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报告【实用3篇】
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报告 篇一
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法律普及程度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了解农村法律普及情况,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本报告将总结调查结果,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提高。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法律普及程度整体较低。对于基本法律常识的了解,只有30%的受访者能够正确回答相关问题。其中,法律知识的掌握最差的领域是土地法律知识,只有15%的受访者能够正确回答相关问题。此外,调查还发现,大部分农村居民对于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的了解非常有限,仅有20%的受访者能够正确回答相关问题。
造成农村法律普及程度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力度不够,法律知识普及渠道有限。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法律宣传教育资源,导致农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不高。其次,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机构薄弱,法律援助体系不健全。农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往往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这也加剧了他们对法律的不信任感。此外,农村地区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导致农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意识不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大农村法律宣传力度。政府可以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渠道,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教育。同时,可以利用村委会、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其次,完善农村法律服务机构。政府可以增加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和经费投入,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可以鼓励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最后,提高农村居民的经济条件。政府可以通过扶贫政策和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强他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意识。
总之,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提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农民共同努力。我们相信,通过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提高农民的经济条件,农村法律普及程度将逐步得到提高,为农村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中国农村法律普及程度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了解农村法律普及情况,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本报告将总结调查结果,并探讨提高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措施。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法律普及程度整体较低。农民对于基本法律常识的了解程度有限,只有30%的受访者能够正确回答相关问题。其中,土地法律知识掌握最差,只有15%的受访者能够正确回答相关问题。此外,调查还发现,大部分农村居民对于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的了解非常有限,仅有20%的受访者能够正确回答相关问题。
造成农村法律普及程度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力度不够,法律知识普及渠道有限。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法律宣传教育资源,导致农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不高。其次,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机构薄弱,法律援助体系不健全。农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往往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这也加剧了他们对法律的不信任感。此外,农村地区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导致农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意识不强。
为了提高农村法律普及程度,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大农村法律宣传力度。政府可以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渠道,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教育。同时,可以利用村委会、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其次,完善农村法律服务机构。政府可以增加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和经费投入,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可以鼓励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最后,提高农村居民的经济条件。政府可以通过扶贫政策和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强他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意识。
在提高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过程中,政府、社会组织和农民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只有通过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提高农民的经济条件,才能够提高农村法律普及程度,为农村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报告 篇三
一、调查背景及路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中就有九亿是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研究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问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因此,一个真正关心中国人喜怒哀乐的人就不能不关心中国最基层社会的人的生活。”基于此,我们对家乡周边的六个村进行了一次关于“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我们本着面向农民,服务农民的精神,相继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以法律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本次调查,从中掌握里许多第一手资料。
当今社会各级政府与社会团体都纷纷开展各式各样的农村法制建设活动,那么究竟有多大的成效呢?本报告主要是了解农村的法律知识普及程度,设计的问题相对比较简单,通过一些简单的法律常识,分析近几年农村法制发展的状况,从而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调查方法及对象
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为主,座谈调查为辅。
问卷调查,是我们了解基层法律服务现状的另一重要手段。有专家认为,在中国的调查,必须正视被调查者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社会调查常识的现实,尽是少用书面调查方式。[3]。然而我们认为,这是对基层群众的固有偏见。事实上,我们所接触到的农民大多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也接触过许多外部信息,对我们并没有表现出敬而远之的态度。
我们对访谈对象的选取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农民群众,包括接受过法律服务和未接受过法律服务两类。这种分类十分必要,一方面前者对基层法律服务有着最直接的感受,他们的看法和意见直接反映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现状。另一方面
后者在农村占绝大多数,更具代表性。这对我们了解农村法律服务的真实面貌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务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遇到法律纠纷,是何种原因使他们与法律服务擦肩而过?追寻其中的原因,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访谈对象是村干部。主要是了解法律服务所之现状,以及在满足农村法律需求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与对农民的访谈不同的是,这部分访谈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进行的,往往是在闲聊甚至是吃饭时获得我们想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具有相当的可信度。第三部分则是外出务工者,他们现在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农民工同样需要接受法律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够在他乡保证自己的护法权益不受侵犯。近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欺骗农民工等不法行为屡屡发生。为什么这样的时间屡禁不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三、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前三题为自由式问答,无对错之分。后十七道题为基础的法律常识,包括继承法、婚姻法、土地法等于农民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