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报告【优秀6篇】
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报告 篇一
近期,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有效推动了该支行的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在过去的半年里,纪检工作团队积极履行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农行总行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各项纪律审查和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工作,为支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纪检工作
纪检工作是农行县支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在过去的半年里,纪检工作团队深入了解支行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了一批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有效维护了支行的风清气正。同时,纪检工作团队通过加强与上级纪检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报告和处理了一些重大案件,确保了支行的风险防控工作。
二、廉政教育
廉政教育是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过去的半年里,纪检工作团队通过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加强了支行全体员工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团队制定了一系列廉政教育计划,包括党章党规学习、廉政故事分享、警示教育片观看等活动,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支行的规章制度。
三、风险防控
风险防控是支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纪检工作团队严格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各个业务领域的风险点和隐患,制定了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支行的资金安全和业务稳定。团队与风险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风险事件,为支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工作展望
展望未来,纪检工作团队将继续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对支行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支行的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团队将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员工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风险防控,更好地服务于支行的发展。同时,团队将积极与上级纪检机关和监察机关合作,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问题,确保支行的廉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报告 篇二
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报告
自上次工作报告以来,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团队进一步加强了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在过去的一年里,团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为支行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纪检工作
纪检工作是农行县支行的重要职责。团队始终紧紧围绕支行的中心工作,深入了解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了一批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有效维护了支行的风清气正。同时,团队与上级纪检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和处理了一些重大案件,确保了支行的风险防控工作。
二、廉政教育
廉政教育是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团队通过开展各类廉政教育活动,加强了支行全体员工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团队制定了一系列廉政教育计划,包括党章党规学习、警示教育片观看、廉政故事分享等活动,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支行的规章制度。
三、风险防控
风险防控是支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团队深入了解各个业务领域的风险点和隐患,制定了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支行的资金安全和业务稳定。团队与风险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风险事件,为支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工作展望
展望未来,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团队将继续加强对支行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支行的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团队将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员工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风险防控,更好地服务于支行的发展。同时,团队将与上级纪检机关和监察机关保持密切合作,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问题,确保支行的廉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团队将积极推动纪检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支行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报告 篇三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平稳启航的关键之年。石河子地方税务局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严肃执纪,聚焦主业,系统监督,科学问责,把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积极探索新的宣教和监督管理措施,坚持规范与创新并重,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一)强化责任机制建设
按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要求,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制定了《石河子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石河子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石河子地方税务局机关各部门贯彻落实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方案》、《石河子地税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石河子地税局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两级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及职能部门对承担的责任进行签字背书,拟定清单分任务,把“笼统的责任”变成“明确的清单”落实到班子成员、落实到各部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及制度,形成了“两级”党组成员书面报告责任落实制度,对“两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各基层局纪检组长(纪检员)年终考核实行备案制。
(二)注重严明组织纪律
党组以“两权”监督为重点,重点强化“三重一大”监督制约和“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党组成员深入学习《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
一是关注重大事项,充分体现民主。对关系全局性的重要决策,在党组会前广征民意。设置公告栏,定期对“三公经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进行公告,如机关车辆单车用油、维修、机关差旅费情况、机关公务接待,职工食堂开支,本局资产购置、处置、调拨、捐赠情况,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凡重要采购,均组织人力询价,并选派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监督投标。在纳税服务方面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进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
二是坚守人事纪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依据《自治区地税系统人事教育工作流程》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好决策关,使优秀正直、才能出众的干部得到任用。今年5月,公开选拔任用了13名科级干部,并对所提拔任用干部开展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群众反映良好。
三是严格考核检查,保障落实到位。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在绩效考核中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权重,运用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定期对基层局、机关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实行“每月局例会”制度,并对重点工作实行“重点工作项目责任清单、重点工作项目完成回复清单”制度,强化对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执行力的监督考核,及时督导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力求务实高效。同时,结合区局落实责任清单要求,党组各成员制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局党组以半年为时间段,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党组书记同步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并逐一作出了评价。
(三)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在石河子地税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能定位,集中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做到五个同步:即执法督查、内部审计专项检查、人事任免、招录、绩效考核、执法监察同步进行,使纪检监察与之同步运转。
