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辞职还有年终奖吗【优选3篇】
年底辞职还有年终奖吗 篇一
随着年底的临近,许多人开始考虑是否辞职,尤其是对于那些对当前工作不满意或者渴望追求更好机会的人来说。然而,一个普遍的问题是,如果在年底辞职,是否还有资格获得年终奖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辞职还是年终奖,都是由公司的政策和规定来决定的。因此,不同的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策略和规定。有些公司可能会规定,只有在公司内工作满一定时间才有资格获得年终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年底辞职,可能会失去年终奖的资格。
然而,也有一些公司会根据员工的绩效来决定是否给予年终奖,而不考虑是否辞职。这意味着,即使辞职,只要员工的绩效在一定水平以上,仍然有可能获得年终奖。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并不会对年终奖产生太大的影响。
此外,还有一些公司会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来决定年终奖的多少。这意味着,如果在年底辞职,可能会只能获得部分年终奖或者没有年终奖。这是因为公司认为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越长,对公司的贡献也越大,所以才会给予更多的年终奖。
然而,还有一种情况是,即使辞职,公司仍然会给予全额的年终奖。这可能是因为公司认为员工在过去的工作中取得了出色的表现,对公司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所以愿意给予全额的年终奖作为对员工的认可和奖励。
总的来说,是否能够在年底辞职后获得年终奖取决于公司的政策和规定。有些公司可能会规定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定时间才有资格获得年终奖,而其他公司可能会根据员工的绩效和工作时间来决定年终奖的多少。因此,在考虑年底辞职的同时,最好提前了解公司的政策和规定,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年底辞职还有年终奖吗 篇二
随着年底的临近,许多人开始考虑是否辞职,尤其是对于那些对当前工作不满意或者渴望追求更好机会的人来说。然而,一个普遍的问题是,如果在年底辞职,是否还有资格获得年终奖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许多公司中,辞职通常会导致失去年终奖的资格。大多数公司的政策规定,只有在公司内工作满一定时间的员工才有资格获得年终奖。因此,如果在年底辞职,可能会失去这一额外的奖励。
然而,也有一些公司会根据员工的绩效来决定是否给予年终奖,而不考虑是否辞职。这意味着,即使辞职,只要员工的绩效在一定水平以上,仍然有可能获得年终奖。这种情况下,辞职并不会对年终奖产生太大的影响。
另一方面,有些公司会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来决定年终奖的多少。这意味着,如果在年底辞职,可能会只能获得部分年终奖或者没有年终奖。这是因为公司认为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越长,对公司的贡献也越大,所以才会给予更多的年终奖。
然而,还有一种情况是,即使辞职,公司仍然会给予全额的年终奖。这可能是因为公司认为员工在过去的工作中取得了出色的表现,对公司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所以愿意给予全额的年终奖作为对员工的认可和奖励。
总的来说,是否能够在年底辞职后获得年终奖取决于公司的政策和规定。有些公司可能会规定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定时间才有资格获得年终奖,而其他公司可能会根据员工的绩效和工作时间来决定年终奖的多少。因此,在考虑年底辞职的同时,最好提前了解公司的政策和规定,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年底辞职还有年终奖吗 篇三
年底辞职还有年终奖吗
又快到职场期盼许久的一年一度的“年终奖”时刻,然而,也有更多人选择在年底辞职,“年终奖”遭遇“跳槽”时,那么,年底辞职,到底能不能拿到年终奖呢?
案例1:
据悉,李某自2013年在一家企业工作,因工作压力较大,李某决定跳槽,在递交辞申请并办理完工作交接后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离开。之后这家企业根据情况发放年终奖,李某得知后,认为年终奖主要是对过去一年工作情况的考核奖励,他应该也有。但当他讨要时,公司负责人认为他已经离职,不应该和其他员工一样获得年
终奖。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老东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企业补发年终奖
李某提供了该企业在其工作期间发放年终奖的记录,企业未否认。但企业认为,法律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年底向员工发放年终奖的规定,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自行发放。由于李某在发放年终奖前离职,应视为自动放弃年终奖。
然而,法院认为,年终奖属于广义的劳动报酬的范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对其金额及发放方式进行约定。此案中,根据公司的工资制度,并结合李某2015年工资收入情况,应认定公司存在年终奖制度,且公司也实际向李某支付过年终奖,且该公司并未举证说明李某不符合年终奖发放的要求,因此推断李某符合年终奖发放的条件。
另外,法院认为,该公司以李某自行辞职即视为放弃领取年终奖为由,而拒绝支付李某年终奖,是有违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制度,且违背年终奖对员工在过去一年内为单位所作贡献之奖励的原本涵义。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林某2015年度年终奖8000元。
案例2:
小张2010年进入汉口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代表,公司明文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都有资格领取年终奖”。
2015年12月,小张提出辞职,当时年终奖尚未结算。2016年1月20日,公司核定了员工的年终奖,但没有小张的份儿。公司解释:年终奖是公司对自己员工的.奖励,而公司结算年终奖时,小张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没资格获得年终奖。
小张另一同事是8月底辞职的,公司以同样理由没给予年终奖。小张和同事一起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小张2015年全年的年终奖两万元,而小张的同事则因工作未满一年,不符合公司发放年终奖的条件,则一分钱的年终奖都没有。
回答
本案中,小张所在公司规定,只要工作满一年就能享受年终奖。虽然公司结算年终奖是2010年1月20日,小张此时已离开公司,但年终奖是对上一年度的奖励。所以小张应该得到年终奖。小张的同事则不符合公司规定,不能得到年终奖。
YJBYS提醒
目前法律对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并无明确规定。如何发放,这就需要看具体个案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约定,以及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等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劳动双方既没有约定也没有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方式,则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合理确定年终奖的发放。如此案中,如果公司未规定“需工作满一年才能够获得年终奖”,则小张的同事因已经工作8个月,可以获得年终奖的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