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进口合同【精选6篇】
设备进口合同 篇一
设备进口合同是指进口商与出口商之间就设备进口事宜所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来说都至关重要,因为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交易的顺利进行。本篇将重点介绍设备进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设备进口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的描述:合同应明确描述所进口的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这样可以避免因设备规格不符导致的纠纷。
2. 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设备的价格及支付方式。一般来说,进口商需要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定的定金,并在设备交付前支付剩余款项。
3. 交货方式和时间:合同应明确设备的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进口商需要确保设备能按时交付,以避免延误项目进度。
4.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合同应明确设备的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出口商应提供一定的质量保证,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除了上述主要内容,设备进口合同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1. 合同的语言和适用法律:双方应明确合同的语言和适用法律。这样可以避免因语言不通或法律制度不同导致的问题。
2. 进口许可证和其他证明文件:进口商需要确保自己具备进口所需的许可证和其他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对设备进口的合法性至关重要。
3.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这样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避免纠纷的发生。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应明确双方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如果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总之,设备进口合同是设备进口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同时,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设备的顺利进口和交付。
设备进口合同 篇二
设备进口合同的履行是一项复杂的过程,双方需要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并积极配合,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本篇将重点介绍设备进口合同的履行过程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首先,设备进口合同的履行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设备生产和交付:出口商根据合同要求生产设备,并按照约定的交货时间将设备运送到进口商指定的地点。进口商应及时验收设备,并确保设备符合合同要求。
2. 支付款项:进口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出口商支付款项。出口商应提供相应的支付证明和发票。
3. 报关和清关:进口商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和程序办理设备的报关和清关手续。出口商应提供必要的进口证明和文件。
4. 安装和调试:进口商需要根据设备的安装说明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出口商可以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其次,在设备进口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风险控制措施:
1. 质量风险:进口商应在合同中明确设备的质量要求和出口商的质量保证期限。同时,进口商可以要求出口商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2. 交付风险:双方应明确设备的交货时间和交货方式。进口商可以要求出口商提供货运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运输风险。
3. 支付风险:进口商应在支付款项前核实出口商的信用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支付保障措施,如使用信用证等。
4. 法律风险:双方应明确合同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同时,进口商可以要求出口商提供担保或保证金,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违约风险。
总之,设备进口合同的履行过程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充分沟通和合作。双方应了解合同的条款和风险控制措施,积极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同时,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促进进口业务的长期发展。
设备进口合同 篇三
本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______________
中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公司(根据______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除双方当事人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1合同设备: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的用以生产合同产品的设备、材料、零部件或备件。
1.2合同项目: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以生产合同产品的技术和设备以及买方提供的与这些技术和设备相配套的辅助设施。
1.3合同产品:本合同项目生产的具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规格、性能、技术指标的产品。
1.4合同价格:买方因卖方全部且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支付的本合同附件七规定的总价。
1.5合同币种:用以支付本合同价款的货币,即_________________。
1.6买卖双方银行:xx银行为_________;卖方银行为__________。
1.7安装: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合同项目全部设备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组装工作。
1.8试车:安装之后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以检测合同设备的机械性能。详见合同附件十。
1.9投料试生产: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合同项目连接公用设施和投入原料以试制合同产品。
1.10性能测试:检测本合同附件三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包括设备的各项性能和产品的技术指标。
1.11验收:如果考核结果表明,合同项目能够全部达到本合同附件三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则视为买方所验收。
1.12装卸港口:装运港为__________;卸货港为_________。
1.13目的地机场:__________。
1.14工作现场:执行合同项目的场所,即__________(地点)。
1.15现场代表:合同双方各自任命的在工作现场代表己方全权处理与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人员。
1.16技术文件:本合同附件二、三、八、九中所列的与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有关的全部技术数据、规格、图纸和文件。
1.17技术服务: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就合同项目的设计、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工作,向买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协助和监督。
1.18技术培训: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就合同项目的设计、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工作,向买方提供的技术上的培训。
1.19检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的或邻近的分支机构。
1.20保证期:始于合同项目验收通过之日,在此期间,卖方保证合同项目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对出现的任何缺陷予以排除。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规定。
1.21合同生效日: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各自家的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_____(合同项目),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项目所需要的合同设备、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合同项目的设计、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二、四、五、八、九。
2.2卖方所供应的合同设备见附件一,合同设备的规格、性能和保证指数见附件三。
2.3卖方同意授权买方以独占性的/非独占性的,可转让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_________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进行合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还可输往___________,详见合同附件二。
卖方不得阻止买方在本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该专利和/或专有技术。
2.4卖方应承担本合同项目的设计工作,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2.5卖方应依据本合同附件二、三、八和九的规定向买方提交技术文件。
2.6卖方应依据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2.7卖方应向买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培训人数、地点和范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8在本合同项目验收后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以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为本合同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
第三章价格
3.1卖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合同设备、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设计、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总价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项目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合同设备价格:
a.主设备价格:
b.备品和备件价格:
c.材料价格:
d.保险和运输费用:
3.2.2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3.2.3设计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a.合同设备的设计费用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b.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设计费用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3.2.4技术服务费用:
a.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用:
b.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技术服务费用:
3.2.5技术培训费用:
a.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费用:
b.与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相关的技术培训费用:
3.3上述第3.1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为固定的、确定的价格。
3.4上述第3.2.4条规定的技术服务费用为本合同履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的最高限价。如果实际履行的技术服务被高估了,买方可根据实际履行的情况向卖方支付费用。
3.5上述第3.2.1条规定的合同设备价格为cif(班轮)条件下的卸货港交付价格,第3.2.2条和第3.2.3条规定的技术文件费用为ddu条件下的目的地机场交付价格。
