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经典6篇)
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一
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旨在明确房屋所有者和租户之间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秩序。以下是一份典型的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的内容:
一、房屋所有者的责任
1. 维护房屋结构的安全:房屋所有者有责任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包括修复和维护房屋的屋顶、墙壁、地板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
2. 安全设施的维护:房屋所有者应确保房屋内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逃生通道等的正常运作,并及时更换电池或维修。
3. 修复危险物品:房屋所有者有责任修复或更换可能对租户造成危险的设备或物品,如电线、插座、门锁等。
二、租户的责任
1. 安全使用房屋:租户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进行违法活动或危险行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秩序。
2. 日常维护:租户有责任定期清洁房屋,并确保房屋内的设备和物品的正常使用,如及时修理漏水、更换损坏的灯泡等。
3. 安全使用设施:租户应正确使用房屋内的安全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房屋所有者报告。
三、共同责任
1. 安全巡查:房屋所有者和租户应定期进行房屋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或报告相关部门。
2. 灭火演习:房屋所有者和租户应定期组织灭火演习,提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意识。
3. 天灾防范:房屋所有者和租户应共同做好天灾防范工作,如加固房屋结构、做好排水系统等。
四、违约责任
1. 房屋所有者:若房屋所有者未履行维护和修复责任,导致租户受伤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租户:若租户违反安全使用房屋的规定,导致房屋损坏或他人受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的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签订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有利于保障房屋的安全和秩序,建立租户和房屋所有者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二
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旨在明确房屋所有者和租户之间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秩序。以下是一份典型的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的内容:
一、房屋所有者的责任
1. 维护房屋结构的安全:房屋所有者有责任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包括修复和维护房屋的屋顶、墙壁、地板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
2. 安全设施的维护:房屋所有者应确保房屋内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逃生通道等的正常运作,并及时更换电池或维修。
3. 修复危险物品:房屋所有者有责任修复或更换可能对租户造成危险的设备或物品,如电线、插座、门锁等。
二、租户的责任
1. 安全使用房屋:租户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进行违法活动或危险行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秩序。
2. 日常维护:租户有责任定期清洁房屋,并确保房屋内的设备和物品的正常使用,如及时修理漏水、更换损坏的灯泡等。
3. 安全使用设施:租户应正确使用房屋内的安全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房屋所有者报告。
三、共同责任
1. 安全巡查:房屋所有者和租户应定期进行房屋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或报告相关部门。
2. 灭火演习:房屋所有者和租户应定期组织灭火演习,提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意识。
3. 天灾防范:房屋所有者和租户应共同做好天灾防范工作,如加固房屋结构、做好排水系统等。
四、违约责任
1. 房屋所有者:若房屋所有者未履行维护和修复责任,导致租户受伤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租户:若租户违反安全使用房屋的规定,导致房屋损坏或他人受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的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签订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有利于保障房屋的安全和秩序,建立租户和房屋所有者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位置:
建筑面积: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万达·江畔人家《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
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
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
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
第八条
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施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九条
乙方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条
乙方在装修期间,进入小区的散装材料(如水泥、沙子、鹅卵石、红砖等容易污染环境的物料)须由运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纳保证金500元,并签定《协议书》后放行;在本小区公共区域装卸此类物料,需铺垫布和遮盖布,搬运后需立即清扫干净。材料按《协议书》规定运入装修单元后,由房管员根据《协议书》规定检查合格后,返还保证金本金;如有违约情况,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其它装修材料和工具进入,保安员将根据《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内容给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须有甲方开具的《放行条》。
第十一条
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
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乙方违章装修的必须予以恢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做如下处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报请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装修完毕后,应向甲方申请核验,甲方将在接到报验后的.3日内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告知业主整改;3个月后,乙方提出终验要求,甲方会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终验。
1、终验后确定无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2、有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3、甲方应将赔偿金作为本物业的房屋维修费用,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四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建甲方____层民用楼房,面积大约在____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造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承建方式________,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建筑面积付款,特定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基础为井桩基础,共计____个井桩按图纸施工,建房规格____________米,共分为____间门面;室内带____个楼梯.正负零按现场确定,底梁以上混凝土必须用425#水泥进行施工,砌墙抹灰用325#水泥进行施工。____
二、电路:每间房一开两插一灯泡,电线为众邦4平方铜芯线为主线,和插座线照明线为2.5平方铜芯线,由乙方完成。
三、本工程不包括涂料,确保水、电、路三通,由甲方提供,按期施工,施工期间如有特殊原因由甲方出面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为____个月(除下雨天),从开工之日算起,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范施工,未注明处,按图施工,甲方按照工程合同付款,有工程款不到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合理的建议,规范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进入现场由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____%的材料款,一层打混泥土前付乙方总造价的____%,二层打混泥土前付给乙方总造价的____%,三层打混泥土前付给乙方总造价的____%,外墙粉刷完工后付给乙方总造价的____%,内粉完工后付给乙方总造价的____%,其余部分交工后一次付清。不能拖欠民工工资。
六、附注条款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办理暂住登记和不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
4.乙方在出租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综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计划生育。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带来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事故,按法律有关规定划分责任,并依法协商处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出租房现场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
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
如本协议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规定有抵触,执行有关国家或行业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双方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农村居民住房(包工按天计算),为明确乙方在承建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安全、优质、高效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任何大小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连带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民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民居住房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3、在施工前后时间里乙方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连带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