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借款合同(精选6篇)
保证借款合同 篇一
保证借款合同是指在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缔结的一种合同,借款人通过保证人的担保,向出借人借款。保证借款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出借人能够安全地收回借款本息。
在保证借款合同中,保证人承担了重要的责任和义务。首先,保证人应当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包括财务能力和信用能力。其次,保证人应当详细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计划,以便在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时能够及时履行保证责任。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严格的。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保证责任,不能以借款人的违约为由拒绝履行保证责任。出借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追偿,无需事先通知借款人。
在保证借款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可以是连带责任或是主要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出借人承担共同的债务责任,出借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方追偿。主要责任是指保证人对出借人承担独立的债务责任,即使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借款,保证人仍然有义务履行保证责任。
保证借款合同的效力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出借人和借款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保证借款合同的内容和保证人的责任,以防止纠纷的发生。保证借款合同一般需要经过公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的确认,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在保证借款合同中,保证人应当仔细考虑自己的保证责任,并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保证人应当对借款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并与借款人一起制定还款计划,以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借款。
总之,保证借款合同是一种保证出借人权益的重要合同。保证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考虑自己的保证责任,并与借款人共同制定还款计划。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借款的内容和责任,以确保合同的效力和实施。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保证借款合同是一种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需双方共同努力,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保证借款合同 篇二
保证借款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借贷方式,在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建立了保证人的担保关系。保证借款合同的出现,为借款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融资渠道,同时也增加了出借人的债权保障。
保证借款合同的特点是保证人作为担保方,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保证人的责任是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借款本息。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保证人将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保证出借人的权益不受损害。
保证借款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是严格的,即无条件地履行保证责任。这意味着无论出借人向保证人追偿的理由如何,保证人都应当无条件地偿还借款。保证人不能以借款人的违约为由拒绝履行保证责任。
保证借款合同的效力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出借人和借款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保证借款合同的内容和保证人的责任,以防止纠纷的发生。保证借款合同一般需要经过公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的确认,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保证借款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可以是连带责任或是主要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出借人承担共同的债务责任,出借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方追偿。主要责任是指保证人对出借人承担独立的债务责任,即使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借款,保证人仍然有义务履行保证责任。
保证借款合同的签订对于保证出借人的债权保障至关重要。出借人在签订保证借款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以评估借款人的风险。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借款的内容和责任,以确保合同的效力和实施。
总之,保证借款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借贷方式,为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建立了保证人的担保关系。保证借款合同的签订对于保证出借人的债权保障至关重要,出借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借款的内容和责任,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保证借款合同 篇三
保证人:
住所:
电话:
保证人:
住所:
电话:
被保证人:
住所:
电话:
债权人(公司):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基于对债务人借款行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对担保责任的准确认识,愿意为 向债权人 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编号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保证人声明:
当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诺:
1、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上述借款、借款发生的利息、违约金。
2、如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清偿所有债务。保证期间,债务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监督,保证人应如实提供其财务、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
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其清偿义务。
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确认,债权、债务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对以上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本合同为《个人借款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分。
附注:
借款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债权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保证借款合同 篇四
编号:年字第号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由各方签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保证借款合同 篇五
甲方(出借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提供保证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元);作为自然人之间借贷,最终金额以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借款金额为准。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用于。
三、出借资金来源
甲方承诺全部出借资金均系自有合法资金。
四、借款期限及借款交付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算,交付之日为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汇出款项之日。
五、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百分之(%)。
六、利息支付
借款期限内,利息按月支付,即乙方应自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每届满一个月向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支付一次利息。
七、保证担保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丙方自愿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
2、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丙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就延长借款期限达成一致,丙方的保证期间自动顺延至延长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丙方无需为此另行出具书面同意文件。
3、丙方承诺,如乙方以自己的财产就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抵/质押担保的,甲方有权先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丙方不可撤销地放弃《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先诉抗辩权;甲方放弃或变更该抵/质押权的,丙方仍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还清本金或者未付清利息的,乙方应就未偿还的本金及未付清利息的总额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赔偿。
2、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向乙方追偿债务或者主张其他权利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自愿选择第()种方式解决:
1、交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甲方可按本合同填写的地址、电话向乙方、丙方邮寄通知、公告及其它书面资料,如存在拒收、查无此人或非乙方、丙方签收等情形,属于乙方、丙方的责任,视为已送达。如任一方地址、电话发生变化,则该方应在地址、电话发生变化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告知其他方。
2、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按印且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按印):乙方(签字/按印):
丙方(签字/按印):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址:
保证借款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名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
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
第二条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第五条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