一是促监督。与执法督查同步,集中整顿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评估交易价格不实的行为,有效遏制二手房交易中的税款流失现象。并结合此次检查情况向各征管局发放了执法监察建议书。加强对税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在《北疆晨报》等媒体和我局网站、官方微博开设专栏,与人教科共同开展了今年3名公务员录用后的证审工作。
二是强监察。紧扣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工作,“中秋”、“十一”节前夕组织基层局进行了公车使用、封存情况的互查互访。先后2次与市局办公室、征管科共同开展了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未发现有违纪行为。协助师市纪委监察局对市区内公款消费、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进行了2次明察暗访。同时,为有效发挥监督职责,纪检组把监督重点放在“问题”上,探索和稽查局开展“一案双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对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相关线索已通过税政法规科移交稽查局查办。结合今年8月1日起执行的《自治区地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送的6户案件情况说明进行了书面审理。
三是抓重点。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禁令,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税务干部违规收受“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清理检查。对本系统办公用房清理腾退、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无违规问题发生。
(一)拓展教育途径,抓好日常廉政教育
坚持把廉洁从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首先,年内充分结合系统教育培训搭建网络学习的平台,引导干部学廉懂廉。结合石河子地方税务局教育培训计划拟定了本年度党风廉政教育专项培训计划,逢培必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年内系统开展廉政谈话46人次,廉政提醒谈话2人次。其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四害之风》、《狠刹浪费之风》、《蜕变》等警示教育片。在党风教育月活动中,以“守纪律讲规矩,践行三严三实,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为主题。纪检组长授课。再次,以“做文明、廉洁、有礼的石河子人”为主题,采取演讲、税收政策宣传到5个社区活动形式,让廉政价值理念深入人心。最后,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为抓手,以整改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明查暗访组查出的问题为中心,通过外聘行风监督员加大对石河子地税系统各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力度,执行绩效问责处理、整改落实。
(二)加强廉政宣传,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加强廉政信息宣传报送力度,对各基层局报送信息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在年初工作中对向“新疆地税廉政之窗”投稿工作做出明确要求。继续推行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上廉政课制度,石河子地方税务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讲党课,同时购买相关书籍进行中心组学习。以局工会、妇联、协会等群众团体为桥梁,开展了读书养廉、以德育廉、典型引廉、丹青写廉等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正能量”,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开辟建成了“税务廉政文化长廊”。该长廊长10米,由前言、文化篇、关怀篇、警句篇、宣传篇、预防篇等六个方面内容组成,创造出良好的廉政宣传氛围。
(三)强化检查问责,提高自律意识
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重点岗位、重点科室、基层局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约谈提醒,今年安排四个基层局的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要求,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向市局党组进行了报告。通过定期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双向传导压力,强化两级党组、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担当意识。编制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谈话)记录表、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调研记录表,规范了系统内约谈、谈话及调研记录、反馈方式。
(一)对照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做好风险点排查工作
按照“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思路,石河子地方税务局从绩效考核指标、征管工作流程、征管质量评价入手,以绩效考核促内控,以内控防风险。坚持廉政风险点季度排查制度,根据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对各种预警事项实行动态监控,及时提醒,重点情况要做出说明,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全系统发现风险疑点35次,经查均为非廉政风险点,属税收执法差错,已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二)开展税收执法廉政风险再排查再评估再防控工作
结合《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区地税系统开展税收执法廉政风险再排查再评估再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工作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任务,建立风险台账,全面排查税收执法风险,对发现的问题,健全防范机制及时防范整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石河子地方税务局纪检组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纪检组监察室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将工作重心向办案工作倾斜。通过以会代训,对加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方法进行了辅导。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通过到基层调研,发现在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方面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及时予以指出和纠正。今年,举办了1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邀请了直属机关党工委和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的教授及本局师资,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进行授课。纪检组派出3名人员参加了师市纪委、区局、税务总局举办的专项培训,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通过今年前期的努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一案双查”工作有待进一步探索,以谋求新的途径加强查办案件力度;二是廉政宣传教育有待推陈出新,让廉政教育更符合时代特点,提高广大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
20-年,我们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继续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围绕执纪、监督、问责主业,进一步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锐意进去,务求实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部署。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关于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规划建议提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关于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按照五中全会要求,认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责任,找准职能定位,围绕“三清”目标,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好职责,确保政令畅通。四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宣传贯彻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内部监督执纪,坚持“高线”,坚守“底线”,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
(二)狠抓“两个责任”落实
进一步细化拟定责任清单,强化党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履行“一岗两责”,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对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督导和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突出党组主体责任、深化纪检组监督责任。一是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加强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二是紧扣中心。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以规范基层执法权力运行为重点,充分发挥“保护、惩处、教育、监督”的职能作用,在服务石河子地税事业发展中充分彰显纪检监察部门的不懈担当。
(三)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
结合推行金税三期工程和征管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把风险防控逐步拓展到执法环节各个领域,同时在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深入查找风险点,打造覆盖税收工作各方位的“立体防护网”。
(四)聚焦主业加强“两权”监督
铁腕重拳,严查违纪案件。进一步围绕“常教育防发案、常提醒少发案、办小案控大案”的要求,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是严肃查办案件。加大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加大案件互审互查力度,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失职渎职案件。二是畅通办案渠道。畅通和规范涉贪涉腐案件举报渠道,定期做好案件信息和线索的分析研判,千方百计查线索,不遗余力抓案件。加强典型案件的剖析,利用身边的、税务系统内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办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三是抓实纪检信访。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的独特优势,优化信访举报承办、转办、呈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
