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精选3篇)
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篇一
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要求,促进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本文将对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的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自查报告的内容
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自查报告要详细说明税务系统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现象,特别是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接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要对税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包括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廉政文化建设、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 作风建设情况:自查报告要对税务系统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包括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
4. 纪律约束情况:自查报告要对税务系统的纪律约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党纪政纪、法规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自查报告的实施情况
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的实施情况良好。税务系统党员干部对自查报告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报告的填写和汇报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建立了完善的自查报告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流程,确保自查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自查报告的实施过程中,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查报告的填写和汇报过程中,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地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为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自查报告的实施还促进了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自查报告的汇总分析,税务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风气。税务系统党员干部在填写自查报告的过程中,不仅提高了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还对整个系统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度,通过自查报告的实施,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税务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自查报告的管理和督导,确保自查报告的质量和效果,为税务系统的发展和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撑。
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篇二
自查报告的意义与作用
自查报告是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分析自查报告的意义与作用。
首先,自查报告有助于加强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要求。通过自查报告的填写和汇报,税务系统党员干部能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查报告的实施过程中,党员干部不仅要向组织报告,还要向自己交账,这种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机制能够有效遏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促使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洁、作风优良。
其次,自查报告有助于推进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税务系统是服务于人民群众的行政机关,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是税务系统的重要任务。自查报告的填写和汇报过程中,税务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反思自身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群众满意度等问题,积极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自查报告,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风气,提升税务系统的形象和声誉。
最后,自查报告有助于提升税务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税务系统作为服务型行政机关,其服务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满意度。通过自查报告的填写和汇报,税务系统能够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自查报告的实施过程中,税务系统党员干部要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措施,为提升税务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综上所述,自查报告在税务系统中的意义与作用不可忽视。通过自查报告的实施,能够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要求,推进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税务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税务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自查报告的管理和督导,确保自查报告的质量和效果,为税务系统的发展和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撑。
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篇三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区局具体部署,我分局按照工作实际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以及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这三个方面16项内容进行了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及监督办法,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分局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各项纪律。一是利用局办公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三是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尽可能合并召开,精简会议材料,空话、套话明显减少;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遵守各项纪律,不设小金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分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为税不廉"、公款吃喝、纵酒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主要负责人做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等报告,并签订《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等承诺书,分局没有违反"禁酒令"和无故迟到、旷工现象等政治、组织、财经、工作纪律等情况。
2.总局"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的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扎根工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对"三个三"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学习宣传,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正风肃纪,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并在年初走访部分纳税人,了解税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内部加强素质教育,增加培训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强化服务意识,全员全程全方位服务纳税人;狠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努力实现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解决执法服务中的难题。
3.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情况,所属培训中心等相关机构清理检查的情况:坚持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分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分局没有培训中心设置。
4.保持防范和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对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的惩戒和问责情况:反对、遏制"四风",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艰巨政治任务,我分局注重狠抓落实和持之以恒。分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主动对照自查"四风"情况,科学分析"四风"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夯实作风建设基础,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纳税人基础和力量源泉。同时,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正风肃纪。没有发现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行为。
5.对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开展整治,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我分局没有出现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但我们仍然会以通报案例为鉴,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把行风评议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狠抓行风建设。一方面,我们将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自觉把行风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我们将通过强化岗位练兵,改善服务质量,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经济发展。
6.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分局班子成员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分局纳税服务质效进行调研,并形成《以群众路线指引纳税服务工作》的调研文章,参加区税务学会的研讨。同时,对外公布各自办公室、手机号码方便纳税人的联系,接受纳税人监督,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
(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布施行后,区国税局对全区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我分局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了学习贯彻。我们充分理解和认识到《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是规范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规定,是坚持从严治队、从严治税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干部自己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强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分局班子自觉遵守规定,实行"一岗两责",增强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不越红线,不碰纪律高压线,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求干部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党风廉政不出问题。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分工调整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落实情况:分局负责人能按照区局要求,对分局工作进行分工,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并落实末位发言制度。分局局长负责分局全面工作,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征管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另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纳服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
3.廉政准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分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准则,落实组织生活会等要求,并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如购房、购车等事项上及时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4 .干部轮岗、交流规定的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分局人事均按照区局的要求进行。
5.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上报事项的报告情况:分局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涉及的事项根据实际进行了上报。
(三)内控机制建设情况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分局按照区局的内控机制要求进行管理,确立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内控机制建设负全责,并确定一名副局长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并对税收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严格按照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分工,明确抓内控机制建设的具体责任。此外,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习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作用、基本
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干部参与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各职能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各项内控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情况:分局作为二级权力监督控制体系,最大限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按照区局内控机制要求,形成权力科学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管理链条。同时,把内控机制建设与《廉政准则》学习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各岗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平台,对干部日常行为、遵章守纪情况、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控。
3.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措施、实施动态管理的情况:以分局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不定期排查岗位风险,明确内控项目,并对各岗位的职权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查找可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归纳确定风险点及时向区局上报。
4.在内控信息化建设中,结合业务优化,完善和增强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控制、风险防控(包括风险提示、风险预警和风险核查)以及痕迹管理功能的情况:分局把加强各类平台操作层面的监控管理作为履行内控机制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规范执法、按法定流程监督,重点抓好一线应对人员的风险防范。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权力事项,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排查风险点,对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同时,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
5.监督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监督责任,把职能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防控不得力等问题的情况:分局作为最基层单位,没有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防控不得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