3.6本合同项目的详细价格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七。
第四章支付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本合同货币通过买卖双方银行进行。
4.2买方以下列方式进行支付:
方案一: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分期分批地将合同总价,以电汇(t/t)方式支付给卖方。
方案二: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分期分批地将合同总价,以付款交单(d/p)或承兑后交单(d/a)的方式支付给卖方。
方案三:除了预付款和技术服务费外,合同总价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l/c)方式支付。预付款和技术服务费以付款交单(d/p)的方式支付。买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____天内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上述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至____________。
4.2.1预付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第3.2.1,3.2.2,3.2.3,和3.2.5条所规定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支付给卖方。
a.卖方和/或生产商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b.卖方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合同附件十一。)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2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设计、技术培训和技术文件费用的支付。
4.2.2.1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_天内,凭卖方基本的设计图,将本合同3.2.2,3.2.3和3.2.5条所规定的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设计、技术培训和技术文件费用的百分之(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a.注明运费已付的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或交邮的基本设计图航邮挂号收据;
b.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2.2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天内,凭卖方详细的设计图,将本合同3.2.2,3.2.3和3.2.5条所规定的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设计、技术培训和技术文件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a.注明运费已付的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或交邮的详细设计图航邮挂号收据;b.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3合同设备价款的支付: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根据每批装船按比例,将本合同3.2.1条所规定的合同设备的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a.全套清洁、已装船、空白抬头、空白背书、通知并注明运费已付的海运提单正、副本各三份;
b.全套海运保单或保险凭证正、副本各一式二份,按合同设备的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战争险和舱面险(如需要)并注明可按合同货币在中索赔。
c.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和价格清单);
d.详细的装箱单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注明装箱重量、号码和相应的发票日期;
e.由生产厂家签发的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f.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g.生产厂家所在有关机构或机关签发的产地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表明承运船只已经买方同意的买方传真一份;i.装船后卖方立即通知买方的传真一份。
4.2.4合同项目验收后的支付: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第3.2.1,3.2.2,3.2.3和3.2.5条所规定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a.买卖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合同项目验收证书一份;
b.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合同项目保证期后的支付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第3.2.1,3.2.2,3.2.3和3.2.5条所规定价款的百分之_____(%),即________(大写:_______),支付给卖方。
a.买方签发的、证明合同项目的保证期到期的证书一份;
b.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6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在卖方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的每___________月,且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__天内,买方将本合同第3.2.4条所规定技术服务费用支付给卖方。
a.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和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b.买卖双方现场代表联合签署的时间表二份;
c.即期汇票二份。
4.3如果卖方不能按期提交第4.2.3条规定的单据,因此在卸货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和过期罚款)均由卖方承担。
4.4如果合同规定的预提税、预定的违约金和/或损害赔偿金应由卖方支付,买方有权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
4.5所有在xx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而发生在xx银行以外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五章交货和保险
5.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批将本合同项目的设备交付完毕。
5.2本合同设备的总毛重大约为_____吨,净重为_____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米。
5.3本合同项目设备的交货港为_________;卸货港为____________.
5.4卖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六所规定的时间表,在合同生效后____月内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表一式六份。初步交货计划表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毛重、大约总体积、预计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和/或易燃品的品名及其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和/或超重设备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5.5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20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宽、高分别为12、2.7、3米(12____2.7____3),凡超过此限度的设备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后________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______天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为了方便陆路运输,重量超过40吨的设备制造须提前经卖方确认。
5.6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____月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危险品的品名以及际危规号、每件设备的大约毛、净重、单价、总价、每件设备的大约尺码、体积、交货港、预计的装船期限和超大和/或超重设备的外形包装草图。
5.7合同设备中如含有危险和/或易燃项目,卖方应提交英文说明书一式六份,说明名称、特点以及该设备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同时,卖方应指导船公司在提单上标明该设备的箱号/集装箱。
5.8合同设备保管如有特殊要求,卖方应提供英文说明书一式六份,说明在陆地运输和保管中的特别防范措施。
5.9合同设备的装船应尽可能地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通常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和材料,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5.10在每批设备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天,卖方应以传真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a.合同号;
b.合同备妥待运日;
c.货物总体积;
d.货物总毛重/总包装件数;
e.装船港口名称;
f.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12米____2.7米____3米的每件设备的名称、总的毛重和总体积;
g.危险品和/或易燃品的名称、重量和际危险号;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a.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和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体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____宽____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b.重量超过20公吨或体积超过12____2.7____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c.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名称、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d.合同设备在运输和储藏过程中的特殊防护措施说明书。
上述文件另航寄买方指定的运输代理二份,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11卖方负责预订船位,可从下列名册中选定船公司:
如果上述所列的船公司不能满足合同项下的运输要求,卖方应向有良好信誉的船公司租船位,所租船舶不得超过15年船龄,有良好的运输记录,并且所挂旗帜或船舶籍属于双方当事人所在政府接受的。如果该船舶服务年龄超过了15年,应由卖方支付费用对此予以保险。
每次装船前不迟于___________天,卖方应将所建议的船名、船龄、船舶籍、登记地、船主、航线、所租船舶的路程、预计离港日期、预计到港日期等事项通知买方批准。如果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__________天内没有书面意见或没有反对,则视为买方同意该建议的船舶。
5.12非经买方同意,买方不接受“甲板上装运”或“转运”。
5.13为了方便接收和陆地运输,卖方应在每批设备装船后________小时内,以传真通知买方下列事项:合同号、合同设备名称、实际装货数量、总的毛重、总的体积、船名、装船完成日期或开航日期、预计到达卸货港日期。如果卖方实际装船的合同设备件数与卖方前期的通知有差异,该差异应分别说明。
装船后________天内,卖方应分别向买方和收货人航寄提单、签发的商业发票、厂家的质量证书、产地证书、保单或保险凭据和装箱单等单据各一式一份。
5.14第三方的海运提单是不被接受的。
5.15如果卖方不能按照最终的交货时间表交货,卖方应按照下列比例支付其迟延交货的违约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的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的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_。
c.第九周后,每周的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如不足一周,按一周计。违约金的总量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履行交付设备的义务。
5.16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按合同设备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战争险和甲板险(如有甲板装运)。按合同金额投保,并表明可在中索赔,且不得含有免赔条款。
