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营运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车辆营运合作协议书 篇一
第一篇内容
尊敬的合作伙伴,
感谢您选择与我们合作进行车辆营运业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我们特此签订本合作协议书。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是车辆营运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车、班车、货运等。
1.2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权益与义务
2.1 我方将提供合适的车辆用于运营,并负责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2.2 合作期间,我方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并按时提供所需的运营数据和报表。
2.3 您方需要按照约定的业务范围进行车辆的运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客户的满意度。
2.4 双方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第三条 费用与分成
3.1 合作期间,我方将负责车辆的购买和维护费用,您方需支付一定的租金作为回报。
3.2 双方约定的租金为每月固定金额,具体金额双方另行商定。
3.3 对于运营收入,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具体比例为我方70%,您方30%。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承诺对本合作协议的内容及双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5.2 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协议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本合作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合作期限届满后的一个月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自动终止。
感谢您对我们合作的支持与信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共同发展。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车辆营运合作协议书 篇二
第二篇内容
尊敬的合作伙伴,
非常感谢您选择与我们合作开展车辆营运业务。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和责任的明确,我们特此签署本合作协议书。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本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车辆营运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车、班车、货运等。
1.2 合作期限为两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权益与义务
2.1 我方将提供合适的车辆用于运营,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
2.2 合作期间,我方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并按时提供所需的运营数据和报告。
2.3 您方需按照约定的业务范围进行车辆的运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客户的满意度。
2.4 双方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第三条 费用与分成
3.1 合作期间,我方将承担车辆的购买和维护费用,您方需支付一定的租金作为回报。
3.2 双方约定的租金为每月固定金额,具体金额双方另行商定。
3.3 对于运营收入,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具体比例为我方60%,您方40%。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承诺对本合作协议的内容及双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5.2 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协议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本合作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合作期限届满后的一个月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自动终止。
感谢您对我们合作的支持与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卓越的服务,期待与您共同发展。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车辆营运合作协议书 篇三
协议编号:
甲方:深圳市幸福运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现将车牌为的自有营运车辆加盟于甲方,由甲方代为经营管理。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
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成本费用人民币元整。每月的营运总产值按协议分配,其中甲方占,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关协议分配给乙方及驾驶员。2、甲方负责对运输营运收入即营运产值进行财务核算,在按规定扣缴各种开支之后,于第三个月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甲方为乙方代办该车辆进行集装箱运输所需的各种证件及海关司机本,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但乙方应自行为该车辆及时购买公路规费及车辆保险。
4、甲方负责该车辆营运的业务承揽,并全权对该车辆依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调度。
5、该车辆驾驶员由甲方负责与其签订相关承包协议,并负责该驾驶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甲方与驾驶员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依其两方自主签订的承包协议确定。
6、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因营运需要的各种事务,不得推诿。
7、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后,驾驶员所仍无法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则此部分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于驾驶员的任何人身损害,需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协议期内,为保证甲方的正常营运,乙方欲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该车辆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9、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争议由协议签定地深圳市人民法院管辖。
11.除因有协议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12、本协议附乙方担保书一份。
乙方: 甲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担保人声明
本人愿意为乙方签订的以上协议作为担保人,监督乙方能遵守协议、合法经营,并愿承担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决不推诿。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