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排污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优质3篇】
环保局排污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环保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排污费的征收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环保局进行了自查,本报告将对自查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和总结。
首先,我们对排污费征收的政策和法规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评估。通过对比国内外相关法规,我们发现我国的排污费征收政策相对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企业存在逃避征收的现象,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征收的合规性。
其次,我们对排污费征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调查发现,虽然大部分企业按时缴纳了排污费,但也有部分企业存在逾期缴纳或拖欠的情况,并且有些企业的排污费金额与实际排污量不符。这给了企业逃避征收的机会,也给了环保局征收管理带来了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首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其次,建立健全的排污费征收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排污费与实际排污量的精准匹配,并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此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落实。
总体而言,我局在排污费征收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通过本次自查,我们深刻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并对未来的工作提出了改进措施。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措施,努力提高排污费征收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环保局排污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所认识,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也成为了环保局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查验自身工作的合规性和管理效果,我局进行了排污费征收管理的自查工作,下面是自查报告的总结。
首先,我们对排污费征收的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通过对比国内外相关法规,我们发现我国的排污费征收政策相对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企业存在逃避征收的现象,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征收的合规性。
其次,我们对排污费征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调查发现,大部分企业按时缴纳了排污费,但也有部分企业存在逾期缴纳或拖欠的情况,并且有些企业的排污费金额与实际排污量不符。这给了企业逃避征收的机会,也给了环保局征收管理带来了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首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其次,建立健全的排污费征收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排污费与实际排污量的精准匹配,并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此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落实。
总体而言,我局在排污费征收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通过本次自查,我们深刻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并对未来的工作提出了改进措施。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措施,努力提高排污费征收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环保局排污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 篇三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是在2003.02.28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的,下面小编为您推荐环保局排污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欢迎查阅。
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市环保局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全市十一县区环保部门,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排污费在征收、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按照**环发[**]第566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全市环保工作的实际,及时转发了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切实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并有针对性地对全市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分阶段性地进行了全面布置。各县区环保局根据**发[**]118号通知要求,在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排污费征收和解缴政策,按照征收范围、权限、时限和程序,认真抓好各县区排污费的征收和解缴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截止**年9月25日,全市十一县区近三年共缴排污费入国库万元(其中:**年度缴入排污费万元;**年度缴入排污费万元;**年9月25日止,各县区汇总上报征收排污费万元)。二是严格按照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按照征收标准,加大征收执法力度,杜绝了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的现象。三是落实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各县区环保部门在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在银行开设排污费专户进行管理,各年度所收排污费均按规定全面足额上缴县财政,全市十一县区环保部门在排污费的使用和管理上没有出现坐支、截留和挪用现象。
二、具体做法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制度措施,确保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自**年7月1日《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以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省政府**政发[**]100号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并下发了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对我市排污费的征收许可证、具体的解缴方法、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办法、排污费解缴中央、省、市、县区四级国库的比例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辖区内的排污费收缴工作,经过近三年的不断努力,各县区环保部门在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上逐步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排污费征收执法力度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落实。
(二)加大排污收费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一是从宣传政策入手,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向征收对象发放宣传资料等办法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协议收费、人情收费和随意减免排污费的现象,确保了排污费的足额征收和上级下达任务的完成,为排污收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从实际出发,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的原则,努力解决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了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从抓协调配合入手,不断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做到齐抓共管,相互配合,避免了在执法工作中矛盾激化和意外事件的发生。五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做到让排污费征收对象明明白白缴费,提高污染治理意识。
(三)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强化排污申报核算程序。各县区环保部门主要是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和现场监理情况,核算排污量及应征排污费数额,提出征收方案,报经县区政府研究通过后按照征收程序全面进行征收。二是规范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程序。做到排污费通知书、排污费收据保管使用专人负责;排污费的开票台帐、到帐台帐、排污费减、免、缓台帐、排污费季度报表等专人负责和排污费征收档案专人负责。三是实行阳光收费,公开排污费征收程序和收费标准。在征收排污费的过程中,各县区环保部门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规定,对各排污收费对象的征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开,排污对象在收到排污费收缴通知书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对征收标准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复核,通过公开征收程序和征收标准,各排污费征收对象明白了自己的征收数额,征收对象之间没有了猜测,增加了排污费征收的透明度,一方面调动了排污费征收对象缴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从根本上杜绝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和违纪违法现象。
(四)加强监管,严格考核。市环保局把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列为对各县环保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确保了我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整体推进和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县(如大关、威信)还未取消过渡帐户。
(二)个别县(如镇雄)对煤碳开采的排污费由县政府统征办征收后,未及时、足额进行解缴。
(三)由于各县区环保监察机构人员少,装备差,不能真正做到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有漏征情况。
(四)部分县区环保部门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宣传不到位,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环保法制观念淡薄,没有及时、主动向环保部门申报,自觉缴纳排污费的意识尚未形成,有待进一步的宣传和提高。
(五)部分县区企业改制,环保投入相对增加,企业负担过大,导致企业上缴排污费比较困难,给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带来一定的难处。
(六)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四、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环保法制观念,营造我市良好的排污费征收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拓展排污费征收范围,确保我市排污费能及时足额征收上缴国库。
(三)针对这次检查中存在个别县不按程序解缴排污费和未按规定取消过渡帐户等问题,市环保局将督促相关县环保局限期改正。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我市排污费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