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及对策【精简3篇】
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及对策 篇一
在人情社会中,执行隐患是指在实施政策、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难题和问题。由于人情社会的特殊性,执行过程中常常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本文将就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之一是利益关系的干扰。在人情社会中,个人之间的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往往会出现利益关系的干扰。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执行者可能会被个人利益驱使,而失去公正、客观的判断能力,从而导致执行结果偏离原本的目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执行者的监督,确保他们在执行过程中不受到个人利益的干扰。同时,也应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督,确保执行的公正、客观性。
其次,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之二是信息不对称。在人情社会中,信息的传递往往依赖于人际关系和口口相传,很难做到信息的全面、准确传递。这就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困难。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信息不对称,执行者可能会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判断做出决策,导致执行结果与原本的意图相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加强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全面传递。同时,也应加强对执行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获取和解读能力。
最后,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之三是法制建设的不完善。在人情社会中,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存在不足。这就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困难。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法制建设不完善,执行者可能无法依法行事,导致执行结果的失真和偏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执行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同时,也应加强对执行者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综上所述,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执行者的监督,确保执行的公正、客观性;加强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系统;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人情社会中做好执行工作,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
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及对策 篇二
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及对策
人情社会中,执行隐患是指在实施政策、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难题和问题。在这样的社会中,由于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和人情债的存在,执行过程中常常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本文将就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之一是权力滥用。在人情社会中,一些执行者可能会利用自己的权力地位,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甚至为了个人利益而执法不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执行者的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确保执行者依法行事,不滥用职权。
其次,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之二是人情债的影响。在人情社会中,人情债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执行者可能会受到人情债的影响,偏袒某些人或单位,导致执行结果的失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执行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执行的公正、客观性。
最后,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之三是资源分配不公。在人情社会中,资源的分配往往依赖于人际关系和人情债的交换,而不是依据公正、公平的原则。这就导致一些人或单位可能会获取到不应得的资源,而其他人或单位则被剥夺了应有的权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源的分配公正、公平。同时,也应加强对执行者的约束和监督,防止他们利用资源分配过程中的漏洞和不公现象。
综上所述,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执行者的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加强对执行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加强对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源的分配公正、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人情社会中实现良好的执行工作,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人情社会中的执行隐患及对策 篇三
“求真务实促发展”实践小分队 援权:论文网在线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几乎90%以上的村民都披露“好经被念歪”的现象。丝毫没有人去怀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只是置疑落实的情况罢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好经”被“念歪”了呢?或许原因很多,而我们仅仅想从“人情”方面去探究一些原因,以求能找到突破“执行”瓶颈的对策!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是个人情气氛很浓的国家,这种靠血缘伦理关系维持的社会,缺乏法理契约型社会的传统,因而轻法治重人情。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缺少深入贯彻的社会气氛,往往在人情面前大打折扣。从人际关系方面看,“重人情,讲面子”是中国人维系关系的一条准则,我们无法置疑它的优点,但往往人们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极易引发歪曲评价,他们评价的不是一个人有没有真正的办事能力,而是能不能“做人”,会不会“做人”,根本上说就是能不能“不得罪我”。因此,这种评价助长了“不得罪人”,“做老好人”的处事风格,形成了现在“讲人情”的社会风气。而作为一个社会性的人,又必然要受到这种社会风气和舆论的影响,这种影响会无情地把一个具有果断坚定性格的人放在错误的人情环境中加以考量,这种考量的压力很可能使人变得唯唯诺诺,凡事先考虑人情,这样一旦缺乏监督就无法保证执行的得力,甚至可
能包庇萌佑,最终会监守自盗,酿成腐败!——这或许也应该算是腐败的一大社会根源吧!另一方面,这一种社会风气常常带来一种错觉,反应在行为处事态度上,就是“要立身必须先织好人情网”。“熟人好说话,熟人好办事”这是当代人的一大口头禅,凡事不找关系就办不成,因而往往形成恶习,本来个人能做的事也千方百计找人情,助长了社会的依赖思想,使社会丧失活力。“宁愿钱受罪,不让人受罪”“一切向‘钱’看”,无形之中又给“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滋生了腐败。同时也容易形成一种马太效应:有钱人,人情广好办事,所有问题托个关系便解决,即便解决不了的也大可“开后门亮红灯钻空子”;而对于广大弱势群众,人情窄难办事,甚至办不了事,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迟迟难以解决,因而就调查情况反应,群众怨声载道。许多基层问题被积压,矛盾日趋激化,群众忍气吞声,有苦难言,尤其是广大边远农村,至今仍然存在“当家不做主”的现象。这种权力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人民的利益,长此以往,社会将丧失公平,政党将失去信任,甚至引发执政危机。这样看来,人情问题真的是挡了执行的道。
有人说懂得人情的人才宜为官。姑且不论是对是错,从调查中反应,某某人的为官之路即可见一斑。有的人无才无德却屡屡高升,有的人尽职尽责却屡屡受挫,这种现象在基层的选举中造成“贿选”“送礼”,其情况极为恶劣。“好官得罪人”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因此,这种陋习得不到根治,就不利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就不利于党风廉正建设的开展,更不利于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诚如所言,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人情社会,缺乏民主化与法治化的氛围,缺乏规范化的社会意识,缺乏正确的评价机制和考核体系,社会监控体系有待加强。基于以上知识,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有必要唤起更多人来关注和正视这一社会性的陋习,深入持久地开展各项工作来加以规范。就制度层面而言,我们认为有必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一些深入的规划与安排。
第一, 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推动法治化建设。从当前看来,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缺陷就是法律的总体指导与执行过程中的技术程序性设计失衡,程序化建设明显不足,中国的一系列子制度还不完善,使法律漏洞经常存在。因此,我国立法的方向应该事实在着力制订宏观性立法的同时,要深入地进行细节性、持久性规章制度的完善。适度处理好法律的刚性与弹性,杜绝执行中的人为性、随意性现象,使人情难以进入。
第二, 必须要强化规范意识,推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要在全社会构建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社会监控体系,尤其要深入加强对执行全过程的监督,大力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增强执行的透明度和法制化,使一切活动处于社会性的监督之中。
第三, 必须突出职能意识,规范政府行为,推动执行文化建设。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效能的提高。规范社会人才评价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文化氛围,加强公推直选工作,完善政绩业绩考核机制,大力选拔有执行能力、执行勇气、执行决心的务实勤政型人才,从心理上抵制人情的左右,要深入持久地推动以效能为核心的执行文化建设,努力加强先进性教育。
第四, 必须要引入长效机制,实现执行工作的常态化,要渐进持久地推动“执行要求”向“执行习惯”的转变,杜绝形式化走过场的现象,要构建社会参与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与管理,保持长效的管理状态,不打突击式,运动式的游击战术。
总之,只要全社会都能更加理性地对待执行过程中的人情问题,主动规避执行中的不当行为,执行就不会受到人情的干扰,人情也不该成为执行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