施以重拳
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搞四风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有计划有组织查处假年龄、假学历、假婚姻,浪费宣传文化项目经费等问题。
转变纪律审查理念和方式。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违纪者综合运用党纪、政纪处分及时作出处理。
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要按规定严肃问责,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加强对归口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工作的督促指导
督促各单位机关纪委认真落实有关沟通协作机制。驻中宣部纪检组督促各单位及时移交收到的反映司局级干部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定期报备反映正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中征求党风廉政情况书面意见等制度。
督促各单位机关纪委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月报制度,各机关纪委按月向驻中宣部纪检组报告贯彻落实四种形态的统计数据。把落实情况纳入机关纪委向纪检组述职的内容。
督促加强各单位机关纪委队伍建设。督促各单位健全机构,配齐职数,充实人员。同时,驻中宣部纪检组加强对各单位机关纪委的工作指导,提高机关纪委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