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安全协议书(精简6篇)
中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一
中学生安全协议书
尊敬的家长和同学们:
为了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我们制定了中学生安全协议书。请家长和同学们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内容:
1. 交通安全
a. 在上学和放学的过程中,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或者过斑马线。
b. 不乘坐无牌、超载、行驶违规的车辆。
c. 骑自行车要戴好头盔,并且要按照交通规则骑行。
d. 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随便上别人的车。
2. 防范校园安全
a. 在校期间,学生要保管好个人物品,不随便借给别人,也不拿别人的物品。
b. 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食物,不与陌生人走进人少或无人的地方。
c. 若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老师或者校园保安报告。
3. 防止意外事故
a. 学生要遵守校园安全规定,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爬高处。
b. 不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打火机等。
c. 若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向老师报告,不隐瞒真相。
4. 防止网络安全问题
a. 学生要正确使用互联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随意下载软件或点击不明链接。
b. 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
c. 若发现网络安全问题,要及时向老师或家长报告。
5. 预防火灾和突发事件
a. 学生要保持警惕,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在宿舍乱扔垃圾。
b. 若发现火灾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照学校的应急预案行动。
家长和同学们,安全是我们最重要的事情,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中学生安全协议书的内容,并将其贯彻到平时的生活中。只有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才能够更好地学习和成长。
祝愿大家在健康、快乐和安全的环境中度过每一天!
中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二
中学生安全协议书
尊敬的家长和同学们:
我们都知道,安全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对于中学生来说。为了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安全,我们制定了中学生安全协议书。请家长和同学们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内容:
1. 交通安全
a. 在上学和放学的过程中,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或过斑马线。这样可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b. 不乘坐无牌、超载、行驶违规的车辆。这些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c. 骑自行车要戴好头盔,并且要按照交通规则骑行。这样可以保护头部,防止意外发生。
d. 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随便上别人的车。这样可以避免被陌生人绑架或其他危险事件的发生。
2. 防范校园安全
a. 在校期间,学生要保管好个人物品,不随便借给别人,也不拿别人的物品。这样可以避免财产损失和纠纷的发生。
b. 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食物,不与陌生人走进人少或无人的地方。这样可以避免被陌生人骗取或伤害。
c. 若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老师或者校园保安报告。这样可以保护自己和其他同学的安全。
3. 防止意外事故
a. 学生要遵守校园安全规定,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爬高处。这样可以避免发生跌倒或坠落等事故。
b. 不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打火机等。这样可以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
c. 若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向老师报告,不隐瞒真相。这样可以及时获得帮助和处理伤情。
4. 防止网络安全问题
a. 学生要正确使用互联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随意下载软件或点击不明链接。这样可以避免网络欺诈或被恶意软件攻击。
b. 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这样可以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
c. 若发现网络安全问题,要及时向老师或家长报告。这样可以及时解决问题,保护自己和其他同学的网络安全。
5. 预防火灾和突发事件
a. 学生要保持警惕,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在宿舍乱扔垃圾。这样可以避免火灾的发生。
b. 若发现火灾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照学校的应急预案行动。这样可以保护自己和其他同学的生命安全。
家长和同学们,请务必认真遵守中学生安全协议书的内容,并将其贯彻到平时的生活中。只有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才能够更好地学习和成长。
祝愿大家在健康、快乐和安全的环境中度过每一天!
中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不准在道路上骑电瓶车。为保证学生的安全,学校建议家长不要让您的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经学校多次思想工作后,学生因为家远仍坚持让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的,为加强学校对骑电动车、摩托车学生的管理,切实保证学生人身的安全,本着对学生、家长和社会负责的原则,家长需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学校、家长双方均应
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文明骑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家长教育孩子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经常检查孩子的车况,并对孩子校外骑车状况进行监控,以防意外的发生。
第二条:家长同意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的,需教育和引导孩子做到如下几点:
1、严禁骑车进入校园。
2、要经常检修车,确保车况完好。车刹、喇叭声响是否灵敏、正常。
3、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打开转向灯或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4、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
5、骑车时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6、骑车时不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等。
7、骑车时,必须带头盔。
8、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第三条:学生在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放学途中或外出、离校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学校应积极配合处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xxx中学
年 月 日
中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四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祠堂铺中学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学生在校期间,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校纪校规。若未经请假私自外出,则一切后果自负。
三、初中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确保乙方子女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对子女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四、乙方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子女上下学时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严禁子女上下学乘坐无证车辆、超载车辆、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严禁乘坐残疾车和三轮车,严禁乘坐无营运资质的非法车辆。
五、乙方要向孩子宣讲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杜绝孩子进入河、塘、堰、水库玩耍、游泳。
六、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规定,如违反,后果自负,学校概不负责。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祠堂铺中学(盖章)
乙方(学生家长)监护人:
学生:
年月日
中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五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2、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3、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6、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7、加强学校秩序的管理。上课时间,无家长或监护人的请假,不得中途让学生私自离校。
8、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学校有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应适时向学生告知,并要求学生转告家长。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学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要及时掌握子女非在校时间的行为动态。子女未进入校园,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逃学、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打架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教。
5、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6、教育子女上课时间不得私自离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带子女离校。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7、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8、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管理。尤其是住宿生要服从教师和管理员的管理。若不按时就寝私自外出或夜不归宿,发生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9、教育子女不打驾他人、不结伙斗殴,更不得找校外人帮凶打人,否则,发生一切后果均由其家长负责。
10、不准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上学;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11、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12、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13、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14、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15、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宿舍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16、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17、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8、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抽烟,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进入营业性“三厅、两室、一吧”活动。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9、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20、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21、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22、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23、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5、《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6、走读学生,家长要督促按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不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学校无特殊事要按时回家
家长同志们,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孩子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了促进子女好好学习,圆满取得学历,我们共同努力教育好子女,让她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去实现自己灿烂的人生梦想。
中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六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为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相应教育。
2、监护人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在校期间违纪行为的纠正、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学校对自己学生的批评教育
3、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学生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有事有病外出必须请假,不准私自离校,更不许翻墙外出,否则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
6、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相关规章制度,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会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应保证联系畅通),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在校期间要遵守楼房使用制度,上下楼右侧慢行,不得拥挤以免互相踩踏;如果由于学生不遵守楼房使用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造成伤害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8、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学生租车上学的应由监护人联系车辆,并与车主签订权利义务协议,随时监督运营情况,如有变更必须到学校和派出所注册方可变更,如果自作主张随意乘车造成事故,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校方和派出所无关。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烟花爆竹、玩锐刃钝器物、搬弄各种开关 ,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监护人应教育学生有事及时反映给班主任老师、校警或门卫,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10、严禁学生私自到池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监护人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内、不在楼内追跑打闹、不跨蹦楼梯。按学校管理老师、住宿管理老师要求去做,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12、学生在校期间生病时要和老师积极配合,必要时到医院就医,以免延误病情;监护人要把学生的病史反映给班主任老师,以便得到老师的帮助(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应保证联系畅通)。
13、监护人应告诫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任何学生不得外出购买食品,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并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增强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识。
14、校内住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夜间去卫生间动作要轻、要慢,以免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影响他人休息。
15、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16、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乙方(学生监护人)
甲方:xxx
签 字:
学生签字: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