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优选3篇)
篇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积极采纳、认真办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以下是我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一、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建议批评意见的反馈率
政府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反馈率逐年提高。政府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成为人大代表与政府部门交流的重要渠道,政府部门及时回应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使人大代表的声音得到积极回应和及时解决。
二、建立健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制度
政府部门建立了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加强建议批评意见的跟踪和督促。政府部门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质量和时效性,提高人大代表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人大代表的培训和指导
政府部门通过开展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政府部门还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确保办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四、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
政府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活动,与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建议批评意见,了解问题的实质和解决的难点。政府部门还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相关会议和政务活动,拓宽他们的视野和思路,为他们履职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便利。
五、加强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政府部门鼓励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社会监督,通过发表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监督政府部门对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政府部门还加强自身监督,建立健全对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建议批评意见得到切实的解决。
总之,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改进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沟通不畅、办理时限不明确等。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提高建议批评意见的反馈率和办理质量,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篇二: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积极采纳并认真办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首先,政府部门在征求建议批评意见时应加强对民意的广泛调研,提高建议批评意见的代表性和针对性。目前,政府部门的征求意见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和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但这些方式仍然不能覆盖所有人大代表的意见,导致一些重要的建议批评意见被忽视或被边缘化。政府部门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建议批评意见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其次,政府部门在办理建议批评意见时应加强责任追究,确保建议批评意见的及时解决。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在办理建议批评意见时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导致建议批评意见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满意度。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加强对建议批评意见的跟踪和督促,确保其得到妥善解决。
最后,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人大代表是联系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他们的建议批评意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
总之,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是反映政府部门工作效能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指标。政府部门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提高建议批评意见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加强责任追究,确保建议批评意见的及时解决;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篇三
各位代表:
我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旗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在旗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建议119件,旗政府系统承办的有115件,占96.64%。其中:农牧林水方面32件;基础设施方面19件;资金、经费方面20件;社会各项事业方面24件;综合治理方面1件;行政区域划界方面7件;体制及管理权限方面9件;培养人才方面3件等八大类。会后,旗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努力工作,积极办理,所有建议己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完毕
,办复率为100%。从办理情况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0件,占承办总数的34.78%;己列入计划正在解决和逐步解决的有47件,占承办总数的40.87%;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28件,占承办总数的24.35%。
(二)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在旗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建议77件,旗政府系统承办的有76件,占98.70%。其中:农牧林水方面15件;社会事业方面30件;资金、经费方面3件;基础设施方面16件;行政区域划界方面3件;体制及管理权限方面6件;培养人才方面3件等七大类。所有建议己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从办理情况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8件,占承办总数的36.84%;己列入计划正在解决和逐步解决的有34件,占承办总数的44.74%;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14件,占承办总数的18.42%。