进一步强化廉政宣教工作力度,以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一是把握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对干部的培养、选择、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两个务必”,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抓实载体。积极开展廉政教育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五进”活动,依托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本局网站、宣传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载体,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积极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政策法规、党纪条规、正反典型等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弘扬正气,激浊扬清,增强廉政宣教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廉政文化载体,推动廉政教育的基地化、网络化和经常化。
(六)构建责任体系,有效预防腐败
明确石河子地方税务党组“一把手”既是税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市局、基层局(部门)和基层科所负责人“三级互动”的责任体系。一是细化责任分解。要进一步量化责任目标,明确分解责任,实行分级负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注重跟踪问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并完善配套规定和相关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动态管理登记,使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同时健全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自查制度,增强责任制的约束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抓好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教育,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注重发挥特邀监察员和监督电话等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加行风评议,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净化基层风气、优化税收发展环境。
(七)创新体制,激发队伍活力
进一步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一是转职能,突出主业主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清理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二是转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在税收工作中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部门单位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改进查办案件方式、执纪监督形式和监督检查力度,注重从执法监察、税务稽查和内部审计中发现案源和基层问题隐患。重点落实税务稽查案件内部违纪线索处理办法,主动查找案源线索,开展问廉问效,立足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结,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三是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增强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推进纪检监察业务公开。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以优良作风彰显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报告 篇四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现由我和大家一起探讨目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
从整体上看,目前反腐败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腐败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相当严重,反腐败斗争还面临着严峻形势。因此,要求我们:
(一)切实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一,“一把手”腐败现象多发频发;第二,腐败领域扩散现象日趋明显。一些重要部门、重要岗位权力过于集中,腐败案件多发频发,一些关键领域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有些领域的腐败活动还呈蔓延之势;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第三,腐败的综合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日趋明显;第四,乱作为与不作为的消极腐败现象不容忽视;第五,腐败分子年轻化趋势加快;第六,“小官大贪”现象不容忽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十分艰巨。
一是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主要表现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矿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一把手”腐败问题仍然严重。
三是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四是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
五是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有的大案要案涉及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的一个领导班子中多人被查处。
六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
此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甚至失职渎职、酿成严重后果。比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莜萸,“监守自盗”,除利用职权收受贿赂600多万元外,还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且疏于职守、部署不周、监管不力,致使药品注册管理秩序混乱,全国假药劣药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郑莜萸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同时,一些领导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城市管理等过程中违规操作、粗暴执法,甚至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一些领导干部贪图安逸,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超标准住房、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屡禁不止,等等。另外,从这些年查处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看,背后往往隐藏着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
以上这些违法乱纪现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风国纪,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由于其违法犯罪的手段越来越高明,隐蔽性日趋增强,牵涉面越来越广,对我们的打击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腐败现象是一个具有复杂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古今中外都存在的世界性难题。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大都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我国用短短几十年时间跨越了其他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程,各方面体制机制制度必然要经历一个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
二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
三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法分子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
四是干部队伍构成发生很大变化,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有的心态浮躁、贪图虚名,一门心思用在谋求更高的职位上;有的在收入和待遇上盲目攀比,感到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因而产生“心理失衡”,走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甚至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公然索贿受贿、侵吞公共资产和国家、集体资金,等等。
五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好人主义盛行,应该及时提醒的没有及时提醒,应该坚决制止的没有坚决制止,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就纪检监察工作来讲,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
从这些原因分析来看,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刚才我们讲的多是一些负面的不良现象,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正面的、积极的因素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们要树立坚定信心,正确认识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效。
首先,我们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家要看到,我们每年的各级纪委全会,基本实现了与党、人大、政协的会议同等重要,每一次全会,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会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现在,国务院每年也会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中央还专门设立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和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这些都为我们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政治和领导保证。
