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精彩6篇】
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篇一
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是指由施工方承担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提供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以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目标。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一、合同基本信息
1. 合同名称: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2. 合同双方:甲方(业主)和乙方(施工方)
3. 工程名称:(填写具体的工程名称)
4. 工程地点:(填写具体的工程地点)
5. 工程规模:(填写具体的工程规模)
二、合同条款
1. 工程内容:明确钢结构工程的施工范围和目标,包括设计、制作、安装、试验等工作。
2. 工程进度:约定工程的起止时间、工期和工作安排,确保合同能够按时完成。
3. 工程质量: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4. 材料供应:约定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钢材和其他施工材料,并保证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5. 设备供应:约定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施工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6. 工程费用:约定工程费用的支付方式、总金额和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7.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8. 保险责任:约定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保险责任和赔偿方式。
9. 法律适用:明确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争议解决方式。
三、合同履行
1. 合同签订:甲方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要求签订合同。
2. 工程实施: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要求进行施工,并提供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3. 工程验收: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乙方负责整改不合格项。
4. 工程支付: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付款给乙方。
四、合同变更和解除
1. 合同变更: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签订变更协议。
2. 合同解除: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协商解决相关争议。
总结:
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是钢结构工程施工的基本依据,明确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完成。如遇到问题或变更需求,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变更协议。最终,合同的履行需要依法合规,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篇二
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是指由施工方承担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提供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以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目标。本篇文章将重点介绍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中的材料供应要求和责任。
一、材料供应要求
1. 材料种类:明确所需的钢材和其他施工材料的种类和规格,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材料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3. 材料数量: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的数量和储存方式。
4. 材料交付:约定乙方提供材料的交付时间和地点,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5. 材料验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规格符合合同约定。
二、材料供应责任
1. 材料采购:乙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种类和规格进行采购,并保证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 材料储存:乙方负责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妥善的储存和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
3. 材料交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材料交付给甲方,并确保交付的材料符合合同要求。
4. 材料质量问题:如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整改或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5. 材料保修:如乙方提供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三、合同履行
1. 合同签订:甲方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要求签订合同。
2. 材料供应: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种类、质量和数量供应材料,并确保其符合合同要求。
3. 材料验收: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要求。
4. 材料支付: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材料费用给乙方。
总结:
在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中,材料供应是施工方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储存和交付材料,并确保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如遇到材料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要求。最终,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篇三
日期: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钢结构__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期:工程总工期天。
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定为准。
五、工程造价:金额(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元整。
六、承包及结算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结算方式: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7%,3个月后七天内付清总工程款。
1、固定总造价合同,现金结算,不含税收管理费用,如需开票,税金另计。
2、结算总价=固定总价+变更部分签证。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提供工程建设材料,安排组织本工程的施工作业。
2、质量验收等级:合格。
3、质量问题整改率:100%。
4、乙方应保证所有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
八、付款方式: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元,作为材料备料款。
2、第二期付款:主体钢架进场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元。
3、第三期付款:主钢架安装完毕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元。
4、第四期付款:3个月后付清总工程款
__、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审批手续,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
2、提供现场施工场地。
3、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4、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的用电用水,提供现场的三通一平。
5、甲方负责与其他工程队协调。
6、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十、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__作、安装。
2、如现场条件与原定方案不符合,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改。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循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结构部分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十一、甲方认可的图纸及乙方工程项目报价清单,均作为本合同主要组成部分。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暴雨、暴雪、七级以上大风等)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可相应顺延外,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按时__作、安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照以下方式解决: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____。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号码:______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篇四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青岛房地产交易中心雨棚钢结构工程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
四、承包方式: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图纸
一、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三、图纸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2、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无。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总包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
3、审核乙方工程进度计划,对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甲方应及时审定并提出明确意见。
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进度款并进行验收结算。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根据甲方项目总体工程进度计划,进行现场施工,应及时按施工要求向甲方报送工程资料,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总工期完工和交付。
4、工程结束后按要求提供肆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5、乙方进场前一周,应向甲方报施工组织设计。
6、钢结构验收规范中所有试验费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配合提出土建技术要求或图纸。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二、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延期开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可顺延工期;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的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予顺延。
2、暂停施工:
因甲方原因停工的,可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停工造成的损失,每日500元,工期不顺延。
3、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4)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5)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6) 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7)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项目所在区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质量保修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2、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 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乙方未能及时抢修事故,甲方自行抢修或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五、保修费用: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安全施工的其他要求依据合同附件《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第七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1、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合同价款(大写):暂定人民币:(小写):¥ 。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2、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部要求的收款收据,乙方于第一次支付进度款前提供甲方财务部要求的发票。甲方财务管理部于从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及收款收据时起算,15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对现场材料进行品牌、质量审核,不达标材料不得进场使用和安装。
