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方采购合同(通用6篇)
木方采购合同 篇一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木方采购合同的一些重要内容和注意事项。木方采购合同是指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的一份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下面是一些值得注意的要点:
1. 合同的基本信息:合同应包含供应商和采购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这些信息对于双方的沟通和交流是至关重要的。
2. 木方的规格和数量:合同应明确规定所采购的木方的规格和数量。这些规格可以包括木材的种类、尺寸、质量要求等。合同还应明确规定所需木方的数量,以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提供足够的木方。
3. 价格和付款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木方的价格和付款方式。价格可以根据木方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协商确定。付款方式可以选择预付款、分期付款或者货到付款等方式。
4. 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应明确规定木方的交货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按时交付木方,并将其送达采购商指定的地点。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合适的交货时间和地点。
5. 检验和验收:合同应规定采购商对所收到的木方进行检验和验收。如果发现木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要求,采购商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整或替换。
6. 违约责任:合同应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7. 争议解决:合同应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双方可以选择仲裁、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签订木方采购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并确保理解和接受其中的内容。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和协商解决。签订合同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木方采购合同 篇二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继续讨论木方采购合同的一些重要内容和注意事项。木方采购合同是一份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对于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下面是一些进一步的内容和要点:
1. 保险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木方的保险责任。供应商应确保木方在运输过程中得到适当的保险,以防止任何损失或损坏。采购商也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保险证明。
2. 知识产权:合同应明确规定木方的知识产权归属。如果木方涉及到专利、商标或版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 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应规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如果双方需要变更合同的内容,应及时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如果一方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4. 不可抗力:合同应规定不可抗力的定义和处理方式。如果合同的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到影响,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5. 保密条款:合同可以包含保密条款,规定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要保守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这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商业利益和声誉。
6. 法律适用和管辖:合同应规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的法院。这有助于解决潜在的争议和纠纷。
在签订木方采购合同之前,双方应认真考虑并协商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合同应具有明确的语言和完整的内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并在需要时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通过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双方可以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基础,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木方采购合同 篇三
采购方
供货方
名 称:地 址:联系人:电 话:名 称:地 址:联系人:电 话:模板木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木方采购合同 篇四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 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模板、木方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标号、数量、价格
1. 该合同单价已包括装卸费、运输费、税金等供方执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本合同履行期间,不论是否分期交货,单价均不作调整。
2.以上数量为暂估值,具体结算量以甲方实际签收的数量为准。 3.如甲方因工程之需,需要乙方配送其它品种的木材时,乙方应无条件组织供应,价格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要求
1.样品及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样品,以及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该样品及证明材料供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必须提供与样品同等质量的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 》)要求。
2. 板材规格及周转次数要求。模板厚度以上的,周转次以上;模板厚度 cm以上的,周转 次以上:松方木方实际尺寸为 ,几何尺寸方正有缺陷(即豁皮)的木方不得超过单次供应量的%。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运输
1. 交货时间:甲方联系人应以书面、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把所需材料的数量、品种、规格等通知给乙方联系人。乙方在甲方联系人发出上述通知之日的 天内按照供货通知的要求及时供货。
2. 交货地点(工程所在地): 3.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码堆的义务,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4. 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5. 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双方联系人及权限
1. 甲方联系人1姓名:电子邮件:;传真号码: 甲方联系人2姓名:;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传真号码:
乙方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传真号码: 2. 甲方联系人权限:负责向乙方联系人发出供货通知,负责对材料数量、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并签收送货单作为双方核对供货量的依据。非本协议中甲方二位联系人签收的送货单,视为甲方未收到相应材料,对甲方不具有效力,甲方不予付款。甲方二位联系人仅有对乙方送货单中数量予以确认的权利,对货物价款以及最终结算单没有确认的权利。
乙方联系人权限:按照甲方联系人发出的供货通知的要求,组织安排乙方进行供货。
第五条 验收
1.如甲方对所收材料质量及规格有异议的,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的24小时内来现场调换。若乙方不予调换,甲方有权拒付该批货款,并有权处置该批货物;若乙方未能在24小时内予以调换的,按照迟延供货处理,该批货物的对方及搬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在接收乙方所供材料时,只对货物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通过验收不代表甲方认可货物质量,在甲方使用乙方所供材料过程中,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质量问题。如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供货量的确认及货款支付
(一)货款结算采用以下方式:
1. 从开始供货的次月开始结算,乙方根据甲方二位收货联系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制作月结算单,在次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甲方核对完毕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或项目部公章后生效(单独签字不得作为结算凭证),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盖该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都无效。供货完毕后,双方在次月 日内按前述程序办理最终结算手续。结算单是甲乙双方货款支付的凭证。
2. 结算单应注明当月采购的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