如果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协助买方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或为买方利益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如买方要求,卖方应以原合同价格按原样向买方增补。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6.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包装应由卖方负责。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应具有适合远洋和陆地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新的、坚固的木箱包装,卖方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需要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和防其它损害等必要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工作现场。
6.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部件在散装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还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a.合同号;
b.唛头标记;
c.目的港;
d.收货人;
e.合同设备名称及项号;
f.箱号/件号;
g.毛重/净重;
h.尺码(长____宽____高,以毫米表示)。
6.4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合同设备,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同的际贸易标记图案。
6.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文件:
a.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二份;
b.质量证书一式二份;
c.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一份;
d.需组装的机器与部件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如果是集装箱运输,卖方要仔细检查集装箱以使处于良好状态的集装箱来运输该合同设备。集装箱内要有足够的填充物或楔子以防合同设备在集装箱内摇晃。卖方应对其疏忽而造成的合同设备损坏承担责任。
6.7如果合同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是由于不正确的包装和/或不适当的保护措施所致,卖方应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替换和/或赔偿。如果合同设备出现错运是因为错误或模糊包装和/或装船标志所致,卖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6.8卖方使用的木制包装物应能防虫害侵袭,如果在检疫检验中发现虫害,卖方应承担在卸货港对包装予以烟熏消毒或替换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章技术文件
7.1本合附件二、三、八和附件九规定了技术文件的内容。除非另有规定,技术文件应采用公制,说明和解释采用英文。
7.2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包装的封面上应注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标记;
e.毛重(公斤);
f.箱号/件号。每包技术文件应附有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文件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3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月内,卖方应分批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交付技术文件。
7.4在交付技术文件后__________小时内,卖方应用传真通知买方交付日期、件数、航班号和大约毛重,并向买方提交下列文件:
a.空运提单二份(注明合同号和收货人);
b.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二份。如果技术文件发生短缺、丢失和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对短缺、丢失和损坏部分予以更换。
7.5目的地机场在空运提单上所加注的日期应视为技术文件实际的交付日期。
7.6卖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和所规定的时间表交付技术文件。如果卖方没有按期按批交付技术文件,卖方应按下列比例承担延期交付违约金:
a.第一周,每周按技术文件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____;
b.从第二周至第四周,每周按技术文件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___;
c.第五周起,每周按技术文件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___。
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违约金。不管涉及到哪一部分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应将本合同第3.2.2和第3.2.3条所规定的技术文件的总价(包括许可费和设计费)作为计算违约金的基础。卖方延期交付技术文件的违约金的总量不得超过本合同价的百分之________。卖方支付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
第八章设计和设计联络
8.1为使本合同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应按本合同附件八和本章的规定实施设计和设计联络。
8.2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所承担的设计范围和所提供的技术文件详见本合同附件八,买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应作为初步设计。
8.3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费用、参加人员的人数和资格等,详见附件八。
8.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卖方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协商会”并在会议前向买方提交相关的技术文件,包括本合同附件九所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卖方有权对该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在“协商会”上经双方讨论商定的标准和规范作为初步设计。
“协商会”期间,双方应签署协商会议纪要,以此作为初步设计。
8.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买方应根据附件八的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所在地参加初步设计联络会议,卖方应根据附件的八规定在会议前向买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买方有权对前述文件提出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并因此修改该设计。初步设计经协商后,双方应签署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8.6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买方将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所在地参加最终设计协商会议,在此期间,双方应签署协商会议纪要。
8.7在设计联络会议期间,卖方应协助买方技术人员到生产合同设备的制造厂参观并回答买方提出的与合同项目技术事项有关的一切问题。
第九章标准与检验
9.1卖方对本合同设备的设计、选材、生产和检验等,应根据双方在设计联络期间签署协议的规定以及卖方和/或买方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详见本合同附件九。
9.2卖方或生产厂家应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并向买方提交厂家的质量合格证书和发货前的检验记录,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9.3买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和/或生产厂家家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对主要设备的生产程序和质量进行检验。卖方应向买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文件、检验工具和仪器。卖方应提前_______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通知后_____日内确认是否派遣技术人员。
9.4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检验人员在场,买方检验人员有权参加与合同设备有关的会议。
9.5卖方应充分考虑买方检验人员提出的意见,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处,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实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如果买方的技术人员不能按期到场并不属于卖方的过错,卖方有权自行安装和检验。
9.6装船前的检验并不能替代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的检验,也不能免除卖方基于本合同的担保义务。
9.7对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工作现场的检验机构履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前__________天将检验的日期通知卖方,卖方可自费派代表参加。如果卖方代表不参加开箱检验,该检验机构有权缺席检验。
在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即作为买方向卖方索赔的有效证据。
9.8如是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的开启和返还不属于开箱检验。
9.9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间发现缺陷,无论什么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材料等,买方都有权申请检验机构予以检验,并根据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9.10如果发现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和规范不完整,检验机构可自主根据买方家现行标准和/或其认为其它适当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章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和验收
10.1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和验收均由买方在卖方的技术指导下进行,技术服务的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0.2安装开始前_______天,双方各自任命一名工地代表。双方将根据本合同附件十的规定实施本合同项目的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和验收,详细情况将记录于工作日志中并由双方的工地代表签署。
10.3安装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__月内实施和完成。当安装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时,双方应于完成之日起五日内签署设备安装证书,上述证书的签字日即被认为是安装完成之日。
10.4试车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__月内实施和完成。如试车顺利实施并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时,双方的工地代表应在试车完成之日起五天内签署试车证书。
10.5投料试生产和性能测试不得超过__________次并在试车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月内完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测试的详细程序由卖方在完成试车前提出,最后由双方协商一致。
为了方便投料试生产和性能测试,买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十的规定,准备足够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技术人员,并准备好所规定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有关的公用工程。卖方应准备好本合同附件十所列的熟练技术人员、足够的配件和其它项目。
买方的采样和化验将在双方工地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合同项目在投料试生产上不能符合本合同附件十所规定的要求,双方应对此予以调查,责任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消除缺陷。
10.6如果合同项目在投料试生产中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双方应确定性能测试的开始日期,性能测试的期间为__________天。性能测试的进行应根据本合同附件十,详细情况将记录于工作日志中并由双方的工地代表在性能测试完成后五天内签署。
如果在性能测试中所有项目实现了附件__________所规定的保证数值,双方工地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项目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0.7如果在性能测试中任何一项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所规定的性能或保证数值,双方应会同研究失败的原因,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10.7.1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性能或保证数值时,卖方应在双方协商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所有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小时费用、设备和原材料费用、交货到工作现场和/或离开工作现场的运输和保险费用以及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用等,均由卖方负责。
