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畜出口代理合同(实用3篇)
活畜出口代理合同 篇一
活畜出口代理合同是指一种由代理商与活畜出口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旨在规定代理商代表出口商进行活畜出口业务的相关事宜。本篇将介绍活畜出口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1. 合同目的和范围
活畜出口代理合同的目的是确保代理商能够代表出口商进行活畜出口业务,并保证双方的权益。合同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口活畜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运输方式、价格和支付条件等。
2.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是双方约定的代理关系的有效期。通常情况下,活畜出口代理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和实际情况进行延期或终止。
3. 代理商责任
代理商作为活畜出口代理商,有以下责任:
- 代表出口商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确保出口程序的顺利进行;
- 负责与运输公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等相关方面进行协调和合作,确保活畜安全出口;
- 负责与买方进行业务洽谈和合同签订,确保出口合同的履行;
- 提供出口市场的情报和信息,为出口商提供市场分析和销售建议。
4. 出口商责任
出口商作为委托方,有以下责任:
- 提供符合出口要求的活畜,包括数量、质量和健康证明等;
- 提供所需的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证明;
-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代理费用;
- 配合代理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5. 保密条款
活畜出口代理合同中应包含保密条款,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守对方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的义务。
6. 争议解决
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可以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
在签订活畜出口代理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的合作至关重要,能够确保代理商能够顺利代表出口商进行活畜出口业务并保证双方的权益。
活畜出口代理合同 篇二
活畜出口代理合同是指一种由代理商与活畜出口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旨在规定代理商代表出口商进行活畜出口业务的相关事宜。本篇将介绍活畜出口代理合同的主要流程和签订注意事项。
1. 活畜出口代理合同的主要流程
(1) 活畜出口商与代理商进行初步洽谈,确定合作意向;
(2) 双方进行详细的商务洽谈,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
(3) 出口商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代理商进行审核和评估;
(4) 双方协商并签订活畜出口代理合同;
(5) 代理商开始代表出口商进行活畜出口业务;
(6) 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各自的义务;
(7) 合同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双方进行结算和评估。
2. 活畜出口代理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
- 双方应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 出口商应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活畜信息,并提供必要的出口许可证和其他证明文件;
- 代理商应具备相关的出口经验和资质,能够熟悉活畜出口的程序和要求;
-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活畜品种、数量、质量要求、运输方式、价格和支付条件等;
- 合同中应包含保密条款,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守对方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的义务;
- 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
活畜出口代理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的合作至关重要,能够确保代理商能够顺利代表出口商进行活畜出口业务并保证双方的权益。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确保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顺利进行。
活畜出口代理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
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
香港。
三、代理方式
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香港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
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
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
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
品当月的市场卖价;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香港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