如有退货的,应注明退货的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
3. 其他结算约定:
(二)货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支付方式
1. 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乙方垫资供货):
(1)乙方承诺免息垫资,垫资额达到万元后甲方开始支付货款。
(2)当已结算款项超过垫资部分货款,则在次月日前按月支付月结算款的 %。
(3)供货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至最终结算款项扣除垫资额部分的 %。
(4)剩余货款及垫资款万元在最终结算完成以后的月内付清。
2. 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乙方不垫资):
(1)货款按月结算后,在次月日前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
(2)供货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至最终结算款项的 %。
(3)剩余货款在最终结算完成以后的月内付清。
3. 按项目进度节点支付:
(1)在本项目全部单体进度节点 完成前不支付货款。
(2)本项目全部单体的进度节点分别在完成后,分别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
(3)至项目结构全部结顶以后,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至项目结构全部通过验收以后,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
(4)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以后,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至全部款项的 %;剩余款项在竣工验收通过以后的 内付清。
4. 其他支付方式:
(三)货款支付的其他约定
1. 发票的提供。乙方应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等额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或决绝支付,并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对此予以认可。
木方采购合同 篇五
甲方(供方):乙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需要的模板木方如下表:
二、质量要求:甲方模板送至工地如果与所定模板不符,乙方有权拒收,当车退回,运费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验收合格后卸货。在乙方使用模板按要求每使用一次打一次的脱模剂,无人为损坏的情况,甲方应保证所送模板的95%能重复使用 次。
三.付款方式:平±0.00付已送货款的 层楼面付至已送货款的 ,主题封顶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四、货款最迟在乙方工程主体封顶15天内或约定月付清全部货款。如乙方因任何原因造成停工超过10天,必须付清所有货款。
五、 月内未付清全部货款的,双方协商同意在以上现金价基础上额外加价。模板在现金价基础上每块每月加2元,木方每米每月在现金价基础上另加0.2元,加价是货到工地签收之日起付清货款之日止。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按
二个月计算,以此类推至付清款之日计算每块模板及每米方木的单价。(比方说:一块模板欠账5个月另外加价10元∕块)上述加价是按每月资金周转一次进行计算,与利息无关。乙方在结算时不得反悔。(以上价格不含税)。
六、乙方未按上述约定付清全部货款,甲方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起诉并追回所欠的全部货款。
七、送货时间与数量由乙方指定 提前三天通
知甲方,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送到,货到工地乙方点数为准并签字确认,不得延迟乙方工期。双方签订此协议后,乙方不得购进另外单位或个人模板、木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需的模板、木方数量。如发现乙方购进其他单位或个人模板、木方,乙方必须付清甲方已送的全部货款。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木方采购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需方(甲方):北京豫安辛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北京豫安辛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数量、价款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理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产品清单》)。
2、质量要求
2.1生产厂家、产地、注册商标
2.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并符合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货物/产品出厂、安装、验收标准。
3、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合理损耗范围内的,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超出合理损耗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合理损耗的范围: 合理损耗的计算方法:
4、标的物风险转移
标的物风险自乙方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的交付地点交付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5、交付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5.1交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标的物加工制作前与甲方进行规格与数量的确认。乙方应于指定的交货期间但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除非有书面通知)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并将货物及其附属物一并交给甲方。
5.2交付地点:
5.3货物签收:乙方运输货物到现场后,双方对到场货物共同清点,以实际签收数量作为本合同的最终结算数量。
5.4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日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
5.5退货:因工程变更而使到场货物剩余,在货物无损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无条件按合同单价退货,并承担退货费用。
6、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包装、运输等费用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乙方报价中,由乙方承担。
7、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7.1交付货物时,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或生产厂家与本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或任何货物的外观存在破损,甲方有权退回货物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7.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若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甲方应安排有关检验机构进
行检验,并有权凭有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如有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则相关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8、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9、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9.1本合同无预付款。
9.2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持甲方签认的收货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挂账手续,货款达到50万元,或下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货物价款部分的60%,剩余部分在货到3个月内结清。
9.3付款应以汇兑(信汇或电汇)方式进行,甲方将货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9.4付款地为甲方公司财务部门。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在交货期间内交货的,应自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每个日历天按合同总价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0.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或补齐,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
15个日历天内更换或补齐完毕,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更换或补齐完毕的,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交货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仍应当就违约金不足部分向甲方赔偿。
10.3若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在其应付合同价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10.4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构成逾期支付之日起,每个日历天应按逾期未付的合同价款数额的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停止供应货物。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