在上述缺陷消除后,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十的规定尽快进行第二次性能测试。但卖方进行性能测试的次数只限于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在第三次性能测试中未能达到性能或保证数值时,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附件十的规定向卖方索赔违约金,只有在上一次性能测试结果表明合同项目已经达到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数值的情况下,违约金规定才不适用。
在收到卖方赔偿的违约金后,买方应签署合同项目验收证书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一份。无论如何,卖方应确保合同项目达到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数值,违约金的赔偿并不能免除卖方保证期的义务。
10.7.2如果性能测试的失败属于买方的责任,卖方应协助买方再安排一次测试,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负责。
如果因为买方原因性能和保证数值在第二次测试中仍不能达到要求,合同项目应视为买方接收,测试完成后五天内双方的工地代表共同签署一份验收证书,但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必要措施使合同项目达到性能和保证数值,包括增加的技术服务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10.8如果因为卖方的其它原因导致试车和/或投料试生产和/或性能测试等延期,和/或导致增加额外费用,买方有权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
如果属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次交货提单签发日后_____月内仍然没有进行性能测试,合同项目视为买方已经验收,但卖方仍应承担在本合同附件四规定的技术服务范围和金额内协助买方开动和运转合同项目的责任。
10.9合同项目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项目的保证责任。
第十一章保证与担保
11.1卖方保证本合同项目能安全、稳定运行并能够生产出符合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合格合同产品。
11.2卖方保证自己是该许可专有技术和/或专利的合法的所有人和/或拥有者,而且保证自己有权许可该项技术给买方。
买方在许可地域内被第三方指控对上述专有技术和/或专利和/或其它知识产权构成非法利用或侵权,买方应通知卖方,卖方应在买方协助下,以买方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赔偿买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费用和损害等经济损失。
11.3卖方保证其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符合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先进性、工业化和可开发性。
11.4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工艺是先进的,质量是优良的,设计无任何缺陷,原材料和工艺均能稳定运行和满足本合同的目的,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的使用和/或合同产品在许可地域的生产与销售不会引起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如果买方因使用合同设备和/或生产与销售合同产品在许可地域内遭到第三方的非法利用或侵犯其专有技术和/或专利和/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买方应通知卖方,卖方应在买方协助下,以买方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赔偿买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费用和损害等经济损失。
11.5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文件完整、清晰、准确,并能满足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
11.6卖方保证按期派遣熟练的技术人员向买方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足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11.7合同项目的保证期为合同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的_______个月。合同项目的担保具体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属于卖方责任的缺陷,卖方接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予以修理以替换该缺陷设备。修理的或替换的设备保证期应从买方验收后重新起算。保证期内,如合同项目因卖方原因必须停止运行,该保证期应相应延长。保证期满时,买方应签署合同设备保证期满证书正本、副本各一份。
第十二章改进与回授
12.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卖方对所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有所改进,卖方应许可买方使用这种改进。如有必要,卖方还应提供技术支持以使该技术改进能顺利投入本合同项目的使用。技术支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所规定的条件负担。
12.2买方有权在合同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对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予以改进,买方应将其所进行的改进通知卖方并回授给卖方,但买方所作的任何技术改进属于买方独占。
12.3任何一方有义务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改进保密,并承诺不将此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章保密
13.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年内,任何一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专有技术和相关的技术文件,对参与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方除外,但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13.2任何一方应对其和/或其技术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或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13.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技术资料:
a.现在或随后已进入公共领域的;
b.可以证明在公开该技术秘密时,该技术秘密已被任何一方所拥有,而且并非直接或间接地从对方得到;
c.从第三方已合法获得的并不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
第十四章索赔
14.1如果卖方在设计、生产、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和保证期等过程中,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采取下列补救措施向卖方提出索赔:
14.1.1卖方负担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之处,如果卖方不能派遣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该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之处,费用由卖方负担。
14.1.2卖方负担费用重新替换缺陷的合同设备或错误的技术文件或补充缺漏的合同设备或技术文件,卖方保证替换品的质量并重新计算保证期。上述替换品或补充品由卖方自担费用和风险运送到工作现场,紧急需要的设备应空运到工作现场。
14.1.3根据劣质程度、损害范围和卖方实际遭受损失的数额,降低合同设备的价格。
14.1.4赔偿因卖方过错而造成的其它损失和损害。
14.2在保证期满后30日内,买方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通知仍然有效。
14.3如果卖方在接到买方的索赔通知后14日内未予以答复,该索赔被视为卖方已经接受。
第十五章解除合同
15.1对于卖方的下列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后提前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但并不损害买方可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权利:
a.在规定的交付合同设备和/或技术文件时间之后________天内仍未交付;
b.未能使合同项目达到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数值的最低水平;
c.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但微小的缺陷除外,在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__________天内仍未弥补其过失。
15.2如果一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另一方可随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并不损害或影响任何其它可能的补救措施。
15.3如果买方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买方可依据适当的条件从别处取得与卖方未交付和/或未履行相类似的设备、技术文件和/或技术服务,卖方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无论如何,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第十六章不可抗力
16.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6.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或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6.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条件相应延伸,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七章税费
17.1中政府依据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对买方课征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税费,均由买方支付。
17.2中政府根据其中税法和与卖方家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卖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卖方支付。
买方依据中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中相关的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买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卖方。
17.3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八章仲裁
18.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9.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9.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9.3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二份。
19.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正文有冲突之处,正文内容优先。
19.5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增减和变更,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做成和签字。
19.6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条款的解释适用于《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90年版)和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
19.7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9.8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卖方供应范围内的合同设备清单
附件二: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范围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表(略)
附件三:合同设备、合同项目和合同产品的规格、性能、保证数值(略)
附件四:技术服务范围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待遇条件
附件五:技术培训范围和买方技术人员的待遇条件
附件六: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表(略)
附件七:合同设备各分项的价格表(略)