其次,我们有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讲是私有观念和剥削制度的产物。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奠定了制度基础。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制保障。不管大家承认与否,我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正在不断地提高,整个社会正在不断地向前发展,这是主流。可见,社会主义制度还是有着他特殊的优越性,我们完全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
三是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长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恪尽职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各方面的正面典型数不胜数,我们之所以能在众多风险和挑战面前取得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靠的就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带头作用。这是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显着成效的最有力证明。
四是我们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从现状看,广大的人民群众是极度反对和十分痛恨腐败的,随着人民群众基本文化素质、法制意识和对社会现象关注度地不断提高,随着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渠道的不断拓宽和揭露腐败问题能力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五是我们有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执好法,服好务,是我们城建干部的天职。因此,作为一名公务员,一名建设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应做到恪尽职业操守,努力为地方建设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守住做人的底线。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力量之源。大多数党员干部出问题,从根本上来讲,就是政治信仰动摇,理想信念丧失。这些违纪违法人员也有过辉煌的过去,较早地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培养,都是逐步成长起来的。但他们却忽视了对自己思想的改造,受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人的一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考验,在人生的几步紧要关口,走什么样的路,做什么样的人非常关键,如果把握不好,就可能酿成终身大错。许多案例都证明,党员干部如果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始终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保持必备的道德品质,坚持正确的人生方向,守住做人的底线。
二是要严以律己,守住做人的清白。广大党员、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免疫力,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朽落后思想同样会侵蚀一些党员、干部,如果思想防线不牢,意志不坚定,就很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甚至跌入腐败的泥坑。我们要经受得住各个方面的诱惑,经受住各种条件下的考验,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四慎”:慎权,就是谨慎用权,时刻牢记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是把“双刃剑”,从剖析一些案例可以看出,领导干部不论职位多高、岗位多重要,一旦权力观出了问题,就会私欲膨胀,置党纪国法于脑后,身不由己地跌入腐败的深渊。用权为公可以造福社会,以权谋私必然导致身败名裂;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预防腐败的警惕性应当越高。因此我们要增强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慎独,就是谨防自我放纵,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能够坚持原则、恪守道德。一个人在有人监督时不做坏事,还比较容易,难得的是独处一地也能保持这种美德。要做到慎独,必须不断增强自我监督意识,习惯于“吾日三省吾身”,绝不能言行相悖、表里不一。一名干部要做到慎独,还必须严守防线,自觉抵制形形色色的诱惑。慎微,就是注重小节,持之以恒地在细微处严格要求自己。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恶不注意,任其发展,势必酿成大祸。所谓“大事看才,小事看德”,我们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环境改变了,条件好了,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精神不能变。慎友,就是择善而交。社会交往是人们社会活动的重要内容,交往对象的选择,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要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追求淡泊俭朴的交往境界,节日一声问候,见面一杯清茶,既可以使自己身心轻松,又有利于培育真挚纯洁的友情。
三是要认真履职,守住做人的本份。在我们的工作中。就算抛开做贡献、争荣誉、创事业不谈,仅从按劳取酬的基本原则来说,要对得起我们的工资,我们也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我们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领取了报酬,就没有任何理由不在自己的岗位上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为建设事业献上自己应尽的一份义务。
最后由衷希望我们的干部职工,为了你的事业和前途进步,为了你的家庭平安和幸福,切实牢牢守住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经得起时间和环境的考验,自觉养成良好作风,远离风险。“一生清廉,一世安乐”。
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报告 篇五
摘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实践表明,近年来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尚处于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在加强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
关键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中图分类号:d33/3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2909(2012)06015505
纵观国外有着成功反腐实践经验的国家,都是依赖于健全的法律制度,健全的廉政法制体系是廉政建设的重要依据。依法治腐,是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共识。党中央在十四大以来,逐步建立健全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十六大以后,又作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特别是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和修订了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行政监察法等一批法规制度,这些都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与重要载体。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制度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强制性措施,是教育的辅助形式;教育重在倡导和自律,而制度则侧重于约束及强调他律;有效的监督必须依托于制度的强制力,没有制度的保障是苍白无力的监督。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没有教育的制度是没有灵魂和基础的制度,制度离开了监督就会形同虚设,监督离开了教育和制度就会无所适从。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教中有督,督中寓教,制度与惩治相贯通,使这一科学的治理腐败体系达到高度统一。
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胡锦涛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2]回顾这些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走过的历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越来越紧迫,将其提上重要日程是当务之急。制度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是现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由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也影响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梳理、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对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规律,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制度建设落后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表现
制度建设既包含着制度设计,也包含着制度的执行、落实。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抑制、事后严惩的反腐倡廉机制的过程中,由于思想认识上不能紧跟新形势的发展,行动上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求,不能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缺乏针对不同时期易于滋生腐败的领域、环节、人群来加强和改进预防治理机制,导致制度“虚设”“虚位”,甚至“缺位”。
(一)体系不完善
一是制定制度不严肃。当制度所处的环境发生变化,执行落实遇到现实困难时,没有及时对其进行修改完善;甚至在一些制度已完全不合适宜的情况下,没有进行有效的清理和废止。部分制度在制定时调查研究不够,甚至出现漏洞和盲区,给制度执行造成障碍[3]。
12高等建筑教育2012年第21卷第6期
刘蓉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对策思考
二是体系不完善。传统领域的制度建设比较健全,新的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滞后。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制度设计关注不够、研究不充分,立、改、废程序不健全。从整体源头治腐的制度建设来看,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方”问题,未能真正建立起一套全面、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这样就使制度自身处于低水平循环运行状态。
