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商出租合同【实用6篇】
底商出租合同 篇一
底商出租合同是指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中的底层商铺的出租合同。底商出租合同在商业租赁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内容和条款对于商业租赁双方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合同主体、租金支付、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探讨底商出租合同的相关内容。
首先,底商出租合同的主体一般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是指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其具备出租底层商铺的权利。承租人则是指有意向租赁底商的商户或企业。在合同中,一般会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确保双方能够顺利进行合同履约。
其次,底商出租合同中的租金支付是一项关键内容。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而确定,一般包括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支付等。此外,还可以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双方还需要对租金的调整进行明确规定,如租金的上涨幅度、调整频率等,以确保租金的公平合理。
租赁期限是底商出租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可以约定租赁的起止日期,一般包括固定期限和自动续约两种方式。固定期限是指租赁合同在一定的时间内生效,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自动续约则是指租赁合同在期满前双方未提出终止意愿的情况下,将自动延长一定的期限。双方还需要约定租赁期限的终止方式,如提前解约、续约等。
最后,底商出租合同中还需要明确违约责任。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违约责任包括经济违约责任和法律违约责任。经济违约责任是指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以弥补对方的损失。法律违约责任则是指当一方违反法律法规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底商出租合同是商业租赁市场中的重要合同,其内容和条款对于商业租赁双方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主体、租金支付、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明确规定,有助于双方在商业租赁过程中的顺利合作,提高合同履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底商出租合同 篇二
底商出租合同是商业租赁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合同,其内容和条款对于商户和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的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底商出租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不仅关系到商户和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的权益保护,还关系到商业环境的稳定和发展。下面将从合同签订、租金调整、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探讨底商出租合同的相关内容。
首先,底商出租合同的签订是商业租赁市场中的第一步。在签订合同之前,商户和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中需要明确商户的经营范围、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的使用条件和管理规定等。双方还需要明确合同的生效日期和期限,以及合同的解除条件和方式等。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当保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其次,底商出租合同中的租金调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随着商业市场的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租金的调整是必然的。双方可以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和频率,如每年一次或每三年一次等。双方还需要约定租金的上涨幅度和调整的基准,如按照市场行情或指数变动等。租金的调整应当合理公正,兼顾商户和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的利益,以保持商业租赁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租赁期限是底商出租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商户和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或自动续约的方式。固定期限是指合同在一定的时间内生效,期满后自动终止。自动续约则是指在合同期满前,双方未提出终止意愿的情况下,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定的期限。租赁期限的明确规定有助于商户和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的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
最后,底商出租合同中还需要明确违约责任。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责任一般包括经济违约责任和法律违约责任。经济违约责任是指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以弥补对方的损失。法律违约责任则是指当一方违反法律法规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底商出租合同对商户和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的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合同的签订、租金调整、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明确规定,有助于商户和商业综合体或商业楼宇之间的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保护彼此的权益,促进商业租赁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底商出租合同 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 室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基本状况
该底商,建筑面积为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房产证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乙方承租的建筑面 平方米,该底商装修现状况为无装修,乙方承租房屋作为商用。
第二条 交验身份及配合工作
(一)甲方向乙方出示该底商真实有效的产权相关证件及产权人身份证明,并在合同签署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
第三条 合同期限及装修免租条款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4月16日至2016年6月5日,共计3年50天。其中免租期为50 天,即从20xx年4月16日起至20xx年6 月5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进行监督,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在不改变和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允许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添置新物品,但在装修时对房屋基础结构或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三)当合同期满后,乙方添詈其设备自行收回,乙方对房屋进行的装修部分在合同期满后归甲方无偿所有。
第四条 租金(不含税)
(一)租金标准首年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年 、第三年
(二)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三)租金按年支付,乙方需于20xx年 月 日前支付首年租金,20xx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租金,20xx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年租金。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赁证(如需要开立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负)。
(四)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造成甲方出租成本增加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上调租金,如乙方不同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费用及保证金事宜
乙方承担: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话费/燃气费/网络费用/租赁税费/垃圾费等各种因乙方使用该底商而发生的费用,并且保证按时缴纳。租赁期满时,乙方保证所承担的费用应全部结清。
甲方承担:物业费/供暖费。
乙方应于支付租金的同时向甲方交纳 作为为房屋保证金,当合同期满后,如无任何时违约责任,缴清所应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全部(无息)退还乙方。
第六条 交接
(一)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贰万元整(¥20000元)押金,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水、电、燃气表字登记等后交付完成。押金于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和房屋保证金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甲方应于20xx年 月 日之前与乙方进行交接,并将房屋钥匙移交乙方。
