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合作经营协议【推荐6篇】
山林合作经营协议 篇一
山林合作经营协议是指一种合作方式,旨在利用山林资源进行经营,并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取得共同利益。本文将就山林合作经营协议的内容、优势和注意事项进行探讨。
一、协议内容
山林合作经营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合作目的:明确双方合作的目的和目标,例如经营山林种植业、养殖业等。
2. 资金投入:双方约定的资金投入比例、金额以及投入方式,确保合作经营的资金充足。
3. 资源利用:明确山林资源的利用方式、范围和期限,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 分工合作:明确双方在合作中的分工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5. 利益分配:约定合作经营所得的分配方式和比例,确保双方合理分享经营所得。
6. 期限和终止:约定合作经营的期限以及终止条件,确保合作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
7. 其他事项: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事项,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二、合作优势
山林合作经营协议具有以下优势:
1. 资源优势:合作经营可以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例如一方拥有山林资源,另一方拥有经营管理经验,双方合作可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 风险分担:合作经营可以将风险分担给多方,减少单方面承担风险的压力,增加合作的稳定性。
3. 专业化经营:合作经营可以将双方的专长进行合理分工,实现经营的专业化,提高经营效益。
4. 共同利益:合作经营可以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增强双方的合作信心,促进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
三、注意事项
在签订山林合作经营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协议内容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保密保护:对于商业机密和合作方的个人信息,需要进行保密保护,防止泄露和滥用。
3. 纠纷解决:协议应明确双方在合作中可能发生的纠纷解决方式,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迅速解决。
4. 监督管理:协议中应明确监督管理的方式和责任,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实现。
总之,山林合作经营协议是一种合作方式,通过明确合作内容、优势和注意事项,可以实现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合作双方在签订协议前应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在合作中互相支持和理解,共同努力实现经营目标。
山林合作经营协议 篇三
第一条 约因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xx公司)。xx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xx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
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
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
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
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
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
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
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
(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xx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xx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xx公司负担。应xx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
(3)名技术专家至xx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xx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xx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
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xx公司。xx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
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xx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xx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
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xx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
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xx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xx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xx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xx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
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
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
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xx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xx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xx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xx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xx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xx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
1.在合同期限内xx公司须向乙方为xx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
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xx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
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
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销售报告应由xx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
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
1.按xx公司的合同,乙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
2.乙方同意向xx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xx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
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
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
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xx公司与乙方商定。
6.
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xx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xx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
6.按本合同规定,xx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________年内,不得向xx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
1.合营期间xx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
2.合营期间xx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
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xx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xx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xx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
1. xx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xx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
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
(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xx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
(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
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xx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 仲裁
10.
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
第三方予以调解。
10.
2. 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
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
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
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1
1.
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1
1.
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
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和工作语言1
2.
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2.
2. xx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1
3.
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1
3.
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
(1)式四
(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
(2)份。1
3.
3. 甲、乙方及xx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1
3.
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
(7)天,视为有效送达。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电 传: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电 挂:___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日 期
山林合作经营协议 篇四
本合同以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为一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外方)为另一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订,双方共同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目的
1.1 中外双方同意在__________成立一个生产__________的合作企业,名叫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一个属于公司的_______________生产的_____。
1.2 公司应在中国__________注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条 合作的条件
2.1 公司注册资本为。由中方提供土地、办公楼、厂房、必需的设施等,外方提供设备、机器、工具、仪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
2.2 合作的期限定为_____年,从公司开始正式营业之日起算。
2.3 在合同期间,双方按对半的比率负责公司的盈亏。
2.4 合同期满时,公司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而不用向外方给予任何补偿。
2.5 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税款,同时也享受合作经营企业免税和优待的权利。
2.6 在合作期间双方应建立一个联合管理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权能范围在第四条中规定。
第三条 缔约双方的职责
3.1 中方负责:
a.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b.为公司和工厂外籍的管理、生产、技术人员取得入境签证和居留、工作许可证;
c.向外方人员提供便利包括必需的生活、卫生设备;