附件八:设计联络的安排和设计包装的交付(略)附件九:设计标准和规则(略)
附件十: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和验收的安排(略)
附件十一:卖方开立的关于预付款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附件十二:买方开立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设备进口合同 篇四
目录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四章 付款条件
第五章 合同文件、设备和材料的交付方式
第六章 包装和唛头
第七章 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
第八章 预检和预验
第九章 最终验收、检验和测试
第十章 担保和保证
第十一章 专利、_____和保密
第十二章 质量标准
第十三章 税收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章 联络会议
第十八章 法定地址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为中国___________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转让方),另一方为_______________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转让方)。
鉴于被转让方希望使用转让方的专有技术,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厂制造___________设备;
鉴于被转让方希望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和模块,该模块由要制造的元部件组成,并购买合同设备,使被转让方只在____________厂能制造___________设备;
鉴于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以购买订单为形式的不同协议,以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
鉴于该购买订单应服从于本合同有关合同材料的条件和条款;
因此,双方授权的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此为证。
第一章 定义
1.1 “辅配件”指大量商用可购买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__________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厂或转让方提供。
1.2 “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
1.3 “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中国__________厂。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
1.5 “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品”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一a。
1.6 “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买者。
1.7 “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一b中规定的材料,为___________系统的一部分。
1.8 “模块”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的规定的___________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
1.9 “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
1.10 “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_______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融、计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________“注册秘密专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__________“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
1.11 “专有权利”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_____和其它知识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著作,不论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版权或已注册。
1.12 “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提供,需要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所有软件均按附件十一a与十一b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______厂。
1.13 “技术支持服务”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1.14 “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验有关,以及与合同产品的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说明、数据和其它文件。
1.15 “技术培训”指转让方在转让方工厂和合同工厂为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和操作以及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对“合同工厂”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16 “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指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该知识和经验是转让当时生产中所使用的。“专有技术”由转让方以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合同工厂提供。
1.17 “验收标准”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设备性能的标准。
1.18 “合同”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1)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转让制造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
2)合同产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说明,分一、二、三、四、五阶段实施。
3)转让方同意为合同工厂确认并向其销售按当时的技术合作阶段在技术合作等级下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合同设备。合同工厂所需的合同设备目录见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许可证和权利,使用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使用和/或销售形成的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销售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国家,下列国家和地区除外: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许可证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转售的。
2.3 转让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被转让方提供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
2.4 转让方负责派遣其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对合同设备进行验收。
2.6 除非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另增场所,否则被转让方只能在合同工厂进行许可的合同产品制造工作。
2.8 只有事先得到转让方的书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变转让方许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产品的专用资料。这有利于专有资料的质量保证、控制和标准化。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工程费用,用以审批此改变或改进的内容。被转让方同意给予转让方许可证,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销售应用被转让方改变或改进合同材料后生产的产品。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提供关于改变或改进的足够文件,以使转让方能将此改变或改进同样包括在转让方产品中,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2.9 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让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给予的任何权利。然而,为履行转让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联营公司和/或附属公司的服务。
第三章 本合同的价格
3.1 被转让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的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总价和提成费,以美元计价。第3.2条款中所列的价格方第一、二、三、四、五阶段的费用。合同设备价格详见附件十二。辅配件的预算性报价见附件一b,仅供参考。实际价格调整应在每次订货前由双方讨论。
3.2 费用如下: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设备价格
测试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设备和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文件费
设备手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培训费
设备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支持服务费
设备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价格为c.f.r.(按1990年《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定义)_____________机场。
b 技术文件费为c.i.f(按1990年《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定义)_____________机场。
c 合同材料价格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3 提成费
在本合同各阶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辅配件除外)价格上提取提成费。五个阶段的提成费分别为:阶段一___________________;阶段二____________________;阶段三____________________;阶段四_____________;阶段五______________。
3.4 模块价格
转让方同意销售模块,使合同工厂能制造固定网格设备。模块价格可修改。新的模块价格应由本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款条件
4.1 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计价。本合同中每个阶段均在该阶段开始日付款。各阶段开始日定义见本合同第17.2条。
4.2 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列条款由被转让方付给转让方:
4.2.1 合同设备
被转让方收到转让方的合同设备的货物发运通知后,应在预计发运日期前30天内,以全电开的形式通过中国________________银行及____________________开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信用证。
该信用证格式由双方商定,见附件十三,金额以美元计,为该货运总价的百分之一百(100%),该信用证使中国__________银行负有义务向受益人转让方支付所有款项,有效期截止至双方按
本合同第9.1条的规定签署验收合格证后30天。
被转让方收到货运单据后用信用证付款:
a)转让方发运货物后,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金额的90%。
1)_____清洁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明“c.f.r.____________________机场”,并根据本合同第6.3款标明“运费预付”,合同号和运输唛头,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国外贸运输总公司;
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总价的形式发票六份;
3)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90%的商业发票正本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5)详细包装清单一式六份;
6)原产地证明一式两份。
b)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金额的10%。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9.1条规定签署的验收证明正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2.2 一至五阶段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所有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均以美元电汇,通过中国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分行支付。根据本合同第13.2条,一切应
