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汇报(精简3篇)
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汇报 篇一
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
我代表市交通局向大家汇报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情况。
自从人力三轮车被禁止运营以来,虽然相关执法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但是非法运营的现象依然存在。为了彻底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整治措施并进行了实施。
首先,我们加强了执法力度。我们组织了大规模的执法行动,加派执法人员对城市各个区域进行巡查和抓捕行动。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我们成功抓获了大量非法运营人力三轮车的人员,并依法进行了严厉处罚。
其次,我们强化了宣传教育。我们通过媒体、广告等渠道,向市民宣传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提醒市民不要搭乘非法运营的人力三轮车。同时,我们也向人力三轮车驾驶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我们加强了监管和管理。我们建立了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举报电话和投诉平台,方便市民举报非法运营行为。同时,我们也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了对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情况有了明显改善。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抓获了500多名非法运营人力三轮车的人员,并对他们进行了处罚。同时,我们也收到了大量市民的举报和投诉,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运营行为的蔓延。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一些非法运营者仍然存在,他们利用各种手段继续从事非法运营活动。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管和管理,坚决打击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和城市的良好秩序。
谢谢大家!
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汇报 篇二
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
我代表市交通局向大家汇报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最新进展。
在我们的努力下,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我们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监管管理等措施,取得了一些令人鼓舞的成果。
首先,我们加大了执法力度。我们组织了多次大规模的执法行动,加派执法人员对城市各个区域进行巡查和打击行动。通过这些行动,我们成功抓获了一批非法运营人力三轮车的人员,并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这起到了震慑作用,使得一些非法运营者不敢再继续从事非法活动。
其次,我们加强了宣传教育。我们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市民宣传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提醒市民不要搭乘非法运营的人力三轮车。我们还通过在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这些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民对非法运营的人力三轮车越来越有警惕性。
第三,我们加强了监管和管理。我们建立了举报电话和投诉平台,方便市民举报非法运营行为。同时,我们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了对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这使得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运营的蔓延。
通过我们的努力,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得到了初步的控制。但是,我们仍然面临一些挑战。一些非法运营者仍然存在,并且他们的手段越来越隐蔽,给我们的执法工作带来了困难。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监管管理,坚决打击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和城市的良好秩序。
谢谢大家!
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汇报 篇三
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汇报
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汇报禅城中心城区两轮摩托车、残疾人车、人力三轮车(下面简称“三车”)非法营运历来比较猖獗,近年来虽经多次整治但均未能根治。根据市领导指示,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联合交通局、市巡警支队,开展以打击人力三轮车为重点的“三车”整治,至今已告一段落。
现将整治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5月份以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多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打击“三车”非法搭客营运行动。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市领导指示,于8月11日成立了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小组。
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执法人员信心坚定、行动迅速、奋力拼搏、灵活变通,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没收非法搭客三轮车近500辆,使中心城区的人力三轮车已基本绝迹,维护了中心城区的市容和交通的正常秩序,社会反响极好。
二、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一)领导重视,明确目标。城管办和执
