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存量市场状况调研报告(通用3篇)
房地产存量市场状况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存量市场成为关注焦点。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分析当前房地产存量市场的状况,我们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研。本报告将对我们的调研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在我们的调研中,我们发现房地产存量市场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首先,存量房源供应充足。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房地产存量市场的供应量大幅增加。无论是一手房市场的二手房源,还是以租代售的租赁市场,都能够满足大部分购房者和租房者的需求。同时,随着城市建设和市政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一些老旧的房屋也得到了更新改造,进一步丰富了存量市场的供应。
其次,存量房交易活跃。由于存量房源供应充足,购房者和租房者在选择时有更多的余地,因此存量房交易市场非常活跃。我们的调研发现,许多购房者更愿意选择存量房,因为它们通常价格更为合理,而且交易时间相对较短。此外,租房市场的存量房交易也非常活跃,许多租房者更倾向于选择存量房作为他们的租赁房源。
第三,存量房价格稳定。相比于一手房市场,存量房市场的价格相对稳定。这主要得益于存量房市场的供应充足和需求相对平稳的情况。我们的调研发现,即使在房地产市场整体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存量房市场的价格波动较小,更能够给购房者和租房者带来一定的安全感。
第四,存量房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尽管存量房市场有诸多优势,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存量房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购房者和租房者往往难以获取到准确的信息,容易受到不良房源的影响。其次,存量房市场的交易流程相对复杂,购房者和租房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和金融知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存量房市场的交易也容易受到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一些高风险的房源可能会导致交易风险的增加。
综上所述,我国房地产存量市场具有供应充足、交易活跃、价格稳定等特点,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进一步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存量市场的监管,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购房者和租房者的权益保护,以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存量市场状况调研报告 篇二
近年来,房地产存量市场成为了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分析当前房地产存量市场的状况,我们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研。本报告将对我们的调研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在我们的调研中,我们发现房地产存量市场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首先,存量房市场规模庞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口流动和城市更新的需求不断增加,房地产存量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存量房市场的规模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大的水平。这也意味着存量房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
其次,存量房市场的产品结构多样化。存量房市场的产品种类丰富多样,包括住宅、商业楼宇、写字楼等。这为购房者和租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我们的调研发现,不同人群对存量房市场的需求差异较大,一些购房者更倾向于选择住宅,而一些投资者更倾向于选择商业楼宇和写字楼。因此,存量房市场的产品结构多样化,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第三,存量房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尽管存量房市场已经成为了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一手房市场相比,存量房市场的发展潜力仍然较大。我们的调研发现,存量房市场的资源利用率相对较低,部分老旧房屋的更新改造还有待加强。此外,存量房市场的服务水平也有待提高,购房者和租房者对于存量房市场的服务质量有一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国房地产存量市场具有庞大的规模、多样化的产品结构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在进一步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对存量市场的支持力度,加强存量房市场的规划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购房者和租房者提供更好的选择和体验,推动存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存量市场状况调研报告 篇三
房地产存量市场状况调研报告
房地产作为一种耐用消费品,其使用寿命可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是一种常见的投资品,因此,其存量供给与需求必须引起重视。房地产存量市场又称二手房市场,指存量房屋再次上市交易,是房屋重新调整和配置的市场。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笔者近日先后到**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市场)处、**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和其它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存量房(二手房)市场调研。近两年,由于房地产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的联动效应、人们住房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各商业银行对住房消费贷款的大力支持,我市的二手房交易量不断攀升,呈现强劲增长势头。特别是二手房贷款市场也呈现快速成长的态势。二手房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二手房市场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整个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稳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一般来说,二手房贷款要涉及到评估公司、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银行、房屋中介、专业贷款服务公司等多个机构,贯穿整个二手房交易过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银行信贷资金的损失或无法收回。二手房贷款市场的融资问题和金融风险一旦扩大,就会严重影响整个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市二手房贷款市场刚刚起步,市场准入门槛比较低,二手房贷款服务机构的资质水平以及从业人员的职业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因此,针对我市二手房贷款市场现状,有关管理部门应抓紧找出其隐藏的风险和和潜在的问题,尽快研究防范与改进对策,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地发展。
