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代理商合同(优选3篇)
区域代理商合同 篇一
区域代理商合同是指由一家公司委托另一家公司在特定区域内销售其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合同。在这种合作关系中,委托方将其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权和市场份额授予代理商,代理商则负责在指定的区域内推广和销售产品或服务。这种合同通常包括双方的权利和责任、销售目标、销售渠道、保密条款等内容。
首先,区域代理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商以专业、诚信的态度进行销售,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代理商则有责任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销售,并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责任范围和义务,以避免合作期间的纠纷和不必要的争议。
其次,销售目标是区域代理商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委托方通常会设定一定的销售目标,代理商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销售任务。合同中应明确销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达成方式,以及奖励和惩罚机制。这样可以激励代理商积极推广和销售产品或服务,并确保委托方的利益。
此外,销售渠道也是区域代理商合同需要关注的重点。委托方需要与代理商商讨并确定合适的销售渠道,以便将产品或服务推广到目标客户群体。合同中应明确销售渠道的选择和管理方式,以及双方在销售渠道方面的合作和支持。
最后,保密条款是区域代理商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委托方通常会将其产品或服务的商业机密、销售策略、客户信息等保密,以防止泄漏和竞争对手的获取。代理商在签署合同时应明确承诺保守商业机密,并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承担保密责任。
综上所述,区域代理商合同是委托方和代理商之间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重要工具。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销售目标、销售渠道和保密条款等内容,可以为双方合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保障。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努力,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共同发展。
区域代理商合同 篇二
区域代理商合同是一种商业合作关系,由一家公司委托另一家公司在特定的区域内销售其产品或提供服务。这种合同在商业活动中非常常见,有助于委托方扩大市场份额,代理商则可以通过销售委托方的产品或服务来获取利润。
首先,区域代理商合同中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委托方应提供详细的产品或服务介绍,以及销售所需的培训和支持。代理商则负责了解并推广委托方的产品或服务,为客户提供相关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双方需要就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达成共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其次,销售目标是区域代理商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委托方通常会设定销售目标,代理商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销售任务。合同中应明确销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达成方式,以及奖励和惩罚机制。这样可以激励代理商积极推广和销售产品或服务,并确保委托方的利益。
同时,销售渠道也是区域代理商合同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委托方和代理商需要商讨并确定合适的销售渠道,以便将产品或服务推广到目标客户群体。合同中应明确销售渠道的选择和管理方式,以及双方在销售渠道方面的合作和支持。
最后,保密条款是区域代理商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委托方通常会有一些商业机密、销售策略、客户信息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代理商在签署合同时应承诺保守商业机密,并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承担保密责任。这样可以确保委托方的商业利益不受损害。
总结来说,区域代理商合同是委托方和代理商之间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一种方式。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销售目标、销售渠道和保密条款等内容,并共同努力,实现共同发展。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将为双方带来更多的商机和机遇。
区域代理商合同 篇三
甲方:A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地区总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 术语解释
第1条 地区总代理商: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商业信用、销售渠道和经销家电产品经验,并由甲方授权且能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销售政策 、条例,在甲方指定区域范围内独家销售甲方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即本协议之乙方。
第2条 县、镇级经销商:乙方在所属地区内经考察并报甲方备案的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主要销售甲方产品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第3条 窜货:乙方或其县、镇级经销商将甲方产品销售到非乙方所属区域和从非指定渠道进货的经销行为。
第4条 旺季:每年农历春节 前三个月和春节后二个月。
第5条 侵权产品: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名称、软件等的任何产品。
第6条 代理产品类别:A公司产品(VCD、超级VCD、DVD、AV中心等)。
竞争品牌产品:指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品牌产品
约定细则
第7条 货款结算方式:现款现货。
第8条 提货方式:自提。
第9条 供货价格:供应价为代理商统一价格。乙方应利用此价格优势做好批发、零售业务,保证A公司产品在该地区销售占绝对优势。
第10条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规定的地区范围内销售。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低价冲击外地市场,一经查实,甲方将对此进行处罚或停止供货。
第11条 退换商品:乙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有故障机需要调换,必须包装完好如新。机器内部零件和附件齐全,否则乙方需按实际工厂开票价付清所缺零、辅件款项后,方可调换。如有滞销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自进货起3个月内)向甲方申请调换,具体要求也必须按甲方退换商品规定执行。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12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总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总代理;
2、对县、镇级经销商的考察、评判,以建议处罚或取消该县、镇级经销商;
3、销售区域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4、产品价格的决定;
5、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6、审核和支付乙方地方广告和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中所需经费;
7、区域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13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 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14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在规定的代理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
2、确定和取消县、镇级经销商;
3、在甲方规定地方广告费用 额度内行使建议使用权;
4、放弃地区总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
第15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 、窜货管理规定等;
2、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监督和指导县、镇级经销商,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章承诺与违约
第16条 甲方承诺:
1、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独家向乙方供货;
2、为配合乙方销售,扩大甲方产品销量,甲方根据乙方的销量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和促销费,费用额度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3、对产品实行保价政策,即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乙方(包括县、镇级经销商)存货价格作相应补价调整。
4、如乙方超额完
成甲方制订的全年销售任务,则甲方对乙方实行年终奖励,奖励额度为全年销售额的。第17条 乙方承诺:
1、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别的竞争品牌产品;
3、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范围出货,价格浮动需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在甲方调低产品价格时,同时对所属县、镇级经销商采取同样的调价措施;
5、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 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 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无条件负责甲方产品在各区域销售时与之相关的一切社会事务,如评检、抽查、新闻 媒介关系及其他突变事宜,并遵照甲方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7、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
8、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18条 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县、镇级经销商;
3、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县、镇级经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
6、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7、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8、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三个月内,双方结清住来帐务并妥善处理乙方待售的甲方货物;
9、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区域划分
第19条 甲方授权乙方负责 域内甲方产品的销售。
第五章其它
第20条 本协议执行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22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订。
第23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的在地有关机解决。
第24条 窜货管理规定、回款及价格规定,广告宣传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规定等将另行起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并享受与协议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