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某单位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报告【优质6篇】
最新某单位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力度,为了评估各单位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果,某单位进行了最新的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通过对该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首先,该单位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规范化。调查发现,该单位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熟悉各项执法规定和程序。同时,该单位建立了完善的执法档案和记录系统,能够及时记录和归档执法行为和结果,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和保障。此外,该单位还制定了一系列执法操作规范,明确了执法人员的权责和行为规范,有效避免了执法过程中的滥用权力和违法行为。
其次,该单位在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方面表现出色。根据调查结果,该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取证、听取陈述、听证辩护等,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该单位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分享执法信息和结果,避免了执法工作中的重复和矛盾。此外,该单位还建立了投诉举报制度,为受到不公正执法的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申诉渠道,保障了执法结果的监督和评估。
第三,该单位在执法效果的评估和改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调查发现,该单位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执法效果评估机制,通过对执法结果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该单位注重执法经验的总结和分享,开展执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此外,该单位还积极采纳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提升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满意度。
综上所述,通过最新的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我们可以看出该单位在执法工作中注重规范化、公正合法和效果评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些经验和做法对于其他单位改进执法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同时也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最新某单位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报告 篇二
近日,某单位发布了最新的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报告,该报告对该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分析。通过调查数据和案例分析,报告得出了以下结论。
首先,该单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调查发现,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权力滥用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严重损害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同时,该单位的执法结果不够公正和合法,一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此外,该单位的执法效果评估和改进机制不够健全,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不够到位,存在信息不畅通和反馈不及时的问题。
其次,该单位在改进执法工作方面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根据调查结果,该单位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了他们的执法水平和意识。同时,该单位加大了执法结果的公开和透明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申诉和监督渠道。此外,该单位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提高了执法工作的协同效率。
第三,报告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调查认为,该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执法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执法结果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此外,该单位还应加强与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互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综上所述,通过最新的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报告,我们可以看出该单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改进。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对于该单位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于其他单位改进执法工作具有借鉴价值。我们期待该单位能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果,为推动我国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新某单位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报告 篇三
最新某单位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报告 篇四
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形势以及依法治交通战略的实施,迫切要求我们采取坚决措施迅速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当前交通执法队伍总的来讲是好的,是一支能够依法履行职能的合格队伍。但是,由于诸多原因,这支队伍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为此,我利用以前在交警城区中队工作过的有利条件,对城区中队在执法活动规范化及对策做了一番调查,下面我谈一些个人看法与意见。
一、调查目的、调查时间、调查方式
从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来看,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活动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克服当前基层交通执法队伍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应该围绕“以人为本、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纯洁组织”的目标,正确把握好四个关系,从加强理论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四个方面着手,着力增强“四力”,提高交通执法水平,树立交通执法的良好形象。
调查时间:2011年10月
调查方式:资料查找法 访谈法 观察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交警城区中队位于路交叉口,中队现在民警80名,队伍文化结构大专程度占人数26%,中专(高中)文化程度占55%。中队下设12个交通岗,分布在城区主要道路上。
三、存在的问题或经验
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据调查,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讲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越权处罚。如公安部规定交通民警当场处罚不得超过200元,超过的,应当在24小时以内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但实际执行时并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处罚不公正,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甚至出现情节重的处理轻,而情节轻的反而处理重的非常现象。三是随意暂扣车辆号牌和证照,不出具合法的暂扣凭证,事故押金管理混乱。
4、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少数交警部门领导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完善执法机制,就是要在市、县两级交警部门建立起严格的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完备的执法规范,健全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办法。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培训是基础,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是保障,建立执法责任是关键,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和促进交警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提出建议
1、加强理论建设,增强适应时代发展的“思想动力”,树立公仆形象。市场经济给社会带来了生机活力,也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方式带来了深刻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不良的倾向也不时地腐蚀着执法人员的思想,给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笔者认为,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执法人员的头及,引导广大基层执法人员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及时地解决执法人员思想上一些深层次的认识与观点问题,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其次,广泛开展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的“三政三观”问题,即引导和帮助执法人员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增强公仆意识,弘扬奉献精神。再次,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提高他们知法、守法和执法的自觉性,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行业新风,引导广大执法人员以良好的职来道德、饱满的精神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献身交通执法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抵御市场经济负面效益的“免疫力”,树立文明形象。加强基层交通执法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交通执法队伍要立足当前,开展内部整顿教育活动,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抓住苗头防微杜渐,严肃政纪,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文明形象。要着眼于队伍的长远建设、长足进步,开展外树形象活动,坚持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努力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理服人。要建立健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为主的行评机制,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把握,辩证施治,并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提高拒腐防为的免疫力。
3、加强业务建设,增强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树窗口形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在职学习、函授、自学等形式,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必须把执法培训作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的重点,坚持不懈地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多途径加强业务建设。同时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严把人员“进口”,畅通“出口”。突出抓好对现有人员的考核,实行“黄牌警告”、“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离岗培训”制度。对于考核不称职的,给予黄牌警告,责令离岗培训;对连续两年不称职、两次给予黄牌警告的,给予降职、降级,直至下岗;对不适应执法工作的,按程序坚决予以辞退,保证交通执法队伍的健康、纯洁,成为交通行业的文明“窗口”。