d.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出口商品关税;
e.为公司和工厂雇请本地工人;
f.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3.2 外方负责:
a.选派技术专家,并对设备的安装维修给予技术指导;
b.培训中方人员;
c.雇请外籍人员;
d.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联合管理机构
4.1 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建立一个联合管理机构。该机构由_____名成员组成,每方各有_____名。主任来自中方,副主任来自外方。
4.2 联合权力机构是公司最高权力组织,负责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方案、生产规模;审批公司的工贸计划、预算和决算、雇用和工资计划;决定公司的规模、机构、人员;委派和调动双方推荐的公司正副经理、工厂正副厂长;处理工人福利、奖金、处罚;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公司经理和工厂厂长
5.1 公司正副经理和工厂正副厂长均由联合管理机构任命以处理日常工作。经理来自外方,副经理来自中方。
5.2 在正副经理之下设立生产技术处、财会处、供销处。生产技术处由外方人员领导,财会处和供销处由中方人员领导。通过银行提款和付款,必须经双方会签。
5.3 公司各处的人员由双方分别推荐,报联合管理机构审查委任。
第六条 管理
6.1 公司应在中国开设外汇存款账户以处理用外汇支付的交易。
6.2 公司的会计制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利润和亏损按公历年度计算。资产负债表应于年终后半个月内做好,由联合管理机构批准通过。
6.3 中方或外方如要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6.4 公司应从每年的生产总值中抽出百分之八以供偿还外方投资,以及更新和大修设备之用。支付各种开支后的余额作为利润,按第二条三款规定的比率分给双方。
6.5 公司应自力达到外汇收支平衡。如果不能达到,可按国家规定申请有关机关给予协助。
6.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注意职工的医药保健和劳保福利。所涉及的费用,从公司行政费中开支。
6.7 公司的职工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为本公司的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6.8 外籍人员的工资可以通过中国银行汇往国外。
6.9 公司的各种_____应由设在中国境内的_____机构办理。公司的人员均应投保人寿险,所需_____费用从公司的商业收入中开支。
6.10 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它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受干涉。
第七条 合同的实施及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必须上报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查批准。
7.2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解决的,可提交中国或者其他_____机构_____。
7.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时,本合同可通过双方协商予以提前终止。
7.4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通过协商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一份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的部分,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7.6 本合作经营合同满期时,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应按法定手续清理。外方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依法汇往国外。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山林合作经营协议 篇五
甲方:浙江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余______
丙方:金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杭州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为乙方和丙方,分别各持有杭州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现乙方和丙方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赠送给甲方。
其中,乙方赠送丙方%的股权,丙方赠送给甲方%的股权。
股权赠送后,杭州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的股权;
乙方持有%的股权;
丙方持有%的股权。
股权赠送后,三方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但杭州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股权赠送变更登记前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仍由乙、丙双方按照原持股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甲方只对股权赠送后杭州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新增资产及利润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杭州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三方一致同意将杭州_________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住宅装饰、设计,住宅精装修、简装修以及相关住宅装饰领域一切业务,兼营建筑装饰材料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由乙、丙负责责成杭州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以上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丙三方予以协助。
五、股权赠送后,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甲方的子公司,业务上受甲方统一指导,甲方在业务上全力支持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面开展,甲方在其总公司(位置:)无偿提供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间办公用房,便于工作联系。
六、甲方承诺:
(1)甲方不再设立与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2)甲方不再直接与其它同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若确有必要合作,甲方指令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3)甲方自己开发的或甲方承接的所有的住宅类装修(含住宅精装修、简装修等)甲方全部交由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
以上三款所指甲方包括甲方总公司和甲方的子公司。
甲方违反以上规定,应支付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万元,给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自动放弃在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恢复到股权赠送前的状态。
(4)甲方同意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以直接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其它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甲方在业务联系、接洽等方面提供协助,非住宅类业务按甲方内部统一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浙江______集团_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浙江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_____(签字)
丙方:_____(签字)
日期:
山林合作经营协议 篇六
本合同以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为一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订,双方共同约定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
1.1中外双方同意在__________成立一个生产__________的合作企业,名叫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一个属于公司的_______________生产的_____。
1.2公司应在中国__________注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条合作的条件
2.1公司注册资本为。由中方提供土地、办公楼、厂房、必需的设施等,外方提供设备、机器、工具、仪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
2.2合作的期限定为___________年,从公司开始正式营业之日起算。
2.3在合同期间,双方按对半的比率负责公司的盈亏。
2.4合同期满时,公司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而不用向外方给予任何补偿。
2.5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税款,同时也享受合作经营企业免税和优待的权利。
2.6在合作期间双方应建立一个联合管理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权能范围在第四条中规定。
第三条缔约双方的职责
3.1中方负责:
a.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b.为公司和工厂外籍的管理、生产、技术人员取得入境签证和居留、工作许可证;
c.向外方人员提供便利包括必需的生活、卫生设备;
d.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出口商品关税;
e.为公司和工厂雇请本地工人;
f.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3.2外方负责:
a.选派技术专家,并对设备的安装维修给予技术指导;
b.培训中方人员;
c.雇请外籍人员;
d.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联合管理机构
4.1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建立一个联合管理机构。该机构由_____名成员组成,每方各有_____名。主任来自中方,副主任来自外方。
4.2联合权力机构是公司最高权力组织,负责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方案、生产规模;审批公司的工贸计划、预算和决算、雇用和工资计划;决定公司的规模、机构、人员;委派和调动双方推荐的公司正副经理、工厂正副厂长;处理工人福利、奖金、处罚;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公司经理和工厂厂长
5.1公司正副经理和工厂正副厂长均由联合管理机构任命以处理日常工作。经理来自外方,副经理来自中方。
5.2在正副经理之下设立生产技术处、财会处、供销处。生产技术处由外方人员领导,财会处和供销处由中方人员领导。通过银行提款和付款,必须经双方会签。
5.3公司各处的人员由双方分别推荐,报联合管理机构审查委任。
第六条管理
6.1公司应在中国开设外汇存款账户以处理用外汇支付的交易。
6.2公司的会计制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利润和亏损按公历______年度计算。资产负债表应于______年终后半个______月内做好,由联合管理机构批准通过。
6.3中方或外方如要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6.4公司应从每______年的生产总值中抽出百分之八以供偿还外方投资,以及更新和大修设备之用。支付各种开支后的余额作为利润,按第二条三款规定的比率分给双方。
6.5公司应自力达到外汇收支平衡。如果不能达到,可按国家规定申请有关机关给予协助。
6.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注意职工的医药保健和劳保福利。所涉及的费用,从公司行政费中开支。
6.7公司的职工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为本公司的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6.8外籍人员的工资可以通过中国行汇往国外。
6.9公司的各种保险应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办理。公司的人员均应投保人寿险,所需保险费用从公司的商业收入中开支。
6.10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它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受干涉。
第七条合同的实施及其他条款
7.1本合同必须上报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查批准。
7.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解决的,可提交中国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
7.3如因不可抗力事件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时,本合同可通过双方协商予以提前终止。
7.4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通过协商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一份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的部分,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7.5除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对另一方受到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7.6本合作经营合同满期时,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应按法定手续清理。外方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依法汇往国外。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