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优秀3篇)
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不断提升了救助标准和覆盖面,有效帮助了困难群众解决了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首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资金投入不够充分。虽然政府每年都会拨款用于社会救助,但是这些资金仍然无法满足所有困难群众的需求。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困难群众的数量不断增加,救助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很难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得到及时救助。
其次,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政策宣传和落实还不够到位。一些困难群众对于社会救助的政策和措施不够了解,导致他们无法及时申请到救助资金。同时,一些政策的落实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被排除在救助范围之外。
再次,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一些救助机构的工作人员态度不够友好,对待困难群众的态度不够耐心和细致,导致一些困难群众对于救助工作的信心不足。同时,一些救助机构的工作效率也不高,导致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等待时间过长,无法及时获得帮助。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政府需要增加社会救助的财政拨款,确保救助资金能够满足更多困难群众的需求。
二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政府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困难群众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让他们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申请救助的途径。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救助。
三是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服务质量。救助机构需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同时,救助机构也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以上的改进和完善,相信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二
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我们发现了一些亮点和经验,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在救助标准和覆盖面方面取得了显著提升。政府不断加大对社会救助的投入,提高了救助标准,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涵盖了城乡困难群众、残疾人、孤儿等多个群体。
其次,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注重精准帮扶。通过建立健全的救助对象认定机制,确保救助资金能够更加精准地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同时,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还注重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和群体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救助政策和措施。
再次,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注重综合服务。除了提供救助资金之外,政府还积极开展就业培训、技能提升、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这种综合服务的工作模式,有效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然而,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救助标准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困难群众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其次,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还不够到位,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未能及时获得救助。同时,救助机构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一些困难群众需要等待较长时间才能得到救助。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二是加强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救助。
三是加强救助机构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以上的改进和完善,相信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同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倾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资金、覆盖、管理、指导五个到位;形式上落实
了灾害、大病、临时、家属、政策五种救助方式。同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六大设想,使我市相当数量的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和办公室的有关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赴虞山镇和新港镇开展了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根据民政工作一线同志的要求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呼声,现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挂钩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制度,建议新一轮帮困的对象由镇民政办和居委会提出,从而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资金是社会救助的物质基础,政府财政资金等资金投入是开展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会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谈会中,广大民政干部呼吁较为强烈的是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财政支付比例,增加社会帮扶资金,增加社会福利基金,使我市社会困难群体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路子
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政治、经济两方面着眼,采取政府决策、政策调整、法制建设、社会救援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要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探索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的扶危、济困、安老、助残、扶幼、救孤等慈善会、福利会、基金会,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主要载体。
(1)实施鼓励发展的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部分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转移给民间组织去做。在城区将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帮互助活动,政府可出台相应政策,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或组织给予资助,以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2)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以奉献、互动、互助、互爱等内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对社会困难群体,有残帮残、有弱帮弱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
(3)积极探索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目前,要在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立基金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允许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利用其捐赠的财产设立私立基金会,并允许他们以个人或企业、组织的名称命名,鼓励有实力的先富起来的企业家回报社会,将一部分自由资金和财产捐赠出来,用于社会救助事业,允许他们有个人冠名权。凡是救助性民间组织捐赠的资金财产,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