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车辆抵押协议合同(实用6篇)
最新车辆抵押协议合同 篇一
现代社会中,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购买一辆汽车是一项巨大的投资,尤其是对于那些需要贷款购车的人来说。为了保护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利益,车辆抵押协议合同应运而生。
一、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的权益保护
车辆抵押协议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权益。在这份合同中,借款人同意将其购买的车辆作为贷款的抵押品。这样一来,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贷款机构就有权通过拍卖或变卖抵押车辆来收回借款。
二、合同中的关键条款
车辆抵押协议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关键条款:
1. 贷款金额和利率:合同明确规定了贷款的金额以及利率。这有助于确保双方在贷款金额和利率上达成一致,并避免任何争议。
2. 还款计划:合同中应详细列出还款计划,包括每月应还款额以及还款截止日期。这有助于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并确保按时还款。
3. 抵押车辆信息:合同中应包含抵押车辆的详细信息,如车辆型号、车牌号码以及车辆识别码等。这有助于确认抵押车辆的所有权归属及价值。
4. 拍卖或变卖抵押车辆:合同应明确规定贷款机构可以以何种方式处置抵押车辆,如通过拍卖或变卖。同时,应规定贷款机构在处置抵押车辆时需要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5. 违约处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的后果,如产生的罚息、逾期费用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诉讼等。这有助于借款人明确自己的责任,并避免违约情况的发生。
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车辆抵押协议合同应由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双方签署,并在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副本。借款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详细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合同的内容。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各自的义务。
总之,车辆抵押协议合同是保护借款人和贷款机构权益的重要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以保障贷款机构的利益。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只有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借款人和贷款机构才能在购车过程中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
最新车辆抵押协议合同 篇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购买汽车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许多人在购车时需要通过贷款来实现。为了确保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利益,最新的车辆抵押协议合同应运而生。
一、合同的主要目的
车辆抵押协议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利益。在这份合同中,借款人同意将其购买的车辆作为贷款的抵押品。这样一来,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贷款机构就有权通过拍卖或变卖抵押车辆来收回借款。
二、合同中的关键条款
最新的车辆抵押协议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关键条款:
1. 贷款金额和利率:合同明确规定了贷款的金额以及利率。这有助于确保双方在贷款金额和利率上达成一致,并避免任何争议。
2. 还款计划:合同中应详细列出还款计划,包括每月应还款额以及还款截止日期。这有助于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并确保按时还款。
3. 抵押车辆信息:合同中应包含抵押车辆的详细信息,如车辆型号、车牌号码以及车辆识别码等。这有助于确认抵押车辆的所有权归属及价值。
4. 拍卖或变卖抵押车辆:合同应明确规定贷款机构可以以何种方式处置抵押车辆,如通过拍卖或变卖。同时,应规定贷款机构在处置抵押车辆时需要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5. 违约处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的后果,如产生的罚息、逾期费用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诉讼等。这有助于借款人明确自己的责任,并避免违约情况的发生。
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最新的车辆抵押协议合同应由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双方签署,并在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副本。借款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详细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合同的内容。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各自的义务。
总之,最新的车辆抵押协议合同是保护借款人和贷款机构权益的重要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以保障贷款机构的利益。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只有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借款人和贷款机构才能在购车过程中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
最新车辆抵押协议合同 篇三
抵押人(甲方):
乙方:
为确保农贷借字【20xx 】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人民币(币别) 叁拾万元整 及其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二条 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保证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在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 。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 元整。
第四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应在本合同签定后15天内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持本合同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后,应在3日内将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抵押权人。抵押人在抵押登记期满时,必须继续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保险单证在投保后三天内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作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有权决定对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的处分,甲方无权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抵押物帐面净值总额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担保,并办理本合同前款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二条 在任何情况下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人(乙方):淮安市清浦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 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 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第十四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五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违约金(包括罚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它费用。
第十六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它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 本抵押合同的担保义务不因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借款合同条款作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影响,而且无需征得本合同甲方得书面同意。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全部或部分借款合同项下的任何贷款到期后展期、延期还款的或提前还款,本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并由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二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一 份。
甲方(抵押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车辆抵押协议合同 篇四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大架号为: ,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证原件 □ 4、身份证复印件 □ 5、车钥匙( )把 □ 6、保险 □ 7、车船使用税 □ 8、购车发票 □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 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借款用途: 。
第五条 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 %;综合费用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七条 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三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 乙方(质押人):
年 月 日
最新车辆抵押协议合同 篇五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民法典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五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甲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车辆抵押协议合同 篇六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