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安全协议书(精简5篇)
活动安全协议书 篇一
近年来,随着各类活动的举办越来越多,活动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保护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特制定了此活动安全协议书。希望广大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安全。
一、活动场所安全
1. 活动场所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消防、安全通道等基本设施,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检查合格。
2. 活动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活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指示逃生通道、灭火器材等应急设备的位置。
二、活动组织和管理安全
1. 活动组织者应具备相应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 活动组织者应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包括人员配备、紧急情况处理等内容,并确保参与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3. 活动组织者应对参与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醒他们遵守活动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参与者的安全责任
1. 参与者应自觉遵守活动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活动组织者的要求。
2. 参与者应自行保管好个人财物,不随意放置或交给他人保管,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3. 参与者在活动过程中应保持秩序,不得进行危险行为或参与违法活动,如有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应及时报告活动组织者或相关部门。
四、应急处置和救护措施
1. 活动组织者应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2. 活动组织者应设立医疗卫生站或设备急救箱,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并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工作。
3. 活动组织者应提供紧急联系方式,如医院、警察局、消防局等,以备不时之需。
五、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
1. 如活动组织者或参与者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事故,活动组织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要求配合调查处理。
综上所述,活动安全协议书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障活动的安全进行至关重要。希望广大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能够共同认识到活动安全的重要性,共同履行安全责任,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活动环境。
活动安全协议书 篇二
在活动举办过程中,保障参与者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为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特定制定了此活动安全协议书,希望广大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安全。
一、活动场所安全
1. 活动场所应具备相关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2. 活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指示逃生通道、灭火器材等应急设备的位置。
3. 活动组织者应与场地管理方、安全监管部门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共同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
二、活动组织和管理安全
1. 活动组织者应具备相应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并确保参与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2. 活动组织者应对参与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醒他们遵守活动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
3. 活动组织者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获得安全信息和应急支持。
三、参与者的安全责任
1. 参与者应自觉遵守活动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活动组织者的要求。
2. 参与者应自行保管好个人财物,不随意放置或交给他人保管,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3. 参与者在活动过程中应保持秩序,不得进行危险行为或参与违法活动,如有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应及时报告活动组织者或相关部门。
四、应急处置和救护措施
1. 活动组织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配备、急救设备等,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2. 活动组织者应设立医疗卫生站或配备急救箱,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工作,并提供紧急联系方式。
3. 活动组织者应与当地医疗机构、警察局、消防局等建立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支持和帮助。
五、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
1. 如活动组织者或参与者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事故,活动组织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要求配合调查处理。
通过制定和遵守活动安全协议书,我们能够更好地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希望广大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能够共同认识到活动安全的重要性,共同履行安全责任,为活动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活动安全协议书 篇三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活动中双方应注意的安全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的社团成员和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学生社团三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对于学生社团内部活动,社团管理委员会原则上要求小型、就近、方便。
二、社团组织活动必须事先提前一周申请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社团挂靠单位及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查具备各项安全条件,批准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活动。
三、未经批准,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组织会员进行任何活动。社团私自组织,责任自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四、团队成员要在社团负责人的统一协调下开展活动。社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团队成员的安全教育,带领队员遵守安全规定,保护同学们的安全。
五、经批准同意组织校外活动的社团必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在外期间的活动安全。临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从参加活动的会员中产生,并由社团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社团干部和学生党员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六、经批准的社团外出活动,返校后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向校社管委汇报活动情况及安全情况。
七、参与活动学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的本社团会员;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
3、社团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社团活动过程中,因个人伤害造成他人伤亡事故,由当事人双方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为保证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管理制度(章程),服从活动组织的管理;
6、参加户外活动过程中,会员在经社团负责人同意下活动所发生的事故,由双方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
7、非社团组织的活动期间,会员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8、社团组织活动过程中,会员应尊守活动的规则,不得携带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用品等。
八、社团出现安全问题,取消该社团学生干部本年度的任何评优资格。
九、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在活动期间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学生社团各存一份。
社团负责人(签字):XX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盖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活动安全协议书 篇四
甲方:幼儿园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甲方(幼儿园)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乙方为甲方园内XX小朋友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幼儿参加户外亲子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幼儿安全,特与乙方约定如下:
1、甲方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医疗、卫生等条件。
(3)、协助乙方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4)、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XX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全程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户外亲子活动,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幼儿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带着幼儿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如果幼儿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幼儿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的幼儿,父母要会判断,如果觉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幼儿;
(8)、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幼儿;和幼儿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幼儿,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9)、乙方应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联系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与要求,与甲方的老师保持适宜的距离,并适时保持联系。
(10)、自备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或员工的故意行为造成幼儿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XX
代表人:XX
乙方:XX
代表人:XX
本协议签署于XXXX年XX月XX日
活动安全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20XX年X月XX日签约的上海市展览场地租赁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就沪委办发〔20XX〕26号文通知精神,大型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就本次XXXXXX的举办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次大型活动负总责,并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治安案件发生、防来宾拥挤、防物品坠落、防临时构(建)物倒塌和防危险品进入使用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按规定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15个工作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申请手续,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10个工作日向市消防局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手续。如果在活动场所内需搭建临时(构)筑物及提供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还需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20个工作日到活动所在地的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质量技监部门备案(备案内容1-10)。
3、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活动安全保卫组,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组工作,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安保人员的岗位培训,明确岗位及工作职责,负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租用场馆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承担安全责任。
4、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与安全保卫队伍(人数配置标准另附)。
5、乙方应与场馆安全保卫部门密切联系,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管辖范围,互相配合,同时要接受展馆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
、检查,对展馆保卫部门开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进行整改。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大型公共临时活动安全许可证》;举办活动预定日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活动计划、基本情况、出席对象(特别对出席的领导、各类知名人士)和可能涉及公共安全的相关情况(含上述备案材料)。对临时变更活动计划、内容要随时向甲方报告。
7、闭馆时,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场馆的清场工作与防火安全检查。
8、乙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在活动期间,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甲方的责任
9、甲方对乙方所举办的大型公共临时活动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如发现有违反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及可能影响到公众与甲方的安全时,有劝阻、责成整改和制止的责任。
10、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场所、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活动场所核定的人员容量、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技防设施等活动场所使用的安全数据与资料,并提供安全责任区域平面图。
12、甲方提供的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等设施应完好、有效。
13、甲方提供仅可供用的停车场地,指挥好车辆有序停放。
14、甲方负责展馆门口的安全,闭馆时,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做好场馆的清场工作与防火安全检查。闭馆后,场馆内的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15、甲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在活动期间,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违约责任
16、乙方违反约定,甲方以囗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如未被采纳或在要求的时限内未得到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来促使乙方纠正违反约定或违反法律的安全隐患现象。这些措施包括赔偿、暂停辅助服务,直至关闭展馆。
17、当甲方根据本约定第三条第1项规定而采取必要措施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8、乙方违反本约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上海展览中心浦东开发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