二、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旗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旗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把办理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对建议办理工作实行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门机构专人办理的“三级负责制”,建立了规范的建议登记、转办、审核、办复、跟踪督办、联系回访等工作机制,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全旗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综合考评内容。人代会后,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及对代表、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建议办理质量。旗政府办公室认真研究每件建议,按照每个建议反映问题的管理权限,确定了具体的承办单位。对一些重要的涉及全局性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旗政府班子成员按分工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办理意见。建议转给各承办单位后,各单位领导认真研究建议问题,落实责任,保证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十一届一次、二次人大代表建议数量多、涉及面广,其中有很多质量好、操作性强的建议,但也有一些建议因代表所处的工作环境局限或角度不同,存在操作性不够强、反映问题的处理权限超出我旗职权范围等问题。对此,旗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了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是对应该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积极研究和协调解决。例如: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玉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旗蒙医医院人员经费由差额转为全额的建议》。20xx年,旗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内政发〔20xx〕101号)文件精神,已将蒙医医院由差额拨款单位转为全额拨款单位,各项财政补贴均全额拨付到位。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额尔登毕力格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林草矛盾的建议》。为尽快解决林草矛盾问题,我旗已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并且从20xx年开始,旗林业部门没有在有矛盾的地区安排封育和造林工程。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崔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巴雁镇一中没有公用经费造成教师代课费、宿舍人员工资不能发放问题的建议》。巴雁镇一中资金缺口问题20xx年已经得到解决,代课费等相关费用已按时发放。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包艳芝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共卫生单位的办公经费及公共卫生的预算外收入返还比例问题的建议》。20xx年单位预算标准三级机构公用经费人均500元,是由旗里统一制定的,考虑旗妇幼保健所、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单位实际情况,20xx年旗里将预算外收入已全额返还。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孟和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苇子坑嘎查河东沙化地带有关事宜的建议》。苇子坑嘎查沙带原为固定沙地,近几年有明显的活化趋势。为此,旗政府20xx年投入220万元,共治理苇子坑嘎查沙地10000亩,现已治理完毕。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王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巴雁镇雁中区交通困难的建议》。20xx年,巴雁镇政府投入742.9万元,修建了雁中区与301国道直接相通的雁鸣公路,全长2.228公里,于20xx年10月31日竣工通车,从根本上解决了雁中区交通困难的现状。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涂淑芝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拨款更新电台设备的建议》。20xx年,旗广播电台进行了数字化改造,从上级部门申请到一部一千瓦调频广播发射机,旗政府投资54.68万元购进了制作、采编、播出等设备,并于20xx年8月1日开播,丰富了牧区文化生活。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苏荷艳代表提出的《关于辉河上游截流问题的建议》。诺干湖蓄水工程修建在毛盖河中游,毛盖河流域面积全部在新左旗境内。我旗通过市水利局与新巴尔虎左旗水务局及水库建筑单位协商,现已责成新左旗水务局监督管理诺干湖水坝进行定期开闸放水,按设计要求保证下泄流量,尽量减少对下游辉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雪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免收小额养路费的建议》。现我旗已免征完全从事农田和草场作业及装有专业打贮草和农机具设备的拖拉机养路费。对从事农田、草牧场作业又兼有行驶公路,进行相互租用,拉运饲草、运输生产物资的农牧民拖拉机,按地区不同,每台车每年收取2-3个月养路费,对从事专业运输的拖拉机,每年征收不低于6个月的养路费。巴乡地区公路沿线牧户,按规定每年每车应征3个月养路费,考虑到近几年牧区灾情严重,旗交通部门对上路车辆且主动缴费的车主,只征2个月养路费,对确有困难的车主,经乡政府或嘎查证明,其养路费也给予全部减免。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阿拉腾其木格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嘎查干部工资问题的建议》。20xx年6月6日,旗委、旗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提高嘎查干部补贴标准问题,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纪要》规定,根据现行的嘎查干部补贴标准情况,结合我旗实际,同时参照我市其他旗市区嘎查干部补贴标准,将我旗嘎查干部补贴标准予以上调。调整后的嘎查干部补贴标准为,书记和嘎查达每月450元;其他人员每月320元,20xx年7月1日已开始执行。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官布扎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牧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建议》。按照牧区低保分类施保的原则,过去我旗将牧区低保按三类发放:a类,每人每月70元;b类,每人每月50元;c类,每人每月30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20xx年7月1日起,我旗将牧区低保标准提高了10元,即:a类,每人每月80元;b类,每人每月60元;c类,每人每月40元。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托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的建议》。旗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大了环保投入力度,20xx年旗财政投入3298万元、企业投入1100万元资金实施了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及草原沙化治理等项工程。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孟颂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海伊公路巴彦塔拉乡三道湾收费站制约巴乡经济发展,牧民群众要求免费的建议》。三道湾收费站是依据内政字〔20xx〕225号文件设立的,收费期限暂定为23年。收取通行费及通行费标准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部分通贷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和执行国家车型分类标准的通知》精神。因此,收取巴彦塔拉乡牧民生产生活用车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但为减轻牧民负担,我旗积极与收费站协调,收费站原则上同意减免牧民生产生活用车费用,20xx年已实施。
