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工程承包合同(精彩4篇)
采矿工程承包合同 篇一
在采矿工程中,承包合同是一项关键性的文件,它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责和义务,确保了采矿工程的顺利进行。本文将重点探讨采矿工程承包合同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
首先,采矿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承包商将承担采矿工程的责任和风险,而业主有权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完成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并提高采矿工程的顺利进行。
其次,采矿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报价、工程期限、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等。工程范围详细描述了采矿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规模,包括矿山开采、设备安装、运输等方面的工作。工程报价明确了承包商的报酬和支付方式,以及业主的支付义务。工程期限规定了工程的开始日期和完成日期,确保工程按时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的重要条件,双方需共同遵守。
此外,采矿工程承包合同还应包括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违约责任规定了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和违约赔偿的金额。纠纷解决方式规定了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应采取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或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最后,为了确保采矿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性,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明确工程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双方还应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采矿工程承包合同是确保采矿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利益。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通过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可以有效地避免纠纷的发生,保证采矿工程的顺利进行。
采矿工程承包合同 篇二
采矿工程承包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采矿工程的双方权益和责任。本文将重点探讨采矿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过程和注意事项。
在采矿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报酬,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双方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在执行合同时,双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确保对合同的理解一致。如果对某些条款有不明确或争议的地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修改。其次,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修改或延迟工程计划。如果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确认。再次,要加强工程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承包商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业主应加强对工程进展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最后,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如果发生纠纷无法解决,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应时刻关注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果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条款,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双方还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采矿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过程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加强沟通和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双方应注意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加强工程监督和管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应关注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及时修改和补充合同条款。通过合同的有效执行,可以确保采矿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双方的权益。
采矿工程承包合同 篇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转让业务承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xx]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采矿权转让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第一章转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转让采矿权许可证载明:
采矿权人:,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经济类型:,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km2,发证机关:,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转让采矿权属所有,该矿权无权属争议,其中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
第三条 转让采矿权位于,矿区坐标为:
拐点号x坐标y坐标
1
2
3
4
第四条 转让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情况(由转让双方说明):
1、 ;
2、 ;
3、 ;
4、其它 。
第二章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权益实现
第五条甲方将 采矿权以方式于 年月日在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给乙方,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元)。(合作:甲方占%,乙方%;重组改制:甲方占%,乙方%;等等)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1.本合同签订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2.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
⑴;
⑵;
⑶ ;
⑷其它。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账户名称:。
甲方账号: 。
第七条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金额后,甲方应当按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根据以下约定继续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采矿权价款缴纳等义务:
1、矿山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缴纳保证金、治理等义务;
2、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地质灾害治理等义务;
3、土地复垦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照已经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土地复垦等义务。
4、采矿权价款共计矿权总价款为万元, 年已缴纳万元,剩余价款万元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交纳:年缴纳万元,年缴纳万元,年缴纳万元。
5、其它法定履行义务转让后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履行。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第四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本合同附件的形式或者补充合同的形式确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份,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承办机构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
采矿工程承包合同 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 井下 采掘工程施工,实际施工范围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表明的范围做为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施工范围经双方协商可作调整,调整范围以书面形式确认。)
2、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工程进行承包(即:包施工、包产量、包进度、包本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动力消耗、包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使用操作及维修保养),并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依法独立承担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民事责任。
二、承包工程内容
1、开拓工程:
扩帮、起底按相应工程单价计算。
2、探矿工程:
3、采准工程
4、回采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术参数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描述为准,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计价方法及单价
(一)、计价方法
