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烟草公司企业与局工会集体合同书(精简3篇)
县烟草公司企业与局工会集体合同书 篇一
尊敬的各位工会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县烟草公司企业与局工会于××年××月××日进行了集体协商,就职工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等事项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职工待遇
1.1 薪酬待遇:企业与工会将共同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并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职工绩效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职工的收入水平能够与企业发展相匹配。
1.2 加班补助: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为加班的职工提供相应的补助。
1.3 奖金福利:企业将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奖金制度,对表现优秀的职工给予相应奖励。
二、职工保障
2.1 工伤保险: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2.2 医疗保险:企业将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保障职工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和医疗费用报销。
2.3 退休保险: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建立退休保险制度,确保职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三、职工培训与发展
3.1 培训机会:企业将根据职工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提升职工的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
3.2 职业发展:企业将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发展潜力,提供晋升和岗位转换的机会,鼓励职工在企业内部发展。
四、企业和谐稳定
4.1 员工关系:企业与工会将共同维护企业内部的员工关系,加强沟通交流,协助解决职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4.2 劳动纠纷处理:企业与工会将共同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职工提出的问题和投诉,确保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
五、其他事项
5.1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5.2 本协议的具体执行细则由企业与工会共同制定,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以上为县烟草公司企业与局工会集体合同书的内容,希望通过本次协议的签订,能够进一步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保障职工的权益,共创美好未来。
县烟草公司企业代表: 局工会代表:
日期: 日期:
县烟草公司企业与局工会集体合同书 篇二
尊敬的各位工会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县烟草公司企业与局工会于××年××月××日进行了集体协商,就职工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等事项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职工待遇
1.1 薪酬待遇:企业与工会将共同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并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职工绩效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职工的收入水平能够与企业发展相匹配。
1.2 加班补助: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为加班的职工提供相应的补助。
1.3 奖金福利:企业将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奖金制度,对表现优秀的职工给予相应奖励。
二、职工保障
2.1 工伤保险: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2.2 医疗保险:企业将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保障职工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和医疗费用报销。
2.3 退休保险: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建立退休保险制度,确保职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三、职工培训与发展
3.1 培训机会:企业将根据职工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提升职工的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
3.2 职业发展:企业将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发展潜力,提供晋升和岗位转换的机会,鼓励职工在企业内部发展。
四、企业和谐稳定
4.1 员工关系:企业与工会将共同维护企业内部的员工关系,加强沟通交流,协助解决职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4.2 劳动纠纷处理:企业与工会将共同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职工提出的问题和投诉,确保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
五、其他事项
5.1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5.2 本协议的具体执行细则由企业与工会共同制定,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以上为县烟草公司企业与局工会集体合同书的内容,希望通过本次协议的签订,能够进一步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保障职工的权益,共创美好未来。
县烟草公司企业代表: 局工会代表:
日期: 日期:
县烟草公司企业与局工会集体合同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内部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与工会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业凝聚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法规,由县烟草公司(以下简称局)与县总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则,平等的原则,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三条 本合同有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工时、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培训、职工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条款,应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二章 企业用工
第五条 可以适当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动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岗的职工需要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第六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时间
第七条 职工的工作时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每周不超过小时工作制度。
第四章 休息、休息、休假
第八条 国家法律规定的休息日,应当安排职工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应按国家法规执行。年休假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有组织的安排休假。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在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职工收入的增长原则不低于局公布的平均职工工资指数。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条 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参加养老、待业等社会保险。厂行政应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组织提供资助,金额视经济效益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对因工负伤、死亡的,应按有关劳动保险政策规定,为其支付费用并给其予应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十二条 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条件,特殊工种及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防止人身事故发生,预防并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十三条 根据工种岗位需要,按期给职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冬夏季节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通过工会备案,工会应参加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工会支持并监督厂行政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当发生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采取措施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八章 职工培训
第十六条 负责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搞好职业培训工作,并纳入厂发展规划中,同时布置,同时实施,同时检查评比。教育发展规划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职工必须参加厂安排的各类教育培训,遵守厂制定的各项教育制度。厂对关键岗位实行岗位合格证制度,凡考试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试岗、待岗。
第十八条 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
第十九条 要加强对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水平,按规定每年提取离退休人员专项管理费,帮助离退休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安排、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文件和分局有关奖惩规定,制定本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奖惩制度的制定有工会参加并经厂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辞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事先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意见,听取被处分人申辩,然后由行政作出决定,工会认为处理不适当的可以提出异议,与行政协商解决。
第十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在重大决策的制定、研究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问题,应与工会组织及时沟通、磋商,并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章 合同的期限、变更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吻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条款。修改后的条款为合同的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
第十二章 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企业违反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条款,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法规以外的损失,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报告,请求上级处理。
第二十八条 工会
不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不承担集体合同规定的经济、物资责任。工会违反本合同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职工违反本合同应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
第三十条 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并于七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上报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分局工会的十五天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行生效。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并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保证合同的权威性、法规性、严肃性。
县烟草公司法人代表:(签字)20xx年1月1日
县烟草公司工会委员会法人代表:(签字)20xx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