二是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积极采纳,列入规划,大力推进。例如: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海宝、乔玉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居民委员会、增加社区的建议》。根据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有关部门在进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将对社区规模进行科学调整,进一步改善社区硬件条件。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南吉乐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新牧区建设投入,促进牧区发展的建议》。20xx年旗委、政府顺利实施了总投资近2亿元的各类新牧区建设项目,主要用于通电、通水、道路、扶贫等方面,极大地改善了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今后我旗将逐年加大新牧区建设资金投入,多渠道增加牧民收入。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布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巴彦托海镇南垃圾场建设的建议》。该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目前自治区预算内投资330万元和中央新增400万元投资计划均已下达。垃圾场项目占地面积14公顷,日处理垃圾量为100吨,填埋年限为12年,可填埋垃圾至2020年。预计今年4月份开工。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官布扎布代表提出的《关于收回伊敏苏木在辉腾地区土地受益权的建议》。林草矛盾是历史难题,为尽快、合理的解决林草矛盾问题,我旗已形成相关报告,上报自治区有关部门予以帮助协调解决。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王代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医保卡内费用不透明的建议》。旗医保局目前没有ic卡查询模块,正在与软件开发商研究解决这一问题。参保职工如果想了解医保卡月存多少,可持ic卡到旗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读卡业务。伊敏、大雁地区的参保职工可到当地医保分局办理读卡业务,也可在本单位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参照本人工资表到旗医保局进行咨询。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翟保军、涂淑芝、娜玛、呼格吉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xxx族大中专毕业生安排就业、公务员考录中适当安排xxx族考生岗位的建议》。根据《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机关行政岗位、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密岗位以外,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我区在录用公务员时,蒙古族、达斡尔族、xxx族、鄂伦春族考生笔试成绩权重计算之前每科加2.5分。现我旗正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适当提高xxx族考生笔试加分比例,确定录用、招聘比例等。
三是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问题,都实事求是地向有关代表团和代表作出解释说明。例如: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铁林、白兰贵、娜仁其木格、赛音巴图、翟保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正文革时期对公社、乡镇行政界线和草牧场的错误划分、建设和谐社会;吉登嘎查行政区域界线;锡尼河镇、辉苏木好力堡等嘎查边界问题的建议》。1990年,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旗全面开展了苏木、乡、镇勘界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中“行政区划应保持稳定”的要求,旗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旗各苏木、乡、镇、矿区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决定》(鄂政发〔1993〕47号)中,基本维持了我旗1975年所确定的苏木、乡、镇之间的行政界线走向。因此,在旗政府没有下发新的调整行政界线文件的情况下,相邻双方应无条件执行鄂政发〔1993〕47号文件所确定的行政界线走向。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李恒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搬迁或撤销海伊公路特莫胡珠收费站的建议》。三道湾、特莫呼珠两个收费站属市公路工程局承建、经营和管理,不属于我旗管辖范围,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审批设立的,有政策依据、法律手续。收费标准也是自治区发改委、交通厅等部门批准的,所以没有依据降低收费标准、撤掉或搬迁收费站。
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陆洪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建材居民出行难、建学校的建议》。关于修路问题。近年来,旗相关部门多次到该地区进行调研,由于该地区处在伊敏煤电公司煤矿挖采区范围内,不能修建道路。因此,伊敏河镇对通往建材委的山路采取铺垫沙石等方式进行修筑、维护,最大限度地保证群众通行。关于建小学问题。根据“村不办小学、乡不办中学”的办学原则,建材委不宜建小学。
(三)加强协调,跟踪督办,提高质量。
旗政府办公室承担着旗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的转办、督办、协调、把关等工作。为了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建议问题的落实率,在认真转办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协调、督办和把关力度。
一是加大了在办理期间的督办、协调力度,通过积极主动的督促和协调,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效率,保证了所有建议按时办复,同时也促成了一些问题的解决。二是加大了办复后的跟踪督办、再次反馈力度,使代表对相关建议的落实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办复工作结束后,我们针对正在解决的,需要继续落实的15项建议进行了跟踪督办,促进了建议所反映问题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加强了审核把关力度,对各部门反馈的答复件进行了严格把关,保证了办理工作质量。
(四)加强联系,扩大交流,创新工作。
加强与代表们的联系沟通,创新办理工作的思路。近几年旗政府办公室十分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并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联系沟通的力度。一是在办理建议期间,针对反映问题不够具体、意图不够明确的建议,承办人员积极与相关代表联系,了解其真正意图,然后再研究办理。二是积极开展办理后的回访工作,广泛与代表交流,征求意见,增进感情,确保代表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
十一届一次、二次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经过旗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已按时完成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旗人大和代表们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承办单位仍然存在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程度不够、办理的积极性不高,极个别地区、部门存在推诿、拖拉等现象。对此,今后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他们从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建议办理工作,增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涉及全局性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进行跟踪督查,努力促进建议的落实解决;三是进一步加大审核把关力度,通过对每个建议答复的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与代表们的联系与沟通,通过电话联系、回访等方式,更广泛地征求代表意见。
各位代表,十一届一次、二次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已经结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提高建议问题的落实率,提高代表们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对目前需逐步解决的问题,我们将加大督办力度,尽快落实解决,对暂时由于政策、条件等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向上级反映、请示,争取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