1、验收合格的掘进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总价。
2、出矿量按毛矿扣除废石和水份之后的净矿量计算;
矿石总价按净矿量乘矿石单价计算总价。
(二)、单价
以上掘进费用定额,按掘进工作面涌水量小于40 m3 /h计算。单工作面涌水量大于40 m3 /h时,甲方承担超出部分排水电费。
四、设备、材料供应
(一)、甲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包括:动力变压器、配电柜、牵引车、整流柜、破碎机及皮带运输机、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机、永久空压机、磁滑轮。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设备明细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铺轨材料、主风水管、主电缆、电机车架空线及配件、绞车首次使用的钢丝绳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滚等。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二)、乙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条第(一)项明确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材料外,其余一切材料消耗、水电动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
五、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承包矿区、生活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
2、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运杂费,小型设备的安装费、货场管理其他辅助工程费,临时支护安全措施费。
3、乙方自主负责承包范围内人员的组织、录用;材料进购、 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主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甲方可以应乙方的请求帮助乙方进行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依法向相关部门按期缴纳相关税费,因乙方缴纳不及时所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包工程后乙方的生活和生产的费用,乙方所有人员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乙方承诺
1、生产任务:全年计划生产铁矿石 万吨(净矿量),各种规格井巷具体安排及采矿作业计划以当年甲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2、乙方保证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进度、产量、设备完好率等计划指标。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4、乙方在承包期内管理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他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
七、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生产的矿石产量和井巷掘进量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当月生产任务和设计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本合同没有约定标准的适用国家标准
2、出矿矿石块度小于400MM,进入选厂大于400MM大块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负责。
3、回采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废石混入,禁止矿石、岩石岩混倒,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2000元,根据情节由甲方确定具体数额。
4、掘进工程计量,以甲乙双方月底共同验收的工程量为准。结算矿量以甲方质检部计量的净矿量为准。
5、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掘进计划任务100%-110%(不含110%)时,掘进单价执行本合同单价;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
110%-120%(不含120%)时,掘进单价上浮10%;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20%-130%时掘进单价上浮20%;完成计划任务130%以上时,掘进单价上浮30%;未完成当月掘进任务时,当月掘进单价按照当月掘进完成量占当月任务百分比乘以约定单价执行。
6、工程款支付以甲方当月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基础,按照当月进度,次月25日前拨付上月工程款的90%(10%为质量保证金;矿石及采矿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
7、乙方安全考核不合格按甲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
八 、工程验收
1、乙方按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和相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双方以上述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否则不得使用,材料代用需甲方同意签字方可代用。
3、验收时间定为每月20-25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验收。不合格工程由乙方无偿按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验收隐蔽工程,乙方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如甲方代表不到场,乙方可自行隐蔽并做好记录,甲方应承担并且予以签证;
6、工程竣工交付生产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一年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修理或赔偿。
7、锚喷巷道的验收,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50086-2001)》进行验收,经甲方同意的喷浆工程,可以按实际喷厚进行结算。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矿山进行统一规划开采方案设计和生产管理。甲方每月初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当月生产计划和任务,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任务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甲方核定范围内,甲方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超出核定用量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购买成本价格的120%支付甲方费用。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对火工材料的运输、贮存、管理和使用,纠正乙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作法。
3、甲方出借现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库房、机房等)、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详细内容见《附件四:甲方提供生产、生活设施》。乙方接收上述设施后,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等亦由乙方负担。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对乙方的违法乱纪、违章行为有权制止。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工程不合格,完不成生产任务等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为:不合格的产品、工程或未完成任务金额的30%。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主要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完好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设备完好标准》。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损坏须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需经甲方同意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要求,与自己聘用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将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如乙方不履行签定劳动合同的义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所要招聘人员严格管理。
7、乙方承包工程后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在生产、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发生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退出生产现场,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出现乙方以任何方式组织人员围攻、殴打甲方工作人员,或冲击甲方办公场所。
(2)出现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安全指令,不服从甲方依法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乙方连续二个月完不成任务湖当月产量完不成计划的50%。
(4)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5)由于乙方的各种违约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解除)合同通知书,10日内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如不撤离每日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整,直至乙方撤离完毕。
3、合同解除后乙方未爆破的中深孔、存窿矿量按下列方式结算:
1)、符合设计要求的中深孔按总进尺乘以单价计算总价。单价为 元/米。
2)、存窿矿量按照数量乘以单价的方式计算总价。存窿矿量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确定,双方对计算办法有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重新评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存窿矿量单价为 元/吨。
十二、其它
1、乙方在矿区内建设房屋的行为需取得甲方同意,具体内容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