最新某单位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报告 篇五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自身建设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7号),省人民政府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把市作为全省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试点市。为切实加强市各级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人员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水平。通过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达到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和形象有明显好转,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机制有明显改进,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和重点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纳入公务员法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均要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
实施行政机关《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按照先开展试点,再逐步推开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试点阶段重点选择行政许可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以及与社会、群众联系密切的“窗口”单位。市直行政机关确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为先期开展试点单位。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选择和确定先期开展试点的单位。
三、实施内容
先期开展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试点的单位要围绕以下10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服务仪容仪表规范。包括服饰、仪容、仪态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服务语言行为规范。包括语言和行为的规范;
(三)服务导引标识规范。包括业务办理区域标识和宣传公告区域标识的规范;
(四)服务承诺事项规范。包括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
(五)一次性告知规范。包括一次性告知的内容、要求和监督管理;
(六)首问首办服务规范。包括首问首办责任人的职责、程序等方面;
(七)服务事项办理规范。包括一般事项、特殊事项、重大事项的承诺制办理办结时限等方面;
(八)ab角服务规范。包括主要责任人(a角)和备岗负责人(b角)的工作职责等方面;
(九)服务投诉办理规范。包括投诉方式、投诉受理规范、投诉办理规范、投诉立卷归档以及投诉纪律等方面;
(十)服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行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的职业道德标准。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工作采取全市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方法和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培训和宣传阶段(年7底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把《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纳入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列入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点予以保障,要按照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升执行力的要求,结合全市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制度创新工作,实行全员学习。先期开展试点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全员培训,规范行政人员行政服务。要让工作人员人人熟悉《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人人遵守《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人人执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知晓《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知晓办事的政策、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为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阶段(年8月5日前)。先期试点单位要根据《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总体工作方案要围绕服务仪容仪表规范、服务语言行为规范、服务导引标识规范、服务承诺事项规范、一次性告知规范、首问首办服务规范、服务事项办理规范、ab角服务规范、服务投诉办理规范和服务职业道德规范10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根据试点单位实际,整合部门职能,对原制定的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重新修订完善,制定出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具体的实施办法;对纳入机构改革的部门(单位),要结合制定的“三定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临政发〔〕134号)要求,对本单位的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重新修订完善,明确责任人。主要包括:工作职能、服务承诺事项及其政策依据、资格条件、办理程序、工作标准;实行限时办结的工作事项及其办结时限;服务指南的制作,并按原渠道做好承诺公开工作。同时制定出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具体的实施办法。各试点单位制定的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请于8月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8月5日至10月)。试点单位要着眼于优化服务,立足于规范,以新机制、新制度规范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要整合部门职能,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强化管理机制。按照制定的《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领导,逐项抓紧抓好实施工作的落实。不断完善服务仪容仪表规范、服务行为和语言规范,服务事项承诺规范、服务办理规范、服务投诉处理规范,推进行政人员的规范化服务管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把组织实施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告,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行政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第四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年11月)。市人民政府将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试点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实施试点单位的好措施、好办法和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试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人民政府将把各级政府、各部门执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抓好动态督查,确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实《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本级、本部门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动把自己摆到实施活动中来,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作好表率。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试点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为贯彻执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在办公场所张贴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内容;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报道和推广在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全市“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实施。
(三)突出重点,抓出成效。试点单位要将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在开展的“向杨善洲同志学习,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以及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制度创新等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本部门和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明确目标任务,以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坚持做到“两促进、两不误”,确保实施工作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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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某单位规范化行政执法调查报告 篇六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
一、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二、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将“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公安改革、规范民警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五)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以科学的发展观规范权利的使用,加强对权利的监管,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罚和变相处罚等可能发生的腐败和违法犯罪现象。第二,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运转、开支审批均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定期岗位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取谛“小金库”,制止“乱收费”,确保执法权利的正确履行。第三,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要根据岗位特点,严格选拔德才兼备人员,坚持把好用人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等方法竞争上岗。建立用人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法制教育,构筑全方位预防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坚实主体和遏制氛围。第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权力过于集中,往往容易导致职权被滥用或滋生职务犯罪,建立权力运行分解机制,查办案件责任制。推行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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