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优质3篇】
关于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区离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得到了不断改善,许多有关政策也相继出台,旨在进一步保障离休干部的权益。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政策出台后,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否到位,是否能够真正惠及离休干部的生活,仍然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检查。
首先,我们对离休干部的工作待遇进行了自查。根据政策规定,离休干部应当享受到与其工作期间相当的工资待遇,以及一系列的福利和补贴。我们调查了离休干部的工资发放情况,发现大部分干部的工资发放及时准确,没有出现拖欠或漏发的问题。但是,仍然有个别干部的工资待遇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核查和解决。
其次,我们对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政策规定,离休干部应当享受到与其工作期间相当的医疗保障待遇。我们调查了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情况,发现大部分干部的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及时报销,但是仍然有一些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需要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离休干部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待遇。
最后,我们对离休干部的生活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政策规定,离休干部应当享受到与其工作期间相当的生活待遇,包括住房、食品等方面的保障。我们调查了离休干部的住房和生活条件,发现大部分干部的住房条件较好,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但是仍然有一些离休干部的住房条件不尽如人意,生活物资供应不足,需要进一步改善和完善。
综上所述,我们对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离休干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我们也欢迎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和建议,共同推动离休干部政策的落实,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关于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二
离休干部是我们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了更好地关心和保障离休干部的权益,我们不断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近日,我们对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以下是自查报告。
首先,我们对离休干部的工资待遇进行了自查。根据政策规定,离休干部应当享受到与其工作期间相当的工资待遇。我们调查了离休干部的工资发放情况,发现工资发放及时准确,没有出现拖欠或漏发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关注到一些离休干部的工资待遇较低,需要进一步增加。
其次,我们对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政策规定,离休干部应当享受到与其工作期间相当的医疗保障待遇。我们调查了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情况,发现大部分干部的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及时报销,但是仍然有一些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需要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离休干部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待遇。
最后,我们对离休干部的生活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政策规定,离休干部应当享受到与其工作期间相当的生活待遇,包括住房、食品等方面的保障。我们调查了离休干部的住房和生活条件,发现大部分干部的住房条件较好,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但是仍然有一些离休干部的住房条件不尽如人意,生活物资供应不足,需要进一步改善和完善。
综上所述,我们对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离休干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我们也欢迎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和建议,共同推动离休干部政策的落实,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关于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三
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要求,近日我区对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运行、“两费”的清欠、省两办[XX]1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运转良好,做到了应保尽保
我区已建立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成立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离休干部在“两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三个机制”在我区建立运转后,离休干部“两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1、离休干部离休费得到保障。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财政统一打卡,优先发放,彻底解决了老干部离休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鉴于原企业离休干部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不同步,老干部有意见的情况,区委、区政府授权区社保局在以后的调资中和人事局同步进行,不再另行汇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区还及时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安葬费、抚恤金等标准,老干部都非常满意。
2、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体系。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区先后出台了《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办法》和《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从XX年起正式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从而保证了全区离休干部的看病就医。随着区财政状况的不断改善,老干部医疗统筹和门诊费
标准也不断提高,统筹经费从开始的每人每年6000元,增加到现在的每人每年9000元,门诊费从每人每年1800元,到XX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又到XX年每人每年3600元。老干部若有大病即可住院,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小病不用住院,可凭门诊卡到门诊看病,刷卡拿药。到年终门诊费结余归己。3、财政全力支持。区离休干部“两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老干部增资、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和几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特需费等,区财政都及时安排资金。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给全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天订购一瓶鲜牛奶、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春节期间对离休干部及遗属走访慰问等多项活动,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全力支持。
二、离休干部离休费无拖欠、医药费拖欠已清理完毕
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没有发生拖欠,由于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之前,区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都享受公费医疗,而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都由单位解决,加之区企业大都经营困难,所以造成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存在拖欠。经过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老干部局、财政局、医保中心的呼吁支持,现在已把拖欠的医药费补偿到位,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已无拖欠。
三、省两办[XX]11号文件得到很好贯彻,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省“两办”11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着重采取在涉及到有离休干部的企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层层贯彻落实的办法,并对照要求补差补缺。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分布在9个部门、38个单位,由于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单位多数很早就开始不景气,经过努力,这一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已陆续收归区级财政管理。现在,所有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拨付,区社保局统一打卡发放,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进行;看病就医也已全部纳入医疗统筹机制,所需经费区财政全力支持。企业离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报告。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老干部局 XX年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