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精选3篇)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篇一
近期,我单位针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问题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我们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核查。通过对工作进展、成果和数据的比对和核实,发现了一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情况。其中,一些部门为了迎合上级的要求,夸大了工作进展和成果,虚报了数据等情况。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我们单位的形象和信誉,也误导了上级对我们的认识和评价。
接着,我们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是因为一些部门过于注重表面的工作表现,追求短期的效果而忽视了工作的实质。其次,是因为一些领导对工作结果过于追求完美,给了部门一定的压力和指标,导致部门不得不采取一些不实的手段来达到预期的目标。还有一些部门存在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缺乏对工作的自觉和责任感。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首先,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和监管,确保工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我们将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明确部门的工作目标和指标,并对工作进展和成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另外,我们会加强对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的制定和落实,确保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最后,我们将加强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监督和惩处。对于那些故意夸大工作进展和成果、虚报数据或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是一种严重的职业道德问题,对于一个单位来说,这不仅损害了自身的信誉和形象,也会影响到整个组织的运行和发展。我们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认真整改,严肃处理,确保我们单位的工作始终保持真实、可信、高效的状态。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篇二
经过自查,我单位发现了一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在自查中发现,一些员工为了达到工作目标,夸大了工作进展和成果,虚报了数据等情况。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我们单位的信誉和形象,也误导了上级对我们的认识和评价。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领导对工作结果过于追求完美,给了部门一定的压力和指标,导致部门不得不采取一些不实的手段来达到预期的目标。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首先,我们将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和监管,确保工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我们将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明确部门的工作目标和指标,并对工作进展和成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另外,我们会加强对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的制定和落实,确保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对于那些故意夸大工作进展和成果、虚报数据或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我们将加强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监督和惩处,确保工作的真实、可信、高效。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是一种严重的职业道德问题,对于一个单位来说,这不仅损害了自身的信誉和形象,也会影响到整个组织的运行和发展。我们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认真整改,严肃处理,确保我们单位的工作始终保持真实、可信、高效的状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作贡献。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篇三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7〕23号)、《中共恩施州纪委关于印发〈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州纪文〔2017〕15号)要求,现就2017年在全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批示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注重形式、讲究规格、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重形式走过场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5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中旬)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企业意见,制定问题清单;要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委、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5)。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单位要于6月2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县市由县市政府汇总)报送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州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等单位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各县市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0日前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从源头进行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10日前,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以及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秘书长戴清堂任组长,州政府副
秘书长王新国、向应才任副组长,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各明确一名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配合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各县市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于5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领导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抓好典型,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问题,及时曝光,敢于亮剑,严肃处理。要与电视问政相结合,从州纠风办、州政府督查室、恩施电视台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巡查暗访,查找各地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专题片,开展电视问政,曝光典型案例,推进专项治理活动走向深入。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追究纪律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责的地方和单位,既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