由转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转让方预扣并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转让方,本章所列费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1)转让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转让方有关当局出具的信函一份,声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
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25%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25%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4.2.3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用总额应不迟于合同设备第一次预计装运前30天,电汇支付。
4.3 提成费由被转让方在一至五阶段签订合同材料购买订单后,不迟于30天向转让方电汇支付。但是,提成费和合同材料费发票单独开具。
4.4 对转让方以c.i.f条件发运的任何货物,被转让方同意,由外国_____公司出具的金额为货运值110%,投保了一切险的自行_____证明应为足够的_____凭证。_____期截止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机场。
4.5 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购买订单,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被转让方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其付款条件同本合同第4.2.1规定。但有关合同材料的验收合格证规定见本合同第9.2条。而按第4.2.1.b.2所述,验收合格证参见第9.1条,在此则应参见第9.2条。
第五章 交付方式
5.1 技术文件
5.1.1 转让方以cif中国__________机场向被转让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
5.1.2 当技术文件到达中国__________机场后,该技术文件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即由转让方转移至被转让方。
5.1.3 __________机场在技术文件空运提单上所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前一星期,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预计启运日期、大概包数、大概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发运日期、空运提单号、包(件)数量和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指定的中国境内内陆货运公司,并在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下列单据用dhl或快件寄给被转让方及合同工厂:
a.两份技术文件空运提单
b.两份技术文件装箱单
5.1.5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用英文写就。
5.1.6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检验。
5.1.8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应装在适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具防潮、防雨保护措施的包装箱内。
5.1.9 每包技术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以醒目的英文印刷体标明以下内容:
a、目的地
b、合同号
c、收货人代号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5.1.10 每包技术文件中,应有两份装箱单。
5.1.11 附件二中规定的合同材料的技术文件和合同设备的技术文件由转让方分别交付给被转让方。
5.1.12 每阶段预定培训日期前30天,转让方向被转让方发运该阶段的技术文件,一式两份。
5.2 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
5.2.1 本合同附件十二中规定的所有合同设备和附件一b中规定的所有合同材料由转让方交付。交付条件为c.f.r机场目的地为中国__________机场。
5.2.2
a)本合同生效日起两个月内,转让方应将初步的装运计划,包括合同号、项号、货物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概总体积,装运日期、批次和装运港(机场)等以及尺寸(长、宽、高、体积)一式六份寄给被转让方。如果有超宽或超重的合同设备或易燃、危险的合同设备,那么还应将超重合同设备的大概重量,易燃、危险合同设备在运输和存放中的特殊要求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也一式六份寄给被转让方。
b)不可分割的成套合同设备每套最大重量为__________公吨,最大尺寸为__________立方米。不迟于首批设备装运前3个月,转让方应将更改后合同设备的装运计划一式七份提交给被转让方,包括合同号、发运号、项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每件大概毛重、净重、每件的大概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体积、每批货物的装运港(或机场)、装运预计日期以及重量超过__________公吨和尺寸超过_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设备的包装草图和装运危险合同设备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运(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2.4 根据合同第5.2.1款,转让方在被转让方指定的港口(或机场)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装上被转让方指定的运输工具。转让方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转交给被转让方指定的承运人后,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损失风险、所有权立即由转让方转移至被转让方。
5.2.5 每次装运前,转让方应用电传或传真或电报尽快将下列内容通知被转让方:
a.合同号
b.目的地
c.货物准备就绪日期
d.总体积
e.总毛重
f.总件数
g.装运港(或机场)
h.每件重量超过__________公吨或尺寸超过__________立方米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总的毛重、体积、名称。
同时,转让方用航空信、传真、快件、电传将下列票据交给被转让方,各一式六份。
a.每大件重量超过__________公吨或尺寸超过__________立方米后的装运草图。
b.危险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说明,包括名称、特性、特别保护措施和处置办法。
c.在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湿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采取特殊预防措施的说明。
转让方还应将以上所列单据副本提交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
5.2.6 转让方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完全装上承运工具前四十八小时内,将合同号、商品名、数量、尺寸、毛重、发票以及预计到达日期,以电传或电报通知被转让方。发运前,被转让方负责办理货物_____。如因转让方未及时通知,致使货物未及时投保,由此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均由转让方承担。如系危险品(例如易爆材料),转让方应将其性质及搬运方法电告被转让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国外贸运输总公司。
第六章 包装和唛头
6.1 所有待运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都必须包装坚固,适合所选的长途运输方式及多次搬运装卸。为了确保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需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货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潮、防锈、防震、防腐蚀。被转让方与转让方承认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由精密电子组成,因此,将尽力保证这些货物有防雨、防热、防湿、防震保护。
如被转让方要求提供长途海运用包装及无防护内陆运输和存放用包装,转让方应提供包装,费用另加。转让方对包装不当负有责任,并对因包装不慎或不当导致的锈损负有责任。
6.3 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包装箱相邻的四个面上,转让方应用印刷标签,以醒目的印刷体英文字标出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唛头
如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则唛头为:__________
c.目的地
d.收货人代号
e.装箱单号
f.毛重/净重(公斤)
g.箱号/件号
h.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英寸/厘米)
i.合同设备名称和项号
如果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重量大于等于2公吨,其重心位置和起重位置应以英文标出,并采用国际贸易中通用的适当运输标志和图案标在包装箱两侧,以便于装卸和搬运。
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特点及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不同要求,应在其包装箱上醒目的用英文及国际贸易惯例中规定的适当符号和示意图,标上“小心轻放”、“箭头朝上”、“保持干燥”等字样。
6.5 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箱内,应装有以下单据:
a.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两份
质量证书样本:
__________公司在此保证并证明:
b.详细装箱单一式两份
c.对必须进行组装的合同设备和部件,应有两份详细的组装图。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装箱上应附详细装箱单两份,质量证明两份。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1 转让方应派遣熟练、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员去合同工厂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在中国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内容和期限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方声明,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足够用来培训被转让技术人员制造合同产品。
7.2 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的方便及在华的工作方便。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待遇见本合同附件三。
7.3 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支持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4 被转让方有权派遣其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去转让方相关工厂培训。培训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7.5 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培训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方便和培训条件。培训人员在转让方国家待遇详见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检验和初步验收
8.1 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保证本合同中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合同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按以下规定实施。
8.2 对所有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提供保证声明书。合同材料的保证见本合同第十章。
如发现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发现包装不当,被转让方人员有权表明意见。转让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质量。
被转让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书。被转让方人员参与质量检验,这既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方的担任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后,被转让方对其的检验工作。