一、我市二手房市场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20xx年1-2月,我市二手房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仍处在调整阶段,市场观望气氛依然浓厚。尽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代理机构利用节日纷纷制定并实施了一些促销措施,但从整体来看,收效甚微。除个别数据发生了一些积极变化外,其它各项均无明显改观。
(一) 1-2月我市二手房交易情况
20xx年1-2月我市存量房共成交498套,同比下降18%;其中存量住房成交407套,同比下降8%。存量房成交总面积为4.3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其中存量住房量成交总面积为3.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
(二)1-2月我市二手房价格情况
20xx年1-2月,我市二手房住房平均价格为2480元/平方米,同比增7.6%。
(三)我市二手房贷款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和问题
1.还款风险
借款人的还款风险包括还款信用风险和还款能力风险。由于我市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商业银行缺乏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难以对借款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真实性和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做出准确的判断,从而,造成银行二手房贷款形成逾期和坏账的风险。
2.二手房贷款服务机构的诚信风险。
在二手房贷款操作过程中,二手房贷款服务机构的道德风险、信用风险、资质水平和从业人员的操作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银行的利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从调查到我市二手房市场现状来看,房屋中介公司在二手房贷款申请人与银行之间,起到了“桥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为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和二手房贷款的普及起到了推动作用。然而,由于我市二手房市场刚刚起步,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制定针对二手房中介公司和专业贷款服务公司的市场准入标准和它们的服务收费标准,造成这些服务公司的准入门槛低,市面上出现了一批大大小小的中介公司;并且,二手房中介从业人员素质大多不高,再加上一些购房人(借款人)自身的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致使二手房贷款市场蒙骗现象严重,收费较为混乱。如有些中介公司唆使或协助借款人虚开假收入证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或高比例贷款,从而,向借款人收取高额服务费。在高额暴利的驱使下,这些违规操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利用各种手段,帮助客户骗取银行贷款。一旦利润到手,他们便销声匿迹。而且,二手房贷款的期限一般比较长,在房地产市场动荡和下滑时期,承担风险的只有银行和广大购房借款人。
3.各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尚未完善
由于二手房贷款只针对每一位单个住房消费者或住房所有者,贷款金额相对比较小,手续烦琐、复杂,再加上大多数借款人对二手房贷款所需资料和交易程序了解甚少,银行若要从收集资料开始直接与借款人联系,收齐资料后上报并逐级审批,这个过程需要耗费很长时间。所以,银行在开展二手房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较多的是与中介公司合作。然而,由于各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健全二手房贷款的内部风险管理控制机制,再加上银行之间竞相竞争,使得银行不科学地简化了审批程序、放松审核原则,甚至把某些关键的贷款审核环节下放给一些资质较差的中介公司,在放款的环节上不严格控制,这不仅严重违背了银行的风险管理原则,也使二手房贷款市场进入到恶性竞争和无序发展状态。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力度。去年11月**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就明确提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6万元提高到3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仍执行30%。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前提下,可以再次办理贷款。鼓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自住住房。这一政策的出台,使我市房地产成交量在国内房地
产市场总体情况不景气的状况下,有了一定程度的回暖。消费潜能在长期积压后遇到利好政策后的一次释放。随着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政策、税收政策、住房保障民生工程等组合政策效应逐渐显现,20xx年我市的房地产市场可能显现以下特点:一是由于观望而被遏制的居民真实需求将会逐步得到释放,需求与消费将回归理性轨道。二是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加大,投放市场的供給将会大幅增加,这对平抑房价上涨,改善住房结构,稳定房地产市场将会发挥积极的重要作用。面对这一现状,除政策的引导、政府的努力外,市场中的广大主体也要理性对待,仍需各方共同努力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二)尽快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等级制度
借款人是否具有借款资格和还款能力是住房贷款产生的源头。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1.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房屋的区域性和固定性,以城市为单位,依据借款人的工作情况、收入状况、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年龄等方面信息,评价借款人在贷款抵押期内是否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据此评定借款人的个人信用等级,作为确定贷与不贷以及贷款额度的基本依据。
2.各商业银行还可通过审查借款人是否存在债务和先期贷款,并通过审查其债务和贷款的偿还情况,来评定借款人的信用资质。
3.各商业银行间要尽快联网,实现客户信息资源共享。对于还款信用极差的借款人,要在各行之间公示,使其不能再享受各商业银行的任何融资服务。
(三)继续推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是指存量房交易双方将期房首付或全部房款存入托管部帐户,由托管部出具“托管凭证”,作为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要件之一,这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监控二手房市场的有力举措。**市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部成立于20xx年12月21日,至今方便了近千户的宜城人民,起到约束房地产中介企业的行为和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的良好作用。
(四)建立二手房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标准和职业规范。有关管理部门应尽快对从事二手房交易和贷款的房屋中介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准入标准,如通过注册资本、操作规范、经营范围等方面的规定,淘汰那些不符合标准的小公司;提高从事二手房交易和贷款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职业素质,对他们进行培训和资格考试,对不合格和违纪的从业人员,应取消他们的从业资格。严厉打击某些中介公司、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各商业银行和广大住房消费者的利益。二手房贷款服务机构也应为自身长远发展考虑,依法经营、规范范运作诚实守信,才能使自己的公司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