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转让协议【优选6篇】
铺面转让协议 篇一
尊敬的各位相关方:
根据双方自愿,特制定本《铺面转让协议》,以确保顺利、公平、合法地完成铺面转让事宜,并维护各方的权益。
一、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二、受让方信息:
受让方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三、铺面信息:
铺面地址:
面积:
用途:
租赁情况(如有):
四、转让条件:
1. 转让价格:双方达成一致,转让方同意将铺面转让给受让方,并约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2. 转让方式:受让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天数)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格给转让方。
3. 转让手续费: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承担转让手续费用。
五、责任与义务:
1. 转让方责任与义务:
(1)在签署本协议后(天数)内,配合办理相关的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铺面的租赁合同进行过户等。
(2)确保转让的铺面没有任何纠纷和法律责任,保证转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如因转让方的过错导致转让事项无法完成,转让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受让方责任与义务:
(1)在签署本协议后(天数)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格给转让方。
(2)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确保铺面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接收铺面后,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如设立公司、申请经营许可证等。
六、风险与免责:
1. 转让方风险与免责:
(1)如铺面存在任何纠纷或法律责任,转让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受让方在接收铺面后的一切行为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 受让方风险与免责:
(1)如受让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格,受让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让方在接收铺面后的一切行为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七、违约与解除: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九、协议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转让事项完成或本协议终止。
以上是本《铺面转让协议》的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签署。双方签署后,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铺面转让协议 篇二
尊敬的各位相关方:
根据双方自愿,特制定本《铺面转让协议》,以确保顺利、公平、合法地完成铺面转让事宜,并维护各方的权益。
一、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二、受让方信息:
受让方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三、铺面信息:
铺面地址:
面积:
用途:
租赁情况(如有):
四、转让条件:
1. 转让价格:双方达成一致,转让方同意将铺面转让给受让方,并约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2. 转让方式:受让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天数)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格给转让方。
3. 转让手续费: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承担转让手续费用。
五、责任与义务:
1. 转让方责任与义务:
(1)在签署本协议后(天数)内,配合办理相关的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铺面的租赁合同进行过户等。
(2)确保转让的铺面没有任何纠纷和法律责任,保证转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如因转让方的过错导致转让事项无法完成,转让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受让方责任与义务:
(1)在签署本协议后(天数)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格给转让方。
(2)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确保铺面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接收铺面后,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如设立公司、申请经营许可证等。
六、风险与免责:
1. 转让方风险与免责:
(1)如铺面存在任何纠纷或法律责任,转让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受让方在接收铺面后的一切行为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 受让方风险与免责:
(1)如受让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格,受让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让方在接收铺面后的一切行为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七、违约与解除: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九、协议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转让事项完成或本协议终止。
以上是本《铺面转让协议》的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签署。双方签署后,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铺面转让协议 篇三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2号街坊通九大厦星光数码城3楼 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铺位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
二、店铺出租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如乙方需要续租则需提前1个月交下一年租赁费,租赁费如上调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商户。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利益、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面转让协议 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 (住宅) (办公室) 传真: 电子邮箱:
甲方是武汉地一大道(以下简称地一大道)的投资人,并在平时就地一大道拥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乙方在充分了解并认可地一大道性质和状况的情况下,拟受让地一大道商铺的经营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益、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地一大道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 商铺的位置、面积、用途
第一条 乙方拟受让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的商铺经营使用权。
第二条 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位于武汉市友谊南路/多福路/利济南路/中山大道地下武汉地一大道 区 号。
第三条 商铺的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第四条 商铺的用途仅限于经营品项为 的商品。乙方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为地一大道整体布局考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经营的商品的品项或种类,亦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
第五条 地一大道开业时间预计为 年 月。乙方享有商铺经营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预计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甲方将就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日期进行公告,若地一大道实际开业时间与本协议约定的预计开业时间不符,甲乙双方同意以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时间为准。
第二章 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
第六条 转让商铺经营使用权总额 按商铺建筑面积rmb 元/m2(每平方米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元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金额不含管理费。管理费包括空调费、公摊电费、保安、消防、环卫、绿化、排污、公共卫生、公共水、设备维修保养、商场日常服务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分摊。商铺内电费、电话费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期内管理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收费标准甲方按市政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 合同印花税 合同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第八条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时间 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30%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时支付,剩余70%款项,乙方有权选择做3—5年银行按揭支付,但应于甲方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商铺后30日内,由本人到甲方公司签订银行按揭合同。