三是一些制度在整体设计和组织实施上,裁量幅度过大,规定得过于宽泛、笼统、不明确,弹性过大,难以定性量化;实体性规定多,程序性规定滞后,缺少执行标准、检查或考核措施,导致具体执纪执法中较难掌握尺度,其结果必然是制度规定的变形走样,甚至形同虚设。
(二)设计不科学
一是抽象性。一些定性的条文,可操作性不强,规定得过于笼统,虽有些带有“严禁”、“不准”等强制性字眼,但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的相关规定,导致在具体实践中不便操作,其效果停留在宣传号召上。
二是片面性。一些制度设计者常常根据反腐倡廉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制定相应的制度,只注重责任性规定而未考虑其他制度规定,忽视利益调节和保障性、激励性措施,制度仍存在不够协调、不够完善、配套未及时跟上等现象。导致在具体执行中容易出现部门之间相互依赖推诿、被动应付等问题,有选择性地执行某些对自己有利的制度,有意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制度。搞弹性操作,搞下不为例,导致制度被架空。
三是滞后性。一些制度已落后于实践,有的制度规定没有及时修订、补充或完善,制度制定的整体性、超前性、预见性少,在反腐倡廉形势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又不善于作出实时的调整,在所暴露的问题已成共性后,才组织力量制定制度进行治理。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赶不上腐败本身的变化速度,存在明显的滞后效应。
(三)运行不通畅
一是执行责任不清,落实不到位,缺乏协调统一。评、查、究主体不明确。任何部门都可以管制度,但又都不专业和系统地管制度。由于制度规则的执行主体以及承担的责任等不明确,导致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推卸责任,制度被架空。
二是运行控制不力,权力运作缺乏规范。一些决策忽略规则和程序,缺乏监督引导,透明度低,往往处于封闭运行状态,外部无法监督。制度的考核评价标准不明确,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尚无有根本性、有力度的、规范的检查考核程序,使一些制度流于形式,制度建设得不到有效实施。
三是惩治不力,违规成本低。对违规违纪惩处不到位,避重就轻,对决策失误纠偏、追究不力,削弱了党纪国法的威严,极大地破坏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四)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制度多为虚设。有的制度过于笼统,流于形式,疏于分析研究,照抄照搬的情况比较普遍,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监督的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敷衍应付,束之高阁、功能虚化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规则严而疲软。重实体不重效果,有些好的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章不循、有规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执法不严问题依然存在。硬性规定虽明确,但遇到利益矛盾冲突时,常常出现“踩红线”或变通现象。
三是制约机制乏力。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权力,特权思想严重,搞“家长制”“一言堂”。法律意识不强,把制度变成教育别人的工具,对自己的制约却远远不够,在各种不同形式的权位因素作用下,一些潜规则代替了制度。
二、原因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认真探索,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从源头上寻其原因,以找出我们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当中的不足,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思想认识僵化
社会廉政传统缺乏,责任感退化,思想认识僵化使制度设计先天不足。受传统思想观念的计划经济时代思维定势的影响,设计制度时偏重引导和疏导,把制度的执行更多地寄希望于自律,忽视了新时期各种因素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和冲击,忽略了制度应有的强制性和对违纪者处罚的必要性,忽略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现实中往往有这样的现象:制度制定有人抓,制度汇编精美、洋洋大观,而制度贯彻落实则放任自流、无人负责;制定制度时缺乏系统性、前瞻性思维,制度单件性、现实性的多,整体性、超前性、预见性少;一些制度设计和运行的结果,往往与预期效果出现较大反差,在反腐倡廉形势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又不善于实时调整,导致制定制度建设存在明显滞后。
(二)体制制度漏洞
制度建设重视不够、流于形式,体制制度漏洞使制度运行困难。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障。反腐倡廉的教育机制、监督机制、改革措施和惩处机制,归根结底都要通过制度来固定、保障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中国在制度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是现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中国仍然处于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过程之中,制度建设作为与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相配套的重要内容,必然受制于当前体制制度方面存在的各种漏洞和缺陷。权力运作缺乏规范,透明度低,制约与监督意识淡漠,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环节要么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要么相互脱节、各自为政;要么主体不明、责任不清;要么执行制度不严,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这些都导致了制度运行处于低效率状态。
(三)法纪观念不强
法纪观念不强,影响制度执行。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有社会思想基础,更需要有强制的法规作保障,法制建设又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在中国,制度立法滞后,重要原因是制度的执行仍然受特权思想干扰和制度意识缺乏的限制。失去必要的法规体系,就会使反腐倡廉建设犹如一盘散沙,同时让反腐倡廉建设失去重要的依靠。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一些地方在约束权力、预防腐败方面存在的某种倾向:执行制度时,有的有规不依,有的变通规避,有的标准多重,有的奖惩不明,结果导致“雷声大雨点小”,“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牛栏关猫”等现象一而再、再而三地“巡演”。对“一把手”监督流于形式,当制度的矛头指向执掌权力的领导干部时,制度的推行常常会受到特权的抵制;普通干部群众制度意识的缺乏也是制度执行难的重要原因。我们党内有些制度之所以难以得到有效贯彻,致使执纪执法总体上失之以宽、失之以软,原因之一就在于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与制度意识不强,导致制度缺乏权威,难以贯彻执行。
三、对策思路
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在反腐倡廉起步阶段,确实对某些问题和领域很少或没有触及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制度设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度的改革创新、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等环节不可能非常完善。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和原因,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抓住时机,趁势而上,加强制度建设,拓展领域,深化源头反腐倡廉工作。
(一)强化机制建设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劳永逸。制度建设要动态地满足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需求,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强化思维审视,构筑制度网络[4]。在此基础上,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根据不同时期腐败现象的特点不断加强制度创新,大力拓宽预防腐败的领域,制定有效的防治腐败的制度,并适时予以调整,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更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让制度之网恢恢,疏而不漏。构建科学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的法制化和程序性建设,以更加严明和更有刚性的制度来防止制度被歪曲、篡改、滥用,来抑制、弱化制度执行中的主观随意性及其利己主义、本位主义倾向。通过建立健全基本涵盖反腐倡廉所涉及的所有领域和内容的制度,形成系统协调、结构合理、主次分明、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反腐倡廉制度建立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上,真正发挥制度规范权力行使的根本性作用,实现依靠制度和法制而不是依靠人治来解决腐败问题。
(二)强化科技手段
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执行的全过程,建立制度运行的动态监控和评价机制。新形势、新问题的出现加大了对科技手段的运用。故在实践中应该树立廉政新理念,注重运用科技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强化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科技含量,筑牢反腐倡廉大堤。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反馈和处置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注意分析网络舆情,加强信息反馈、加强电子监控、加强监督检查,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人情执法,防止制度在执行中变形、变软[3]。我们工作的一切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都在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践行反腐倡廉的实践过程中,要把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敏感的热点作为第一信号,及时研究解决制度建设如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着力以科技手段层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强化科学评估