法局领导深刻认识到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是市领导的殷切期望和市民的热切期盼,是推动“创卫”、“创模”等工作,维护、提升我市城市形象的内在要求,更是执法机关整治城市“脏、乱、差”工作目标之一,而且情势十分紧迫,务必要以“攻克碉堡”的决心,花大力气,整治出成效。因此,这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均受到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行动前,办、局领导专门组织召开动员会,阐明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明确表示:“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地、彻底地肃清每个角落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确保整治无死角、无盲区,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进而使全体人员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坚定了决心。
整治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过问行动进展情况,并及时作出指示,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予以解决,为整治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灵活机动,依法整治。深入调查,掌握规律。
为达到更好的整治效果,在整治行动前,小组成员预先上路摸底调查,通过现场查看有关路段,深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调查了解,多次走访交警、群众,基本掌握了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主要时间和路段:中午12:00到下午2:30,下午5:30到7:30,晚上22:00至凌晨5:00,他们较为集中地出现在流行前线、音乐喷泉、新一佳超市、华远村、简村等繁华路段或商场闹市。通过充分掌握人力三轮车的出没规律,为领导作出决策和制订行动方案提供了有力的客观依据。
灵活变通,方法多样。根据已掌握的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规律和特点,执法人员为适应整治行动需要,首先调整正常的上下班时间,采取“三集中”行动,即集中兵力,在其营运时段内对人力三轮车出没较为集中的路段进行突然出击,对其作大规模、全方位搜索、围堵、暂扣或罚款。
这一突然袭击,使三轮车非法营运者东逃被拦阻,西窜被截获,无处藏身,束手被罚;其次,严格进行路面监控,对在路面零散揽客的人力三轮车,采取成组分片,逐路、逐段巡查,布下天罗地网,一旦发现漏网者,立即进行查扣,不留盲点;再次,深挖细锄,把整治行动引伸到隐蔽的出租屋窝点。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非法营运者与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改变了非法营运的时间和地点(在深夜时段出没于出租屋较多的区域)。
执法人员审时度势、随机应变,马上调整方案。在摸清非法营运者多在华远村、简村、教子村等地的出没情况后,邀请相关村委会、治安员共商良策、联合行动;同时组织一大货车跟随小组一起行动,务求做到查扣果断,撤离迅速。
事实证明,此举有效避免了查扣时混乱局面的出现以及执法人员与非法营运者争吵等事件的发生,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人性执法,树立形象。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查扣相结合,是贯彻于本次行动始终的原则,而在整治工作中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由于违法者的“利益受损”,无法避免谩骂、刁难甚至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整治小组将此类可能出现的情况纳入应急方案,邀请治安员、治安警等全程参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无理取闹行为保持容忍态度,并对闹事者进行有理有节、有依有据的说服教育和依法处罚。在执行处罚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分地点、对象,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保持统一的处罚尺度。
鉴于从事搭客人员中有一部分是老年人、残疾人或下岗人员,生活确实有困难,在坚持严格执法、坚决暂扣三轮车,同时对其进行耐心规劝教育的前提下,执法人员对此类弱势群体一般都进行特殊处理。如9月21日晚在惠景城查扣一河南籍残疾人的三轮车,考虑到当事人身有残疾,初到佛山对我市禁止人力三轮车搭客规定全不知情,经教育其认识态度好,并积极配合整治工作,举报人力搭客三轮车窝点有功,整治小组奖励其150元。
上述做法体现了执法人员坚持原则,以人为本的高尚风范,实现了执法效果、执法形象、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
(四)治理源头,防止反弹。从调查结果分析表明,被暂扣的大部分三轮车,多是车主从回收站低价购回。
如一河南籍魏姓老伯先后六次被扣车,每次被扣后随即到城南一大型回收站再以约180元购回一辆三轮车。得知此情况,整治小组决定将收缴的三轮车统一集中停放进行销毁,通过拆除车厢木板、帐篷,切割车辆主架,锻压车轮等,使之成为废品,无法再度流入社会循环使用,此乃固本清源之一举。
三、持之以恒,巩固成果。市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三车”整治也是一项繁重的任务,在巩固人力三轮车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必须把整治重点转向整治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的非法营运。
第一,要更广泛地开展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宣传“三车”非法营运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城市形象和诱发某些交通、治安问题的因素之一,让广大民众更加支持我们的整治行动。
第二,实行举报制度,坚持日常巡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对举报情况紧急的尽快处理,情况复杂的调查后再作处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某一时期新出现的严重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第三,坚持不懈地与多个部门联动,互通信息,互相协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第四,把“治乱”引入社区,不断完善执法进社区的管理模式。
组织发动各单位和广大民众积极参与“三车”治理工作,实行自扫门前雪、各家孩子各家抱,使社区成为执法工作的阵地和服务平台,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整治成效。为更好地依法办事,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进而更有效地治理二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市城管办已向市政法委提出申请,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公安交警、巡警、交通、工商、技监、执法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并以交通、交警为执法主体,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这项工作目前正在筹划中。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