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协议书范本(精选3篇)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范本 篇一
尊敬的双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再婚后的权益和义务,我们特此制定本再婚协议书。双方自愿按照以下约定,共同度过余下的生活。
一、婚姻自愿
双方再婚是基于自愿原则,没有任何强迫或欺骗行为。我们理解并接受对方的过去,并愿意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
二、财产约定
1.双方在婚前所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均为个人财产,婚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愿意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家庭的财产,如有必要,可以互相提供经济支持。
三、财务约定
1.婚后生活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双方不得以家庭财产为抵押,提供担保或进行其他任何可能损害家庭财产的行为。
四、子女问题
1.双方均有子女,我们愿意互相尊重和包容彼此的子女,并共同为子女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
2.对于子女的教育、生活等问题,双方应共同商讨并做出决策。
五、遗产继承
1.双方再婚后,对于各自的遗产继承问题,应依法进行遗嘱或合法的继承安排,确保合法权益。
2.如一方离世,另一方应尽力继续照顾和抚养未成年子女,并确保其合法权益。
六、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婚后产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任何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协议的生效和适用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双方在婚后的所有事项。
特此协议,以示双方的一致意愿。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范本 篇二
尊敬的双方:
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为了明确双方在再婚后的权益和义务,我们特此制定本再婚协议书。双方自愿按照以下约定,共同度过余下的生活。
一、婚姻自愿
双方再婚是基于自愿原则,没有任何强迫或欺骗行为。我们理解并接受对方的过去,并愿意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
二、财产约定
1.双方在婚前所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均为个人财产,婚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愿意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家庭的财产,如有必要,可以互相提供经济支持。
三、财务约定
1.婚后生活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双方不得以家庭财产为抵押,提供担保或进行其他任何可能损害家庭财产的行为。
四、子女问题
1.双方均有子女,我们愿意互相尊重和包容彼此的子女,并共同为子女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
2.对于子女的教育、生活等问题,双方应共同商讨并做出决策。
五、遗产继承
1.双方再婚后,对于各自的遗产继承问题,应依法进行遗嘱或合法的继承安排,确保合法权益。
2.如一方离世,另一方应尽力继续照顾和抚养未成年子女,并确保其合法权益。
六、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婚后产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任何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协议的生效和适用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双方在婚后的所有事项。
特此协议,以示双方的一致意愿。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范本 篇三
男方:
女方: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男、女双方均系独身,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目的是老年了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
二、男女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为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双方
共同财产。三、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去逝,另一方均放弃对去逝一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
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四、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去逝,我们作为子女的均放弃对去逝的继父或继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继父或继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
我们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五、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生病,亲生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另一方及其子女不负赡养、照顾之责。
六、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七、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关系。
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如果男女双方再婚后,无论何时所从事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目的,则行为无效。接受利益的对方及其子女均可主张行为无效。
本协议一式 份,相关利害关系人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