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情况调查报告【精选3篇】
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情况调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税收执法监察成为了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了解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以下是我们的调查报告。
首先,我们调查了税务部门的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力度。调查显示,税务部门在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方面高度重视,加大了执法力度和频次。他们通过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监管,开展税收专项执法活动,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此外,税务部门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的税收执法监察机制,进一步提升了税收执法监察的效果。
其次,我们调查了税收执法监察的成果和问题。调查显示,税收执法监察在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加强对大企业和高风险行业的监管,税务部门成功查处了一大批偷税漏税案件,追缴了大量的税款和罚款。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执法的情况,导致了一些企业被误判和不当处罚。其次,一些地方税务部门的执法力度还不够,导致了一些偷税漏税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税务部门在加强执法监察的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最后,我们调查了纳税人对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认知和评价。调查显示,大部分纳税人对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有一定的了解,并且认为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对于保障公平竞争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也有一部分纳税人对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存在一些疑虑,认为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正和滥用执法权力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税务部门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和互动,增加透明度,提高纳税人对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认可度。
综上所述,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在我国税收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力度,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坚实保障。
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情况调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执法监察成为了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了解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以下是我们的调查报告。
首先,我们调查了税务部门的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力度。调查显示,税务部门在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方面高度重视,加大了执法力度和频次。他们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执法监察机构和人员队伍,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监管,开展税收专项执法活动,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税收执法监察体系。此外,税务部门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的税收执法监察机制,进一步提升了税收执法监察的效果。
其次,我们调查了税收执法监察的成果和问题。调查显示,税收执法监察在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加强对大企业和高风险行业的监管,税务部门成功查处了一大批偷税漏税案件,追缴了大量的税款和罚款,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给税务部门的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另一方面,一些税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执法的情况,导致了一些企业被误判和不当处罚。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的力度和效果,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最后,我们调查了纳税人对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认知和评价。调查显示,大部分纳税人对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有一定的了解,并且认为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对于保障公平竞争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也有一部分纳税人对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存在一些疑虑,认为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正和滥用执法权力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税务部门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和互动,提高纳税人对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认可度。
综上所述,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在我国税收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力度,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坚实保障。
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情况调查报告 篇三
如何围绕在十一项工程建设中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研究具体问题,谋划今后工作,是我们国税部门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要的结合点。税收两权的监督制约是廉政工程建设的重点和核心,税收执法监察又是两权监督的重要手段。多年来,税务部门通过税收执法监察有效地保证了税收法律法规正确运行,有效地促进了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既保障了国家税收收入、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税务干部,将不良倾向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增强了廉政建设。但是,传统的税收执法监察模式与现行的税收精细化管理越来越不相应,从而制约了税收执法监察作用的有效发挥。鉴于两权监督的内容广泛,目前监督力量不够,监督形式不活,监督效果不明显。我们认为,开展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则是解决问题的较好途径。
传统税收执法监察的弊端
税收执法监察的对象即是税收两权,即税收执法权和税务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包括税额核定、停歇业户管理、异常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减免缓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税务稽查处罚等各个环节;税务行政管理权包括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重大事项的决定、财务经费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各个环节。可见,税收两权涵盖了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传统的税收执法监察基本模式是:每年度由上级税务部门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开展,监察和检查的内容围绕税收两权进行设置,每年基本相同。其弊端是:
一是时间过于集中,缺乏灵活性;
二是事权过于集中,缺乏自主性;
三是内容过于集中,缺乏针对性;
此外,由于时间安排紧凑,检查内容繁多,加上当前监察干部人力不足等多种因素,检查的深度和质量难以保证。
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实践
开展专项税收执法监察的思考 显而易见,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具有比传统的税收执法监察更多的优越性:
一是针对性更强。一事一查,或几事一查,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是灵活性更大。不受时间和事件的约束,认为某一环节或某一项工作需要加强和监督的,随时可以组织检查;
三是深入性更高。由于检查的对象单一,可以组织精兵强将深入细致地进行检查,检查效果更好。
可以预见,专项税收执法监察将是今后开展税收执法监察的重要手段。目前,专项税收执法监察还正在萌芽和创新阶段,我们认为,要认真地加以完善和规范:
第一,健全组织领导。专项税收执法监察活动应在各级党风廉政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各级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涉及多个部门联合行动的由纪检组或分管领导进行协调。
第二,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政策法规监督、干部人事监督、财务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巡视检查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资源,制定与完善信息共享制度、联系会议制度等,及时发现和掌握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做好规划,每年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好23项监督检查,促进依法治税,依法管理。
第三,拓展监督渠道。通过六个融入,实现三个贯穿于,即把两权监督融入依法治税之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依法组织收入;融入科学管理之中,完善岗责体系,健全执法责任制;融入行政管理之中,完善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推行人事、财务、事务公开;融入优化纳税服务之中,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融入信息化建设之中,将两权监督逐步纳入系统网络,通过过程控制和标准化管理,减少权力运行的随意性;融入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抓好勤政廉政教育,推进国税廉政文化建设。
第四,灵活监督形式。一是参与会议,做好事前事中监督。各级监察室主任要列席局长办公会、党组(支部)会;凡讨论有关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缓征等重大税收业务问题的办公会、局务会或小组会等,会议召集部门应通知监察部门,监察部门应派员参加;凡讨论有关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重大事项的决定、财务经费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问题的办公会、局务会或小组会等,会议召集部门应通知监察部门,监察部门应派员参加。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做好事后监督。监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要求,针对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方面的监督事项,认为有必要时,可从中抽取12项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征求群众意见。针对执法事项和行政管理事项,设计调查提纲,开展外部调查和内部调查,调查形式可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和网上调查等形式进行。
四是开展述职述廉,加强廉政测评。全系统副科以上干部每年要结合公务员考核进行述职述廉,由干部职工现场对其廉政测评。逐步试行税收管理员向所管辖区域纳税人述职述廉,由纳税人现场进行廉政测评。
第五,注重成果运用。每项监察(监督)活动结束应形成完整的工作报告,向党风廉政领导小组或同级党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考核测评类的监督结果除进入个人廉政档案外,还应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考核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评先评优,已经取得先进荣誉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各项监督结果实行一定范围内通报、全系统通报,接受干部职工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