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合同【优秀6篇】
招商引资合同 篇一
招商引资合同是企业与投资者之间达成的重要协议,旨在规范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投资的稳定和可持续性。本合同将详细阐述招商引资的具体条件、方式以及双方的权益保障。
一、招商引资的条件和方式
在这一部分,将明确招商引资的条件和方式。首先,招商引资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有明确的发展计划和战略目标等。其次,招商引资的方式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形式。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直接向企业注资,成为企业的股东或合作伙伴;间接投资则是指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投资。
二、招商引资的具体条款
本部分将详细列出双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具体条款。双方应明确投资的金额、比例和期限,并约定具体的投资方式和投资项目。同时,还应规定企业的管理权和决策权如何分配,以及投资者的权益和回报如何保障。此外,还应明确投资者的退出方式和条件,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在合适的时机退出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三、招商引资的权益保障
在这一部分,将明确双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措施。企业应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信息,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同时,企业还应确保投资者的投资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各种风险。投资者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义务,并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四、招商引资的争议解决
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争议解决方式。一般来说,双方可约定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则可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合同应明确仲裁机构或法院的选择和适用的法律。
五、其他条款
在这一部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入其他条款,如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双方应对这些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招商引资合同是企业与投资者之间达成的重要协议,它不仅规范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还为投资者提供了可靠的投资环境。企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实现共赢发展。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提高合作的透明度和效率,共同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招商引资合同 篇三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南浔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 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南浔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 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 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南浔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
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招商引资合同 篇四
合同签订人:
甲方:
乙方:
引进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认真考察和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在江西省定南县兴办企业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
1、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2、企业规模:总投资,注册资本金:。(注:投资可分期,但所供土地原则上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展期一年)。
3、生产经营规模:。
4、经营期限: 年。
5、经营范围:。
二、企业地址及土地使用
1、乙方兴办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定南县,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2、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约亩[具体面积以供地红线图(含带征地)为准],土地挂牌底价为5.6万元/亩,土地使用期限伍拾年,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协助乙方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企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并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
3、甲方承诺在乙方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前,为乙方协调好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部门将相关设施铺设到乙方厂区门口,所涉费用由甲方协助解决。
4、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5、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定南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预付土地款20%即:万元,并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定南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定南县支行营业部。其余土地款应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前支付完毕。
2、乙方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和《定南县鼓励外来投资优惠办法》(定府发[20__]5号)。
3、乙方须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并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产。否则,乙方不享受定南县的优惠政策。
4、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乙方可自行设计企业厂房规划,但应符合县城建设规划要求,并报规划建设部门备案,在建设中乙方如需变更,应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
6、乙方须办理好环评手续,搞好企业排污处理设施,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
7、乙方生产的产品须以当地注册公司的名义出口或销售。
8、乙方必须保证每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60万元人民币以上。
9、乙方所取得的土地需经过定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转让。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合同其它条款的承诺,并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需的`费用进行补偿给甲方。
2、若甲方违约,未能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应对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该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该合同。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在江西省定南县签订,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引资单位和定南县政府办各执一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引资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招商引资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市区域经济发展,甲方向乙方提出招商引资计划,经过乙方实际考察,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超市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引资项目资料,确保乙方投资过程中不因土地、立项、定点等原因受损。
3、甲方负责该项目投建建前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于前项目,并负责超市基建、装修等工作,直至超市建成。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赴甲方所在地进行实际考察调研,决定在**市新区全额投资建设一座大型超市,并承担投资风险。
2、 经过乙方预算,该超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占地**亩。土地租赁费每年**万元,一次付6年,合计**万元,房屋建筑费**万元,装修费**万元,超市固定设施费**万元,流动资金**万元,共计伍仟万元(¥**万元),全额由乙方出资。
3、超市建设期间,乙方委派**人现场监督,主要掌握工程招标、建筑合同签订、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及施工进度。
4、超市建成后,乙方委派5-**名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管理,其余员工委托甲方在当地招聘,优先安置甲方下岗职工。
三、经济条款:
1、从超市开业之日起,乙方经营壹拾伍年,守法经营,自负盈亏。
2、经营期满15年后,经过评估,该超市固定资产按评估值的**、流动资产按评估值的**转让给甲方,乙方撤出。
3、按照《**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该项目可获得**万元的奖励(引资额的**),全额留给甲方,作为协助乙方的报酬。
4、甲方安排**人负责建设该超市,乙方支付其工资壹拾万元整。
四、法律条款: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确定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 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
招商引资合同 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连云港博思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依据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标的及委托时间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金鹰天地广场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的____区编号______铺位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具体以国土部门最终查账面积为准)的商业招商。本合同的委托项目是确定的,不因项目任何名称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2.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人代理此铺位招商工作,但甲方可以视情况参与招商过程。
3.本合同委托项目的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约期满,如需续约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代理合同。
第二条:委托内容
1. 委托项目的招商范围:餐饮、娱乐、零售、服务配套等,乙方在进行招商过程中,意向商家的业态需提前向甲方报备。
2. 双方约定:
1)委托项目的租金标准价为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意向商家的议价租金高于标准价时,乙方有权自行确定是否接受;意向商家的议价租金低于标准价时,由甲方决定是否成交。
2)委托项目的租赁标准期限为_______年,意向商家的议价租赁年限低于标准年限时,乙方有权自行确定是否接受;意向商家的议价租赁年限高于标准年限时,由甲方决定是否成交。
3)委托项目的租赁免租期标准期限为_____月,意向商家的议价免租期标准期限短于标准期限,乙方有权自行确定是否接受;意向商家的议价免租期标准期限长于标准期限,由甲方决定是否成交。
第三条:成交确认、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委托项目成交确认:
1)承租方与有权就该套物业签订合同的民事主体签订合作意向书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能表明租赁关系成立的任何合同性质的协议视为招商成交,由乙方完成的招商(包括加盟或合作等方式签订合同视为招商成功),甲方须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给付乙方委托费用。
2) 乙方每桩招商的成交,甲方须按其预租合同或租赁合同载明的全部租期内平均月租金(租金总额除以租赁总月份之得数,免租期除外)的倍支付乙方佣金。即:代理佣金=租赁合同内租金总额/租赁总月份(平均月租金)× 个自然月
3) 佣金结算
a.定金支付佣金结算,当签订租赁意向书时,商家所交定金需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定金额即为甲方应支付佣金额,待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开服务业发票至甲方,甲方开具租赁发票至商家。
乙方帐户为:
单 位: 连云港博思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连云港海昌路支行
帐 号:
b.若无定金产生,需在招商成交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佣金支付至乙方的帐号中。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委托费用,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滞纳金额的0.5%计算。如甲方自应支付委托费用之日起30日内仍未全额支付委托费用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于合同解除后的20日内支付全部应付的委托费用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
(一)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本合同履行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代理权。
(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