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委托合同书范本【经典3篇】
房地产委托合同书范本 篇一
房地产委托合同书范本是指一份委托书,用于规范房地产交易中的各项权益和责任。在房地产交易中,委托合同书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是一份房地产委托合同书范本的内容: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行房地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出售、租赁等事项。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委托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终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进行房地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
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谨慎处理甲方的财产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交易信息。
2.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甲方应当按时支付乙方的委托费用,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委托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费用标准支付委托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双方签订本委托合同时确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委托事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委托费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提交至双方协商一致的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一份房地产委托合同书范本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
房地产委托合同书范本 篇二
房地产委托合同书范本是指一份委托书,用于规范房地产交易中的各项权益和责任。在房地产交易中,委托合同书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份完善的房地产委托合同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委托事项:明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具体房地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出售、租赁等。
2. 委托期限:规定委托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
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代表甲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等。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甲方作为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随时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按时支付委托费用等。
5. 委托费用:约定甲方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费用标准支付委托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6. 违约责任:规定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的违约责任,以及甲方未按时支付委托费用的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明确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的法律法规,并约定提交至双方协商一致的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8. 合同变更和终止:规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
9. 其他事项:约定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10. 合同生效: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一份完善的房地产委托合同书范本应当包含以上内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同时,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
房地产委托合同书范本 篇三
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的委托合同,希望大家来阅读一下
关于房地产委托合同书
(合同编号: )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
(2) 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范本参考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估价内容、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1、估价内容:*********
2、估价目的: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估价时点****年**月**日。
二、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房是产的状况。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个工作日内每宗房地产向甲方出具一式***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并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产估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评估费用,具体协商确定按(***)方式收费。收费方式分别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评估值(万元)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1、100(万元)以下(含1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2、100-500(含5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3、500-2000(含20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4、2000-5000(含50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5、5000以上: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2)按物价部门规定,经协商确定:本项业务按****元收取。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予以抵冲)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进行房地产估价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公平原则、谨慎原则。各原则的要求如下:
1、合法原则:遵循合法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当估价对象已做了某种使用,估价时应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对估价前提作出下列之一的判断和选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保持现状前提:认为保持现状继续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保持现状继续使用为前提估价;
转换用途前提:认为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转换用途后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
装修改造前提:认为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
重新利用前提:认为拆除现有建筑物再予以利用最为有利时,应以拆除建筑物后再予以利用为前提估价;
3、替代原则:遵循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估价时点原则:遵循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公平原则
6、谨慎原则(抵押贷款项目)
委托开发房地产合同范本新
甲方:
乙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 商贸城,并运作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项目名称:商贸城(具体以项目报建名称为准)
2、项目位置及四至:
3、项目用地:规划总用地公顷(具体面积和容积率以批准的用地规划为准。)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确认并经规划许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条 项目委托
鉴于乙方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管理能力,甲方经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
第三条 项目委托的内容和取费方式
1、 本项目除土地取得(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外,其它全部委托给乙方负责开发。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含办公用的一切家具和设备。提供车辆4辆(1辆商务车,3辆小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开发期间,乙方所有参与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全部由甲方负责,并另加4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金。其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上海市行业的平均工资的1.2倍计算。乙方不另外收取管理费。
4、 本项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结算方式。前期工程费按照乙方提供
正规发票按实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按照审计结算为准。甲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的总额的22%作为酬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项目核算
1、本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始的各项成本、税费及投入由乙方独立核算,乙方独立建账。因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承担。
2、项目总投资最后由甲乙双方约
定的工程造价决算机构审定。第五条 项目资金的管理
1、项目所需资金由乙方从信用社贷款,甲方协通过村民联保、村委会担保的方式予以协助。
2、乙方为开发本项目应设立项目专户,专门用于本项目资金往来收付。
3、项目开始后,由项目专户直接向土地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规费收取单位等相关机构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审查项目专户资金流向,如发现有项目资金挪用情况的,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 项目开发管理
1、乙方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2、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由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土建、给排水、暖道、电器、造价等专业人员,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3、乙方应制定本项目开发方案,推进项目进程。待本项目详细规划批准及户型方案确定后,制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开发各工作节点计划控制、开发成本测算及控制、工程质量控制、配套工程实施计划等方案。
4、甲乙双方确立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七条 项目权属
1、本项目的所有住宅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安置村民,乙方无权销售本项目住宅楼。
2、乙方应当与相关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和担保协议,配合甲方符合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3、本项目规划建设的一层商铺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商贸城项目。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进行办理,乙方协助。
2、以担保方式协助乙方全部项目开发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和税金。
2、参加本项目项下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设定招标条件。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选聘。
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4、负责项目建设主供应材料(如门窗、电梯等)的选定和交房标准的制定。
5、有权查验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本项目用地范围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拆迁、拆除及地上种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3、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的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工程施工必备的手续。
4、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
5、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7、负责在本项目项下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具体包括供电、煤气或天然气、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绿化、道路照明、有线、通讯、宽带等配套),具备使用条件。
8、负责乙方现场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
9、乙方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10、协助甲方协调政府部门及周边四邻关系。
第十条 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本项目开发进度为 年,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甲方违约逾期支付项目工程款等,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购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累计停工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擅自挪用项目专户资金的,除及时补回被挪用资金外,还应按挪用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双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项目过户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开发商,接手的开发商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及土地转让费,但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委托管理费。
8、房屋交付后,出现的工程质量和水电暖供应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按与村委会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
9、双方解除合同的,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十二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导致该项目停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如遇地震以及大规模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