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姻家庭的调查报告【最新3篇】
农村婚姻家庭的调查报告 篇一
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农村婚姻家庭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村婚姻家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本篇报告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概述,并分析其中的一些关键问题。
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共有200个农村家庭参与。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着以下问题:
首先,经济压力是农村婚姻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家庭收入有限,很多家庭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夫妻间因经济问题而产生矛盾和压力,甚至导致家庭暴力等问题的发生。
第二,婚姻家庭中的传统观念和价值观念仍然存在,对夫妻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农村地区,男尊女卑的观念仍然较为普遍,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较低。这种传统观念导致了夫妻间的不平等和不和谐,增加了家庭矛盾和离婚率的上升。
第三,农村婚姻家庭中的教育问题也值得关注。由于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的不足,很多孩子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个人发展,也对家庭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教育水平不高的夫妻之间往往缺乏共同的语言和价值观,导致沟通不畅和夫妻间的矛盾增多。
最后,农村地区缺乏婚姻家庭咨询和支持服务,给家庭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困难。由于交通不便和信息传播不畅,很多农村家庭无法获得及时的咨询和支持,导致问题的积聚和恶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改善农村婚姻家庭的状况: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资,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减轻农村家庭的经济压力,为夫妻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其次,需要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性别平等教育,提高女性地位和权益保护。同时,鼓励男性参与家庭事务,并倡导共同育儿和家务。
第三,加强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农村孩子的教育水平。同时,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帮助夫妻共同提高素质和技能。
最后,加强农村地区的婚姻家庭咨询和支持服务,建立健全的婚姻家庭服务网络,为农村家庭提供及时的咨询和支持。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相信可以逐步改善农村婚姻家庭的状况,提升农村家庭的幸福感和稳定性。
农村婚姻家庭的调查报告 篇三
面对这一新形势,乡民政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民政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婚姻家庭和社会稳定工作。结合本乡实际,就近年来的婚姻家庭做法、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和现状进行了调查思考。
一、基本现状
近些年来,家庭日趋小型化,多为4口之家或2口之家,子女结婚后多会采取与父母分家生活。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非婚同居、未婚早孕早生逐年增多,离婚率和赡养老人纠纷呈现上升的趋势。农村离婚现象日益突出,对传统的农村家庭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2004~2008年的5年间全乡结婚267对534人,离婚9对18人,如下表:
时间结婚离婚复婚
2004660
2005640
2006393
2007471
2008515
合计2679
二、存在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现象
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困扰着我乡党政相关部门。改革开放后,婚俗和传统婚姻家庭发生了变化,由于受电视、电影、小说、录像等影响,年轻人的爱情观、婚姻观念发生了极大转变,以前由父母作主或媒妁之言的婚姻转变为年轻人自己决定自己婚姻,出现了事实婚姻。还有为数不少的父母和子女法制观念淡薄,明知《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但随着青年人性生理早熟和贞操观、性观念、性道德的变化,婚前性行为变得越来越多,做父母的不严加管教,这成为早婚早孕早生的直接原因。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有50%以上的女青年已怀孕,少数女青年仅18、19岁就生下了一孩,等达到法定年龄再到民政办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怪现象。
三、农村家庭离婚案件和赡养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
1、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与农村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是农村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农村剩余劳动力频繁向外流动,走出闭塞的山区环境,到外面寻找增收致富新路子,导致经济独立,人与人交往增多,新的人际关系因素很容易渗透到原有婚姻关系中,从而破坏了原有的婚姻关系。
2、家庭暴力是引发家庭破裂的重要因素之一。因家庭暴力所致,离婚案件在农村有增无减。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合,或因男方喜欢赌博、酗酒等恶习,女方责骂后便经常打架吵闹,或因家庭琐事争吵而导致离婚。农村男女一般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夫妻间产生隔阂后不能及时沟通,若双方或家庭其他成员因意见异议而产生分歧后,导致夫妻感情恶化,一气之下就协议离婚或上诉法院,根本不考虑子女的健康成长。
3、婚外情导致农村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因男女双方或一方长年在外打工,价值观
、人生观、婚姻观有了巨大改变,产生了婚外情。有的是原有婚姻感情基础就不牢固,外出务工后,导致农村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少数农村妇女道德观念、家庭美德、家庭责任心和法制意识淡薄,一但受到新思想、新观念的影响,就违背传统美德,不顾丈夫与孩子,离家出走,长年或几年杳无音讯。4、农村养老纠纷增多。很多60~70多岁的老年人还自立自强地过着自给自足、无人孝敬、独立门户的日子,有部分老人养老问题主要依靠家庭子女供给,供给采取兄弟几个共同承担,约每个老年人年均得到赡养费300—600元。有些老人一生劳碌,积下了一身的疾病,由于没有钱,只好拖着疼着忍着等着生命结束。大部分老年人苦到丧失劳动力为止,只有少数人靠儿子赡养,而且赡养过程中有的家庭兄弟之间或老人与子女之间会发生矛盾纠纷。
四、对以上存在问题的思考建议
为减少农村离婚案件、家庭暴力、赡养纠纷和早婚早育及非婚生育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普法力度,加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山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大力开展传统道德教育,让人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人们转变婚育观念、善待婚姻、善待老人。让更多的家庭生活得美好、幸福、和谐,从而使每个家庭充满真情与真爱。
2、整合社会力量,及时进行调解与教育。乡党政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解决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确保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3、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加强女性的“四自”精神教育,使广大女性成为家庭美德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实践者。加强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管理,制止弄虚作假、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加大对非婚生育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