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矛盾分析调研报告【经典3篇】
农村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矛盾分析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干群关系的矛盾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深入了解和分析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调研。通过走访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干部,我们整理了以下的调研报告。
首先,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对税费负担的增加感到不满。由于税费改革的推进,农民在各项税费上的负担增加了不少。特别是一些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如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等,给农民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压力。农民普遍认为这些税费的增加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福利和保障,导致了他们对税费改革的不满情绪。
其次,税费改革后,农村干部与农民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不足。农村干部作为政府的代表,应该与农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然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农民对于税费改革的具体政策并不了解,也无法及时了解到政府的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这导致了农民对税费改革的误解和不满,同时也加大了干群之间的矛盾。
再次,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的利益保障存在问题。虽然税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农民的福利待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地方的农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和补偿。例如,一些地方对于农民对耕地占用税的缴纳并没有给予相应的补偿政策,导致农民对税费改革的不满情绪进一步加剧。
最后,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农民对税费改革的不满情绪和对干部的不信任,使得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性面临一定的挑战。农民普遍认为政府在税费改革中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导致了他们对政府的不信任感。
综上所述,农村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的矛盾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民对税费负担的不满、干部与农民之间的交流不足、农民利益保障存在问题以及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等方面。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解释,提高农民对税费改革的理解和认同;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对农民的福利保障力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只有这样,农村税费改革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农村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矛盾分析调研报告 篇二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农村干群关系的矛盾问题日益凸显。通过对农村地区的调研和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税费改革后,农民对税费负担的增加感到不满。尽管税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农民的福利待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民的税费负担却明显增加。特别是一些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如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等,给农民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压力。农民普遍认为这些税费的增加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福利和保障,导致了他们对税费改革的不满情绪。
其次,税费改革后,农村干部与农民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不足。农村干部作为政府的代表,应该与农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然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农民对于税费改革的具体政策并不了解,也无法及时了解到政府的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这导致了农民对税费改革的误解和不满,同时也加大了干群之间的矛盾。
再次,税费改革后,农民的利益保障存在问题。虽然税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农民的福利待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地方的农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和补偿。例如,一些地方对于农民对耕地占用税的缴纳并没有给予相应的补偿政策,导致农民对税费改革的不满情绪进一步加剧。
最后,税费改革后,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农民对税费改革的不满情绪和对干部的不信任,使得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性面临一定的挑战。农民普遍认为政府在税费改革中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导致了他们对政府的不信任感。
综上所述,农村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的矛盾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民对税费负担的不满、干部与农民之间的交流不足、农民利益保障存在问题以及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等方面。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解释,提高农民对税费改革的理解和认同;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对农民的福利保障力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只有这样,农村税费改革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农村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矛盾分析调研报告 篇三
一、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矛盾分析
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汇总、梳理,结合走访座谈县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情况,我们认为随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的实施,当前影响农村干群关系的主要矛盾有以下五个:
一是农村干部文化素质、工作作风、领导方式与群众对农村干部的职能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这是基本矛盾。税改后,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能主要是引导、示范、管理和服务,这对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和领导方式、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调查发现,目前在全县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文化水平偏低、致富能力偏低、带富水平偏低、年龄较高的“三低一高”问题,全县有近半数的农村干部只有初中学历,62%的农村党员仅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有一技之长并能带头致富的农村党员干部为数不多,对农村发生的深刻变化,许多农村党员干部表现出了很不适应。如有50%的干部在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缺路子,少法子,感到无处下手,心有余而力不足;有37%的干部不善于做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道,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有41%的人对农村政策不熟悉,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严格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导致群众不满。如:王同庄乡东西韩、西西韩村,每村5个村干部,文化最高的是初中,一个村的村长是文盲,仅有一人能写简单汇报,有的