(三)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不续签,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之前迁出,将房屋移交甲方。
第七条 房屋的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应保障该底商的附属设施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二)甲方对乙方的装修和改善增加设备的部分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如在租期内乙方不合理使用导致该底商及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接改的部分面积如因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拆改时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甲方不承担。
第八条 产权转移、转租及续租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此房屋无转租或部分转租权。
(二)本合同租期期满前60天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协商确认后,在本合同租期期满前30天续签新合同。租期届满后,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的续租优先权,但乙方须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纪录。续租的租金金额和条件,由甲、乙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底商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所造成房屋损毁的,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情况除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不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底商达5日以上。
2、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
3、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它应由甲方履行的义务。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1、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达3日以上,或未按时支付租金以外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累计达 壹仟元整 (¥1000元)。
2、擅自改变该底商用途、致使该底商发生严重损毁的,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利用该底商从事违法活动。
3、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它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首年月租金100%的违约金。
(二)如在租赁期内乙方提前
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首年月租金100%的违约金。
(三)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应付的租金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除仍须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外,还须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自应付日起至实付曰止的延迟利息,延迟利息按所欠款项每日3、5%计算。
(四)若乙方在租期期满,或在租期内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第九条(四)款情形及其他因严重违法使甲方权益受损,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应立即迁出该底商。若乙方逾期不迁,则从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应按每日壹千元整(1,000元)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用,直至乙方迁出为止。
(五)乙方在使用该底商时,须遵守相关法律、公德、管理规定,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车辆抵押合同范本抵押协议书范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
底商出租合同 篇四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津南区八里台镇永兴里3号楼、建筑面积:50㎡,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五年(两年一交) 租金:39000元/年 从 20xx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月 1 日。
第三条:租金(大写) 柒万捌仟元整
第四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负责支付所出租房屋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不允许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其所租赁房屋进行转租或转借,否则双方将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已交的租金不退还。
第六条:租赁合同期间乙方房屋修复费用自负,期满应保持房屋完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复并保持该房屋的卫生洁净。
第七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第八条: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不管乙方是否续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乙方继续续约,则新的租赁费按随行就市的原则协商本协议共一式两份,供甲乙双方日后凭证。
出租人: 身份证号:
承租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底商出租合同 篇五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____________的门面____个,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金:共____个门面每个____元/月,共____元/月,交付时间为每月____日。开业前乙方还需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元,租期过后如对甲方的财产无损坏则由甲方退还,否则扣除。其它所有的税、费、水、电费包括租赁税等都由乙方承担。
二、经营内容:乙方经营饮食、娱乐及其它商业内容,但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时间为____年,既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底商出租合同 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洪梅汽车站商铺间租个乙方作为合法经营场地,商铺位于编号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凭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三、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积40-50元/平方米计算,每月计付租金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当月5日前缴清,逾期按每日2%计付滞纳金,第二年做适当调整。
四、管理费按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合计为元。(此费用包括治安管理费、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费在免租期内不得减免,并于当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向甲方交纳租凭商铺押金元人民币(每个铺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费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所用的水费按元/吨,电费按元/度。
七、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关系的,乙方须在10天之内将铺面交还甲方,交还时应当恢复原貌(如间墙、门窗、管道等),否则应当支付恢复原貌的费用,同时乙方负责自行清理所有杂物,并搞好卫生,租凭物内的装修材料(包括水管、电线、隔楼、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变原建主体结构和面局。租凭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九、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因经营需要装修店铺的,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执行并遵守甲方的有关部门规定(如统一制做招牌、用电安装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装修,并于日必须正常开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商铺。营业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三天关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年之内不得将物业转让,以后如确需要转让租凭权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转让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x治安管理条例》等,必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十四、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