第三章 装 修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和甲方公共区间的结构及附属设备设施。
9.1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和位置,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未按甲方书面同意的方案,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2如乙方决定装修,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如按照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乙方装修需办理装修报批手续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之日起十五日内装修完毕,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书面同意。乙方的装修应由甲方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因乙方装修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3乙方应向管理部门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效果图、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9.4乙方因装修产生废弃物,应由乙方负责清扫,妥善处理。如装修废料为大宗,可委托进行清理,所发生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9.5乙方应在就装修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的同时,向管理部门缴纳装修保证金。乙方进行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及管理部门有关装修的管理规定。在乙方装修完毕之后,由乙方与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管理部门退还上述装修保证金。
第四章 商铺的启用、经营和管理
第十条 乙方与甲方签定《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场地的验收、移交等手续。按甲方规定时间统一开业经营。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损坏商场的原有设备,不得经营污染环境的业务。商铺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标准,并经消防等有关政府专业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
第十二条 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应到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和从业人员登记手续。
12.1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则应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聘用从业人员,并对所雇请的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职业培训和遵守商场管理规定的教育、管理,并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12.3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从业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签发合格证的,方可在商铺内从业。
12.4乙方主业、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费用自理),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十三条 乙方合同期内,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商铺内安装或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任何违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工商和税务部门的要求:
14.1悬挂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14.2为每款出售的商品悬挂由物价局监制、甲方统一印刷的价格标签;
14.3标签上注明商品名称、规格、产地、单价等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应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在市场内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仿冒商品。
第十六条 在甲方公布的市场淡季期间,乙方需要清理尾货的,可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有关促销活动;除上述情况外,乙方不得在其他期间在商铺内张贴特价促销等宣传物。经甲方批准进行促销宣传资料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损于甲方及其他业户的利益。
第十七条 乙方的营业活动应遵守如下规定:
17.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不得迟到、早退。如乙方需在商场清场后延迟离场的,应按规定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班;
17.2在营业时间内,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在商场范围内从事与正常经营无关的活动;
17.3未经批准,乙方不得在自营商铺以外的商场范围内进行拍照、摄像。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享有对商场进行宣传和推广的独立自主权,对商场享有法定的管理权,并有对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甲方或其代表有权变更商场名称及更换管理部门,以及有权合理规划、管理和使用商场公共区间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十九条 甲方需定期进行商场结构和共用设备检查和维护,并承担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护费用;如因商场维护须乙方临时搬迁的,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条 甲方须对商场进行卫生、管理秩序、防火安全及工商等检查工作,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下列事项的发生,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1.1乙方违法经营,或乙方经营使用的商铺被司法机关查封、拍卖的;
2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产生的一切纠纷;
21.3乙方故意破坏或过失或非正常使用商铺、商场设备和设施;
21.4因任何第三方的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损害;
21.5因外部公共事业供应(如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排污等)中断;
21.6因上级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测、演习等政府行政行为;
21.7突发事件发生时甲方为维护商场秩序而采取紧急措施;
21.8非甲方故意或过失,或甲方无法控制的其它事件。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在使用期内依约使用商铺或出租、转让他人,进行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并对其经营活动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和商业风险。
第二十三条 乙方须以自己名义向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持证经营。合同期满,乙方应自行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废业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自行负责商铺内设备、设施、财务和人员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条 使用期内,乙方或其承租户需要增加或更换经营服装的品牌,应提前至少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核准同意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六条 为地一大道管理需要,乙方以任何形式将商铺经营使用权设定他项权利、进行转让或转借,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将商铺出租第三人,必须交一份租售合同原件给甲方备案。租赁合同不得超逾本合同的期限。乙方、第三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的《武汉地一大道商场管理公约》。甲方及其管理部门可依据商场管理的实际需要,修改有关管理规则、装修规则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代乙方经营并另行出租他人,收取租金弥补甲方损失后,可付给乙方:
29.1未经甲方同意,开业初乙方无故超过十日仍未开始营业的,开业后连续三日不营业或在合同期内每两个月累计歇业超过十五日的,但经甲方同意的装修的情形除外;
29.2乙方违法经营或利用商铺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29.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擅自变更商铺的用途;
29.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的约定;