由于过去在制度建设上长期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一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实施效果不明显,除了有的在实质内容上确实存在科学性、可行性不强的问题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其结果必然是制度规定的变形走样,甚至形同虚设。这是因为其间有一个制度的异化规律,所以我们要研究解决制度的变异问题。前苏联的“疗养制度”变为“特供制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中国当今现实中也不乏这样的现象。一些初衷很好的制度,最终却演变成了“豢养腐败”的制度;还有些制度则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工具。对此,必须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律,及时对现有与反腐倡廉相关的制度进行梳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加强对制度的检查、反馈与创新。加强制度的程序化建设,认真实施综合评价,推动制度本身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变化,推动权力行使者依制度用权。
(四)强化责任追究
有效的制度执行力,是树立制度权威的重要保证。“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5]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一些消极腐败问题频频在某些领域发生、蔓延,并不是这些领域缺制度,而是缺使制度活起来的机制;并不是缺条文,而是缺使条文具有约束力的办法。于是有法不依,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盛行。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自身执法违法,社会就更“无法无天”。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对一些过于集中又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要严格规范,合理配置和科学分解,使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达到相互制约、相互平衡。因此,一方面要推进廉政理念教育,另一方面要重点研究奖惩的办法,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谁违反制度就追究谁,上下同等,人人平等。再多的制度不如一个追究,必须让制度制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惩戒效应:一是对执行制度得力者表扬奖励,对失职、渎职、执行不力者批评教育乃至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者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切实加强对变通制度、打“擦边球”行为的惩处力度和责任追究;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严肃执纪、加强责任追究作为重要职责,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四、结语
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就在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必须依靠制度贯穿其中。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改革要靠制度来巩固,纠风要靠制度来深化,惩治要靠制度来规范。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又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体现。只有通过反腐倡廉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才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主动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依靠制度反腐是理性而符合法治精神的反腐思维,制度本身具有庄严的权威地位、普遍的适用范围、刚性的约束效力、深邃的人性因素。在一个真正的制度化国家,制度是至高无上的。反腐倡廉制度重在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在落实。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全过程,逐步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在重视实体制度建设的同时,也要重视程序制度建设。在制度伦理方面,要以科学的理论、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方法建设一个科学有力的制度环境;在制度内容方面,要注意制度的前瞻性、超前性,要根据权力内容、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程序以及超越权限和违规用权应受的处罚等,从制度上加以明确规定;在制度结构方面,要努力规避制度冲突,使各项制度彼此衔接,措施到位,减少“制度真空”和“管理真空”,真正发挥制度的整体合力。中国特色党风廉政之路就是要建立一套充分发挥民主的科学监督体系,完善对权利分配和制约的法规制度,形成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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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县支行纪检工作报告 篇六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要求,局迅速行动,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做出部署安排。按照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局推进办在狠抓各项制度清理的同时,牵头组织,采取座谈讨论、深入县区调查等多种形式,就推进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了认真的督查调研,现将有关情景汇报如下。
经过开展督查调研,我们认为,近年来,局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以身作则,坚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人、财、物管理全面规范。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各项干部人事工作规定,在干部调整、单位进人、干部的日常管理等方面,始终着眼于干部队伍的长远建设,坚持按制度选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干部队伍年轻化和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在财务管理、公务消费、公务用车、“金保”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款出国培训等方面,都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并加强了对重要岗位的监管,没有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安全运行。始终把管好、用好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一是将各项保障基金的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到各职责部门,并明确职责到人。建立基金运行情景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分析异常收支活动,协调处理运行风险。二是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操作程序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各岗位的职责更加明晰,岗位之间的衔接得到加强。依托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设定各经办人员的具体权限,使每一笔业务都能自动留有办理记录,便于事后监督。三是社保基金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坚持每年对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每年进行全面的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坚持定期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杜绝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大力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用药、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仅2008年,共核减医保基金2729.8万元,行政处罚定点医疗机构8家、定点零售药店33家,追究刑事职责14人。四是基金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近年来,未发生一齐基金管理方面的案件,也无一人因违反基金管理规定而受到职责追究。
三是严格落实“四个不准”的要求,廉洁从政深入人心。紧密结合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实际,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做到“四个不准”:不准违反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劳动保障行政审批、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业务;不准利用行政审批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和社保费征缴、待遇核定以及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等为部门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挪用、侵占或与他人串通套取、冒领社保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基金;不准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之际乱办班、乱发证。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干部职工不断加强教育和管理,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廉洁之风深入人心。
经过开展督查调研,我们感觉,尽管劳动保障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度建设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但对照省、市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的要求,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第一,基金、资金的监管制度还需细化。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是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社保基金量大、运行环节多、资金链长,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从目前情景来看,一方面,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虽然都建立了内部监督控制制度,但有些制度还比较原则,随着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和业务经办范围的拓展,有些环节的监督控制制度还不明确,需要及时做出规定。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参保职工人数已成倍增加,由于受编制限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十分缺乏,少数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不强,职责心不强,日常经办业务过程中有时有疏漏现象,必须加强业务经办的复核工作。此外,除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目前,劳动保障部门掌握或经手的资金,还有再就业资金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数量也越来越大,且这些资金主要在街道、社区等基层使用,虽然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不经办具体的资金使用,但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也有加强对基层检查和监管的职责,必须进一步健全有关制度,确保这些资金安全使用。