8.4 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抵达目的港或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应委托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尽可能地对技术规格目测初检。
检验后,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明,该证明应作为检验证据。
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第九章 最终验收检验测试
9.1 技术文件和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
9.1.1 为证明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证明转让方许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组装、测试的,转让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去合同工厂参加相应阶段合同设备的验收测试。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也应参加这些验收测试。
9.1.2 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完成验收测试。
9.1.3 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9.1.4 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验收测试失败的原因,澄清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
a)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转让方负责,则转让方应在第一次验收测试后4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b)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被转让方负责,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其在华的食宿费用和当地交通费。
第二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a)若因转让方的责任,第二次验收测试时,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应采取各种措施,并在第二次验收测试后六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三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三次验收测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b)若第二次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被转让方,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三次验收测试期间他们在华的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
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的验收合格证,每方各执两份。
9.1.5 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继续验收测试。若二个月后,还达不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将对有缺陷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性能标准的新设备。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应在合同工厂座谈讨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终验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运抵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检验。
9.2.2 转让方有权自费派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9.2.3 被转让方应提前两周用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现场。如到了检验日期转让方未能派其人员去现场,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席情况下进行检验。
9.2.4 检验后,如确定合同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与订单不符,转让方应在检验后20个工作日内接到数量短缺或不符货运要求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或合理时间内尽快根据情况,发运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检验顺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运输时及运输后出现的损坏,其补救责任在被转让方。如被转让方要求,转让方应提供合理的帮助。
9.3 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
将每阶段首批发运的合同材料组装成首批合同产品,按照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指标,用合同设备对该首批合同产品进行测试。如该首批合同产品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即意味着合同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整机经测试符合全部技术指标,测试工作胜利完成,即可认为完成了合同产品的验收测试义务。
第十章 担保和保证
10.3 各阶段合同设备验收测试胜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产品责任即成为被转让方的责任。但是如双方认为完全因为转让方提供的模块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设备不符质量标准,转让方应纠正完全由转让方导致的任何缺陷。转让方承认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专有模块中,证实完全因转让方原因致使模块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过5%。
10.4 如完全因转让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转让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则转让方应为延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费率如下:
第一至第四周,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0.5%。
自第五周起,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1%。
10.5 转让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规定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的义务。根据此条款缴付罚金是转让方迟交货物,被转让方因而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阶段用的转让方的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六个月肥上,完全是因转让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该情况下,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退回被转让方为该阶段所付的全部费用,并加付5%的年息。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款选择赔偿即为被转让方的唯一补救措施。
10.7 合同设备保证
合同设备保证见本合同附件八。
10.8 软件保证
软件保证和软件维护向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转让方软件许可证也一并提供。
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测试软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指标的合同产品。转让方对合同设备软件更改或更新,如双方认为此更改或更新为被转让方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
10.9 转让方将全部非____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原制造商保证书转给被转让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期应由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确定。被转让方应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维修办事处获得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和/或维修服务。保证期过后,被转让方应负责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办事处取得联系,获得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材料的服务和/或维护支持。
所有与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一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均以照“原样”为基础提供,无保证。
第十一章 专利、_____和保密
11.1 转让方保证他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被转让方的全部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许可被转让方。对向被转让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声称:本合同中___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侵犯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辩护。如果(1)被转让方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索赔要求;(2)未经转让方同意,被转让方不派律师出庭;(3)由转让方完全控制辩护及与该索赔要求有关的全部谈判;(4)被转让方为转让方辩护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帮助,那么法庭最终裁决被转让方因此将偿付的理赔费和/或损失清偿费,由转让方付清。如果诉讼结果为禁止使用或销售______提供的设备,不向被转让方另行_____,则由_______选择,或者为被转让方获取使用___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权利或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专利的材料替换;或者接受对_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退货,并对退回的设备,向被转让方退还原购货款价。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侵犯专利或有侵犯专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间接损失,被转让方不负有责任。
11.4 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被转让方无权使用附件七规定的转让方的_____或商品名称(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_____或商品名称)。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真诚协谈,从而决定转让方是否向被转让方销售合同模块及其组件或部件。
11.5
a)被转让方承认“____________”及其相应的中文名称是转让方及其使用 “____________”或相应中文名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称的主要特征;承认“____________”标志,“____________”和相应中文名或任何英语或汉语的派生词都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制造的产品的重要_____,是与该产品配套服务的重要_____。
b)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权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转让方的_____”)所列的转让方的_____。转让方的_____只许可用于被转让方在合同工厂制造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转让方发明的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将标志的拥有权或正当利润转让给了被转让方。
c)除非由本合同授权或由转让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被转让方无权在任何产品上、广告上或在销售或促销中使用任何转让方发明的_____。
11.6 除非有关法律要求,否则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7 转让方不将其专利或版权的许可证或权利授于被转让方。但是转让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专利或版权,不向被转让方提出质疑,这只限于该质疑会妨碍被转让方使用本合同予的权利。被转让方承认任何时候专有技术均系转让方财产。
11.8 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则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9 被转让方同意将许可的___
设备进口合同 篇五
本合同在________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______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
