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格式(优质3篇)
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格式 篇一
在商业领域中,合作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方式。而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是为了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而产生的一种法律文件。本文将介绍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要点。
第一部分:协议的基本信息
在协议的开头,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
1. 协议的标题: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
2. 签订日期:协议签署的日期
3. 合作方:包括合作方A、合作方B和合作方C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协议的背景和目的
在协议的第二部分,应详细说明合作方的背景和合作的目的。这部分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
1. 合作方的背景介绍:包括各方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信息。
2. 合作的目的:明确各方的合作目标和愿景。
第三部分:合作的内容和方式
在协议的第三部分,应详细描述合作的内容和方式。这部分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
1. 合作的项目:明确各方合作的具体项目或业务范围。
2. 合作的方式:包括合作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合作方之间的合作方式和合作流程。
第四部分:合作的权益和责任
在协议的第四部分,应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这部分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
1. 合作方的权益:明确各方合作的权益和利益分配方式。
2. 合作方的责任:明确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部分:协议的期限和解除
在协议的第五部分,应明确协议的期限和解除方式。这部分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
1. 协议的期限:明确协议的有效期限。
2. 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方式:明确协议解除的条件和解除方式。
第六部分: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在协议的第六部分,应明确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方式。这部分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
1. 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
2. 法律适用:明确协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部分:协议的附件和签字
在协议的最后,应附上协议的附件和各方的签字。附件可以包括合作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文件。
以上是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要点。在实际撰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修改。同时,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在起草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格式 篇二
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是商业合作中的一种重要法律文件,它用于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本文将介绍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的格式和内容要点。
一、协议的基本信息
协议的基本信息包括协议的标题、签订日期和合作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这些信息应在协议的开头部分明确表述。
二、协议的背景和目的
协议的背景和目的部分应详细说明合作方的背景信息和合作的目的。这部分内容可以包括合作方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信息,以及合作的目标和愿景。
三、合作的内容和方式
合作的内容和方式是协议中的重要部分,应详细描述各方的合作项目和方式。这部分内容可以包括合作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合作过程中的具体流程和工作安排。
四、合作的权益和责任
合作的权益和责任是协议中的关键内容,应明确各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这部分内容可以包括各方合作的权益分配方式、利益分享规则等。
五、协议的期限和解除
协议的期限和解除方式是协议中需要明确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可以包括协议的有效期限和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方式。
六、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协议中应明确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方式,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这部分内容可以包括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法院诉讼)和协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七、协议的附件和签字
协议的附件可以包括合作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文件。协议的签字部分应包括各方的签字和日期,以表明各方对协议的认可和接受。
在撰写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内容要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歧义。
2. 语言要简洁明了,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法律条款。
3. 协议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在起草协议之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免出现纠纷和法律风险。
以上是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的格式和内容要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实际起草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修改,以满足各方的需求和利益。
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格式 篇三
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模板格式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丙: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 项目事
务的决定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