第二、落实依法行政还需要加强制度上的建设。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和职责越来越多、越来越重,工作的外延和内涵越来越广、越来越深,服务面和与社会成员的关系越来越广、越来越直接。能够说,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经常都与劳动保障部门有关系,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有可能要与劳动保障部门打交道。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劳动保障部门必须更加牢固的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劳动保障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尽管这几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规定,不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实现了所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努力简化业务流程,各项审批、审核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但要确保依法行政落实到位,还必须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比如,围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管理,需要适应新的要求,健全相关制度;围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办案,需要建立相关制度,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第三、内部人财物管理制度有待调整充实。这几年,围绕内部人财物管理,局机关以及所属的各个经办机构都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各项事务规范运行。但从目前初步清理的情景来看,这些制度有的已经过时,有的过于原则,有的已经不合理,有的还存在缺失,必须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规范。为此,要大力推进制度完善和创新,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有制度不管用,有制度不用”的问题,努力构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不透明的地方不必须有问题,有问题的地方必定不透明。”必须进一步建立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与关键岗位监督的制度,做好政务公开民主评议活动,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举措。在开展督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腐败问题易发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以及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失效废止、坚持实行、修订完善、改革创新四个类别,我局研究布置反腐倡廉制度清理工作。对以我局名义印发和代政府拟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人财物管理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确定78份为制度清理文件,其中,失效废止类17份,坚持实行类41份,修改完善类8份,改革创新类12份。还要进一步经过平台交流、政务公开等渠道和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制度,增强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自觉性。
按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要求,下一步,要在做好现有制度清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继续大力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职责制建设。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的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劳动保障业务工作一同部署研究,一同检查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指导督察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指导。继续强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目标考核,健全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严格落实职责追究,构成从上到下,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创新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制度。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异常要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劳动保障系统“四个不准”的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多种形式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分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基金安全和基金纪律教育,牢固树立社保基金是“生命线”和“高压线”的意识。
二是不断完善各项基金、资金的监管制度。首先,进一步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规范社保政策和标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细化各险种各项待遇的支出规范,普遍设立业务经办复核岗位,严格执行经办、复核、审批既相互制衡又共同负责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把好基金支出关。按照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市属各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指导和退休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征缴基数、缴费费率和待遇计发标准。其次,要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和要情报告制度。对影响基金安全的各类问题,均应按规定立即报告。不断强化基金监管的手段,依托“金保”工程建设,进取实施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检查,采取重要数据采集、综合分析、异常情景查找、外部信息比较等方法,对社保基金运行和风险进行适时监控。建立养老金领取指纹认证系统,不断增强防范基金支出风险的手段。另外,切实加强对有关资金的监管,围绕再就业资金、退管经费的拨付程序、使用范围、监督检查等,建立具体制度,抓好落实。最终,完善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与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工资保障金的建立作为建筑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异常是建筑领
域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细化公开资料,创新公开形式,实化公开措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抓好行政审批审核、社保费征缴、基金分配、待遇核定以及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医疗保险目录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腐败领域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的监管,规范性文件成稿后必须由局政策法规部门审核,检查是否有与依法行政规定不相符的地方,并明确有效期限,明确是否上网公布。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明确市本级和各县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办案的管辖权划分,明确具体办案程序,规范具体执法行为,切实做到规范执法、礼貌执法。
总之,经过此次督查调研活动,我们进一步掌握了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景,初步找准了加强制度建设的方向,基本理清了下一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思路。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坚持纠建并举,确保2009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篇2: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现由我和大家一齐探讨目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
从整体上看,目前反腐败总体形势是好的,可是,腐败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相当严重,反腐败斗争还面临着严峻形势。所以,要求我们:
一、要坚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一)切实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景、新问题。
第一,“一把手”腐败现象多发频发;第二,腐败领域扩散现象日趋明显。一些重要部门、重要岗位权力过于集中,腐败案件多发频发,一些关键领域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有些领域的腐败活动还呈蔓延之势;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第三,腐败的综合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日趋明显;第四,乱作为与不作为的消极腐败现象不容忽视;第五,腐败分子年轻化趋势加快;第六,“小官大贪”现象不容忽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十分艰巨。
一是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主要表此刻: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矿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一把手”腐败问题仍然严重。
三是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四是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
五是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有的大案要案涉及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的一个领导班子中多人被查处。
六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