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________(港口)________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
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________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________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号“协议”规定相同。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略)
附件二 (略)
附件三 (略)
附件四 (略)
附件五 (略)
设备进口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1.1?“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_____设备和备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_____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价格
3.1?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1?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第四章?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xx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xx银行。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xx银行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_____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4.2.5.1?卖方应开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另加第_________章___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大写:___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_个月;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合计:_________。
4.2.5.3?卖方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xx银行,由北京xx银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卖方。
4.3?按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方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买方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卖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第五章?交货与交货条件
5.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
5.3?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5.5?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二十公吨,尺寸超过12_________2.7_________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体积超过12_________2.7_________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5.6?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卖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5.8?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如卖方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_____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_____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由卖方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方。如遇有第5.5条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方因卖方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卖方负担。
5.11?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5.12?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三。
5.13?卖方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和/或_________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航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方。
5.14?“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6?在每批“技术批准”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卖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6.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的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6.7?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设计与设计联络
7.1?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_________。
7.2?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7.3?买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5?卖方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解释设计,买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第八章?标准与检验
8.1?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8.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3?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买方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卖方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5?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8?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8.1条和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8.10?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8.12?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安装、试车和验收
9.1?“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检验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9.2?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3?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峻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本章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__第_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有关的公用工程。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9.7?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在本合同9.6条规定的投料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9.8.2?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期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方所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9.9?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_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9.11?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10.2?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的规定。
10.3?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实卖方责任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10.4?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_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10.5?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0.6?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十二个月。
10.7?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方出具有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如由于卖方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卖方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10.9?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_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侵权和保密
11.1?卖方同意向买方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卖方的_____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_________。其年产量为______,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其品种规格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卖方提供买方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
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里。
11.2?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卖方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11.5?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买方应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税费
13.1?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3.2?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3.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卖方”支付。
第十四章?_____
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_____解决。
14.2?_____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方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_____规则进行;如卖方是被告,则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_____程序进行。
14.3?_____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_____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除了在_____过程中进行_____的那些部分外,在_____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请,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5.5?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法定地址
买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卖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