连口头汇报都说不了。二是农村干部发展市场经济能力低与农民要求发家致富愿望高之间的矛盾,这是主要矛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致富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是,作为一家一户的生产单位如何与农村市场经济相衔接,如何发展壮大“一村一品”等个体工商业,如何发展高效农业,靠一家一户是不能实现的。这就迫切需要广大乡村干部做农民进入市场的“领路人”,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服务。然而,一些乡村干部对市场经济并不熟悉,对高效农业不了解,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不理解,自己不能致富,更谈不上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如大营乡的东大营、中大营村,中韩乡的小河村、徐家庄村等农民主要以简单的种植业、养殖业来生活。同时,农业税免征仅是“少取”,农民还盼望政府在“增收”和“多予”上对农民给予更多关注,创办产业协会,增强农民抵抗市场经济风险的能力,提供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让农民更有信心发展农村经济。在收回的529份调查问卷中,“愿意让中央在种植、养殖业与合作医疗、教育上给予更多补助”的占68.90%,列第一位;“希望乡村干部带领农民发展高效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增加农民收入”的占60.25%,列第二位;“希望加大农畜产品保险力度”的占50%,列第三位。
三是农村干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与农民不服管理的矛盾,这是经常性矛盾。主要有: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与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乡规民约的执行、农村治安联防、村容村貌治理、街道硬化整修、水电系统管理运行等公益事业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如万城乡小石家庄村、武城村由于村集体无经费,原先供群众吃水的自来水系统已坏的无法维修,现在只有家家打旱井、户户购水吃。王同庄乡的东南岩、西南岩等村由于没有经费,村里的垃圾得不到及时清扫等;法律法规与农村农民约定俗成、封建陋习等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精神文明建设、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村民自治、人地矛盾、宅基地发放等。例如:在农村责任田和机动地的承包过程中,有的已出嫁未迁户口的女儿在娘家婆家都分不到耕地,造成生活困难,乡镇政府的指导性意见村里难以执行;机动地管理不规范、增人减人后机动地调整不完善等; 五是村干部
二、解决农村干群矛盾的途径
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村干群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是发展中的问题,需要我们按照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机遇,用改革的精神、发展的思路在实践中认真研究和解决,根据我们的调查,
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措施:1、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村级领导班子驾驭农村工作全局的本领。
一是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通过民主推荐和竞争的方式,从县、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一批年富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落后村挂职或任职。今年以来,我县开展了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从县直部门抽调了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有效的增强了村级组织战斗力、优化了班子结构。同时要利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推行村委会主任、委员由村民直选和村党支部委员“两推一选”的制度。要大力推行村干部交叉任职,积极鼓励支部书记、委员竞选村委会负责人,提高村级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在“两委”换届工作中,我县有80个村实现了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人兼”,占农村总数的75%;交叉任职人数为347人,占农村干部总数的66.6%。
二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村干部要带头示范,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集体土地,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创办“科技示范园”,如西富村镇的西富村、南焦、古城等村,在河北农大的扶持下,创建了“梨枣生产示范基地”;要带头闯市场,积极争当农民经纪人,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农民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如王同庄乡东良庄村党支部书记冯俊杰,积极与高邑县富林园艺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专家进行联系,兴建了200余亩的高效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吸收村内剩余劳动力50余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三是加大对后进村的扶持力度。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帮扶工作规划,继续加强对后进村的帮扶工作。抓好后进村,形成工作合力是关键,为此县委在县直推行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县直
部门“三包三抓”责任制:即县主要领导包乡镇、县级副职包片、县直部门包村(经济部门包穷村、政法部门包乱村、党委部门包弱村),重点帮助指导后进村党支部抓班子、抓发展、抓为民办实事。并建立了“三抓三包”专项述职制度作为干部实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3、认真执行“一制三化”农村运行新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干部的职责定位和考核,切实加大民主政治建设的力度。农村“一制三化”运行机制是河北省自以来在全省推行的农村规范化管理办法。我县按上级要求,用三年时间到已在全县推广,并在推广过程中不断完善,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所谓“一制”:就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即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支部书记是村“一把手”,党支部要加强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联会、民兵连等村级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所谓“三化”就是“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即党支部要建立支委会工作、党员大会、两委联席会、村委会重大事项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等项制度,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在村民自治中,要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工作和村民管理等项制度,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民主监督中,建立村务公开、民主议政日、民主评议村干部和“三审”财务等项制度,推进民主监督程序化。
在529份问卷调查中,有30.50%的党员认为“一制三化”需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认为“村务公开、财务监督有待加强”的占25.95%,认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占35.66%,认为“民主评议村干部不到位的”占42.35%。对“参政议政不积极不支持”的占43.40%,认为“党员、村民代表的素质不高、私心重”的占28.5%。在座谈中普遍认为当前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力度需要加强,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党员、村民代表的素质,提高广大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应充分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的决策作用。在调动村民代表和党员、村干部三方面积极性上做文章,在加强农村不同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建设上下功夫,使“一制三化”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县农工委副书记高平安、农业局纪检组长贾增军、组织部组织科长王运岐等同志认为,县乡党委政府在提高农村干部素质、能力、学历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见效慢,成效不显着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直接对乡负责,不对县负责、不对村民负责。县、乡对农村干部的考核方法需要改进,措施需要到位。王良庄村支部书记马增平、大营镇人大主席焦成芳、王同庄乡副乡长李仲庆等同志认为“民主决策”落实不力的原因主要是县对乡考核、乡镇对农村的考核,看重成绩多、看重财税指标完成、稳定办实事多。对各项制度落实、对村民代表、党员的评价、对村干部个人考核抓得少,不到位。自以来,我县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选举、民主议政日、支部工作规范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逐步认可,但从座谈和问卷看,在村民代表会、村民管理和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干部考核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工作中采取措施,切实加大力度,进一步取得实施“一制三化”制度的更大成效,这是解决干群矛盾、增加干群感情的重要方法。
4、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农民致富发家的本领。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与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民得实惠的目标,,县委出台了《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