29.5乙方拖欠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以及相关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其中任何一项超过十五日;
29.6乙方或乙方的从业人员在商场内聚众或参与闹事、扰乱市场秩序,经警告后仍不予改正的;
29.7乙方违反合同的其它规定,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在限期内不予改正的。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期满
第三十条 合同期内,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出将铺位的经营使用权转让过户,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第三十二条 终止合同时,双方须共同检查和交接商铺,乙方必须付清应付费用。如商场、商铺结构或设备、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三条 终止合同之日起当日内迁出商铺,逾期不迁的,每逾期一个星期,乙方按本合同转让款每平米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占用时间不足一个星期的按一个星期计。逾期超过十五日的,视为乙方放弃认购商铺内相关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措施进驻商铺和处理商铺内的物品。
第九章 安全防火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34.1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2 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4.3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其购买的经营使用权的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4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签定《武汉地一大道安全防火责任书》。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等自然现象,动乱、战争、疾病流行等社会现象,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一大道作为人民防空工程,战时由有关部门统一安排使用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终止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退铺,所缴纳的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按40年平均计算,由甲方在办理退铺手续时扣除乙方应缴费用后,将余额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
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的缔结、生效、解释、履行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条 乙方的联系电话、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的,甲方按乙方变更前的电话号码、地址送发的通知,视为已送达
乙方,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通知,甲方可选择当面送达、按本合同所述通信地址(或乙方随后书面通知乙方的通信地址)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即将信函置于该商铺适当位置后满七日)等方式之一,均视为有效送达。让乙方商铺内营业人员的签收行为应视为乙方的签收行为。
第三十九条 在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其余副本交有关部门备案,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签定。
签署页
甲方(签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铺面转让协议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商铺出租方)
鉴于甲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店面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承租丙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店面,现甲方将上述店面承租权转让给乙方,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店面(原为:___________)承租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用于经营___________用途。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原甲、丙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店面交接完毕后,甲方退出甲、丙双方之间的店面租赁合同,丙方同意原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承继。
二、丙方与甲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店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店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转让后店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与店面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归丙方所有,未与店面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以及营业设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在甲方将店面交付乙方使用后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剩余转让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转入账户:户名: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丙双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面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面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或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付转让款。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店面定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正式交接,以三方确认的《转让财务交接清单》为准。
店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店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店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店面钥匙。店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店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店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店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甲方与丙方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向丙方承租的权利。并且在乙方租赁期间,乙方拥有转租权。
八、若转让店面在租赁期内遭遇政府拆迁或其它给乙方经营造成影响的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九、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面,其有关的拆迁补偿归乙方享有。
十、三方对于协议事项产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店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铺面转让协议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店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位于______处,甲乙双方以各占50%股份共计投资人民币______元,其中,甲方投入______元,乙方投入______元。
现在甲方愿意将经营权、店面租凭合同以及相关手续等全部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店面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店面50%股份以及相关手续,以共计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乙方支付甲方转让款的方式:
1)在转让该店以前甲方已经收有外边客户欠款共计______元,现折算给甲方以冲抵其转让款的一部份;
2)在转让该店以前官店处的欠款是甲方负责賖出,现折算给甲方负责收回,以冲抵其转让款的一部份;
3)现双方在签定本协议之后,立即支付余下的所有转让款共元给甲方。
3、该店转让以前,除______处的欠款由甲方收归已有以外,所有该店以前乃至以后所有的欠款归乙方收回归自己所有。
二、甲方保证对该店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店面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全部享有该店后期经营的利润,承担全部后期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店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该店老板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转让款的双倍作为违约金陪偿给乙方。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全部付清给甲方,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百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