二、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保证规格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按钢结构验收规范做相应材料、焊接等复试报告。
三、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以甲方开标前提供的样本为准,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对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以次充好的材料,因使用上述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乙方支付甲方结算价款20%违约金,并且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九条 工程变更与签证
一、工程变更的程序
1、甲方有权对本工程设计图纸提出变更意见,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变更并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
2、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与实际不符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提供正确的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
3、乙方不按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执行签证,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六份。
6、现场签证单统一使用甲方公司制定的现场签证单格式,此单由乙方填写后附原始计量凭证,甲方及监理审核并须加盖甲方、乙方的公章,不符合本要求的签证单无效。
7、若该项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乙方在报审结算时应如实申报,如有意瞒报或未报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变更后总价20%的违约金。
二、工程变更中的认价原则
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因此产生的工期相应顺延。确定原则如下:
1、合同中已有适应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参照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使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三、工程变更中合理化建议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总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二、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重点交通道路和重点地区应在当天清理完毕,保持场地整洁。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甲方、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甲方、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三、结算
1、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每个钢结构雨棚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工程变更签证原件),逾期未提交部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部分结算款项。
3、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依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进行核实和结算,确认本工程结算总价,并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素
一、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二、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将履行合同的时间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三、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应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
四、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甲方处以乙方每天壹仟元整的罚款,此罚款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阶段性节点工期若延后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返工,直至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逾期交付而导致向第三方的赔偿责任)。
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出现,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日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一、与本次工程施工相关的城管、卫生、扰民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含在综合单价内)。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按甲方指定的接入点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每月按实际用量加损耗分担以市场价向甲方缴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的招投标文件、附件、会议纪要、洽谈函等书面资料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图纸所包含所有内容及双方有关工程的交底纪要、施工界面划分、工作联系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如乙方转包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在3日内清场撤离工地,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甲方:(章)
乙方:
年 月 日
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篇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要求给甲方安装钢结构厂房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筑面积:
4、工程承包范围:
钢结构:钢梁、钢柱、
承包工期:
钢构件工期为工作日(如因工程土建原因、下雨天、甲方供材不到位,程工期顺延,其余不作工期顺延条件)。
二、 付款及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40%作为预付款
2. 钢构件开始进场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
3. 彩瓦开始进场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20%。
4. 工程完工后付安装费的7%。
5. 余款作工程质量保证金3%,保修金期限为工程验收合格日起壹年内付清。
6. 付款为现金或现金支票,如以承兑支票支付,甲方必须按承兑贴息利率补贴给乙方。
7. 最终结算按报价单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8. 安装费总价:
暂定价(不含税)3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圆整)。
钢结构安装费为:480元/吨,屋面瓦安装费为:12元/平方,墙面瓦安装费为:18元/平方,瓦楞板安装费为:8元/平方。
工程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
三、 工程质量:按图纸要求及钢结构验收规范为标准
四、 工程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施工队伍做好保险工作,对每位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 甲方向乙方承诺:
1. 所有钢构件,及时到达工地不影响乙方施工及进度。
2. 甲方按照付款方式上所定的付款条件确保资金到位。(乙方必须确保付款方式上所定的工程量完成)
3. 乙方进场时,甲方提供三十位员工住宿场所,其余员工住宿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
4. 甲方钢结构件所制作误差或不符合图纸尺寸需要安装现场返工的,甲方自行安排人员返工或由委托乙方返工,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 乙方向甲方承诺: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切以图纸施工为准,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图纸。如涉及实际问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自行改变,其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钢结构安装行业规章制度,如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如甲方检查不配戴安全设施,则罚款500元/人。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人必须施工期间24小时在工地现场指挥,如被甲方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业主、监理、总包方、甲方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来违抗,损坏甲方形象。如有类似情况将罚款1000元/次。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支付乙方保险费人民币伍万元(其保险费伍万元已直接计入工程总造价中)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队伍做好保险工作,对每位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工人检查人员保险工作,如发现乙方员工无保险则甲方有权停止无保险员工进场施工。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交给乙方所有材料等配件,乙方配合甲方负责人做好清点、保管工作。如有丢失由甲方自行负责。(清点方面凭甲方发货单为准)。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运输方面或安装方面的原因导致钢构件油漆损坏,乙方必须对此构件的油漆进行完善、修补。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甲方在钢结构制作方面造成误差或与图纸不符,对乙方安装的人工方面有所浪工,甲方以200元/工时(8小时为1工时)补偿给乙方。吊车台班费按实结算。
10、乙方员工吃饭等生活问题由乙方自己承担。另外在员工住宿场所中,必须遵守工地所有规章制度,保持宿舍干净。如被甲方检查到员工不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则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罚款500-1000元/次。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缺少材料,必须提前跟甲方现场负责人汇报,让甲方及时安排材料进场,不允许以零碎形式提供。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住入甲方提供宿舍场所人员禁止打架、斗殴、酗酒现象。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将罚款500-1000元/次。情节严重者罚款5000-10000元/次
六、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业主方面,土建方面原因或资金不到情况下造成工程停工或缓慢施工(其期间1-2个月为时间段)甲方必须按实结算清乙方所做工作量的100%,后续施工由甲乙双方协定。
七、甲方另设人民币拾万元奖励基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过错,能按时保质完成,则甲方如实给予奖励。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经签字盖章后,此合同即生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邮件、传真或影印件同样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十、经双方约定: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钢结构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篇六
发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面积:
四、承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
六、工程期限:年 月 日
注:如遇到雨天、地震、六级以上大风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作为定金,材料及人员进场经甲方确认符合合同要求付合同款的 % ,完工经验收后付清全款。
七、甲、乙双方责权:
1、乙方应按钢结构标准及施工工艺施工。
2、钢构部分税收(地税)由乙方自理。
3、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复印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甲方应付对乙方施工质量及时验收。
4、工程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报酬,全力做好维修期内的服务工作。
5、钢结构税收由乙方负责。
6、进场材料如需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检测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
八、如因下列情况而发生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之列:
1、使用不善、人为破坏。
2、自然灾害:如冰雹、风暴、暴雨所造成的防水层损坏。
九、其他约定:
1、施工期内乙方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但乙方人员应自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施工中如甲方安全设施不妥,乙方没提出异议,施工造成的伤亡,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末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4、注:本合同施工范围只包括钢结构(钢柱、内外夹芯板墙及屋面工程)施工,不包括土建、不包括消防、不包括门窗、不包括吊顶等。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