此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甚至失职渎职、酿成严重后果。比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莜萸,“监守自盗”,除利用职权收受贿赂600多万元外,还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且疏于职守、部署不周、监管不力,致使药品注册管理秩序混乱,全国假药劣药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郑莜萸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同时,一些领导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城市管理等过程中违规操作、粗暴执法,甚至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一些领导干部贪图安逸,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超标准住房、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屡禁不止,等等。另外,从这些年查处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职责事故看,背后往往隐藏着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
以上这些违法乱纪现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风国纪,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由于其违法犯罪的手段越来越高明,隐蔽性日趋增强,牵涉面越来越广,对我们的打击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腐败现象是一个具有复杂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古今中外都存在的世界性难题。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大都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我国用短短几十年时间跨越了其他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程,各方面体制机制制度必然要经历一个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
二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
三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法分子经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
四是干部队伍构成发生很大变化,一些党员干部梦想信念发生动摇,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有的心态浮躁、贪图虚名,一门心思用在谋求更高的职位上;有的在收入和待遇上盲目攀比,感到自我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因而产生“心理失衡”,走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甚至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公然索贿受贿、侵吞公共资产和国家、团体资金,等等。
五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好人主义盛行,应当及时提醒的没有及时提醒,应当坚决制止的没有坚决制止,应当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就纪检监察工作来讲,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
从这些原因分析来看,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二、要树立坚定信心,正确认识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效。
刚才我们讲的多是一些负面的不良现象,此刻我们回过头来看,正面的、进取的因素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们要树立坚定信心,正确认识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效。
首先,我们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家要看到,我们每年的各级纪委全会,基本实现了与党、人大、政协的会议同等重要,每一次全会,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会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此刻,国务院每年也会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中央还专门设立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和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这些都为我们推进反腐败斗争供给了重要政治和领导保证。
其次,我们有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讲是私有观念和剥削制度的产物。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奠定了制度基础。异常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构成,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供给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制保障。不管大家承认与否,我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正在不断地提高,整个社会正在不断地向前发展,这是主流。可见,社会主义制度还是有着他特殊的优越性,我们完全有本事依靠自我的力量解决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
三是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长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恪尽职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各方面的正面典型数不胜数,我们之所以能在众多风险和挑战面前取得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靠的就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带头作用。这是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显着成效的最有力证明。
四是我们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进取参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从现状看,广大的人民群众是极度反对和十分痛恨腐败的,随着人民群众基本文化素质、法制意识和对社会现象关注度地不断提高,随着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渠道的不断拓宽和揭露腐败问题本事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进取作用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五是我们有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实践中探索构成了贴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要恪尽职业操守,努力为地方建设事业做出我们城建干部应有的贡献。
执好法,服好务,是我们城建干部的天职。所以,作为一名公务员,一名建设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应做到恪尽职业操守,努力为地方建设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是要坚定梦想信念,守住做人的底线。梦想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力量之源。大多数党员干部出问题,从根本上来讲,就是政治信仰动摇,梦想信念丧失。这些违纪违法人员也有过辉煌的过去,较早地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培养,都是逐步成长起来的。但他们却忽视了对自我思想的改造,受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能够思考一下,人的一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考验,在人生的几步紧要关口,走什么样的路,做什么样的人十分关键,如果把握不好,就可能酿成终身大错。许多案例都证明,党员干部如果丧失了梦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始终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坚持必备的道德品质,坚持正确的人生方向,守住做人的底线。
二是要严以律己,守住做人的清白。广大党员、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免疫力,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朽落后思想同样会侵蚀一些党员、干部,如果思想防线不牢,意志不坚定,就很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甚至跌入腐败的泥坑。我们要经受得住各个方面的诱惑,经受住各种条件下的考验,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四慎”:慎权,就是谨慎用权,时刻牢记权力意味着职责和义务。权力是把“双刃剑”,从剖析一些案例能够看出,领导干部不论职位多高、岗位多重要,一旦权力观出了问题,就会私欲膨胀,置党纪国法于脑后,身不由己地跌入腐败的深渊。用权为公能够造福社会,以权谋私必然导致身败名裂;权力越大,职责越大,预防腐败的警惕性应当越高。所以我们要增强自律意识,时刻坚持清醒头脑,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慎独,就是谨防自我放纵,在无人监督的情景下能够坚持原则、恪守道德。一个人在有人监督时不做坏事,还比较容易,难得的是独处一地也能坚持这种美德。要做到慎独,必须不断增强自我监督意识,习惯于“吾日三省吾身”,绝不能言行相悖、表里不一。一名干部要做到慎独,还必须严守防线,自觉抵制形形色色的诱惑。
慎微,就是注重小节,持之以恒地在细微处严格要求自我。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恶不注意,任其发展,势必酿成大祸。所谓“大事看才,小事看德”,我们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环境改变了,条件好了,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精神不能变。慎友,就是择善而交。社会交往是人们社会活动的重要资料,交往对象的选择,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要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追求淡泊俭朴的交往境界,节日一声问候,见面一杯清茶,既能够使自我身心简便,又有利于培育真挚纯洁的友情。
三是要认真履职,守住做人的本份。在我们的工作中。就算抛开做贡献、争荣誉、创事业不谈,仅从按劳取酬的基本原则来说,要对得起我们的工资,我们也应当认真履行自我的职责,做好我们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领取了报酬,就没有任何理由不在自我的岗位上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为建设事业献上自我应尽的一份义务。
最终由衷期望我们的干部职工,为了你的事业和前途提高,为了你的家庭平安和幸福,切实牢牢守住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经得起时间和环境的考验,自觉养成良好作风,远离风险。“一生清廉,一世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