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征文(通用6篇)
读一本好书征文 篇一
《活着》——让人深思的人生之旅
《活着》是中国作家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通过讲述一个普通农民的生活经历,深刻揭示了人生的苦难和意义。这本书不仅引发了广泛的阅读热潮,也引发了许多人对生命和人性的思考。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福贵的农民,他在充满战乱和苦难的年代中艰难生存。小说以福贵的亲人相继离世为线索,讲述了他在农村的一生。他经历了战争、饥荒和家庭的变故,但他依然坚持活下去。通过福贵的经历,读者可以看到战争和饥荒给人们带来的痛苦,也能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和可贵。小说中的福贵虽然经历了很多苦难,但他依然对生活保持着希望和乐观。他活着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家人和社会。他用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为他所关爱的人创造了希望和幸福。
通过阅读《活着》,我深刻认识到了生命的可贵和人生的意义。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被物质和功利所迷惑,忽略了生命本身的价值。这本书通过福贵的故事,告诉我们生命是如此脆弱,我们应该珍惜每一天,活出自己真正的意义。无论是在苦难中还是在顺境中,我们都应该保持乐观和希望,用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为他人创造幸福。同时,这本书也让我深思人性的复杂性。在苦难中,有些人选择了放弃,有些人选择了坚持。他们之间的差异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能力或者智慧,而是因为他们的态度和信念。这让我明白了人性的多样性和可塑性,也让我更加珍惜和尊重每一个人。
总的来说,《活着》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它不仅具有文学价值,还能让人思考生命和人性的问题。通过福贵的故事,读者可以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和可贵,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人性的复杂性。这本书不仅能给人带来阅读的快乐,更能引发读者对自己和世界的深刻思考。
读一本好书征文 篇二
《追风筝的人》——温暖人心的友情之旅
《追风筝的人》是阿富汗裔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书讲述了两个少年之间深厚的友情和对过去的反思。这本书以其深刻的情感和真实的描写,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阿米尔的阿富汗少年。他和他的朋友哈桑一起长大,两人之间有着深厚的友情。然而,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背叛了哈桑,这个背叛成为了他心中的一根刺。多年后,阿米尔在回忆起这段往事时,决定回到阿富汗,弥补自己的过错。他发现,阿富汗已经发生了巨变,但他对哈桑的思念却一直没有改变。通过阿米尔的成长和对过去的反思,读者可以感受到友情的真挚和可贵。这本书通过一个特殊的背景,描绘了普遍的人性和情感,让人们感到温暖和共鸣。
通过阅读《追风筝的人》,我深深被书中所描绘的友情所感动。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常常被功利和自我所迷惑,忽略了真正的友情和情感。这本书告诉我们,友情是如此珍贵和重要,它能给人以力量和温暖。无论是在困境中还是在顺境中,真正的友情都能给人以支持和鼓励。同时,这本书也让我深思背叛和宽恕的问题。在阿米尔背叛哈桑之后,他一直对此感到内疚和自责。然而,通过回到阿富汗和与哈桑的儿子相遇,他才明白了宽恕的力量和背叛的后果。这让我明白了背叛和宽恕的复杂性,也让我更加珍惜和保护身边的友情。
总的来说,《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它不仅具有文学价值,还能让人感受到友情的真挚和可贵。通过阿米尔的成长和对过去的反思,读者可以深刻体会到友情的力量和背叛的后果。这本书不仅能给人带来阅读的快乐,更能温暖人心,引发读者对友情和人性的思考。
读一本好书征文 篇三
《双面猎犬》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则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是一只狗和豺的混血儿,它的父亲是一只名叫洛皇的优等猎犬,它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年轻母豺。
白眉儿被豺王奥索尔赶出豺群后,决定投靠人类。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被发现后,苦安子欲将白眉儿卖掉,却被村长阿蛮星救出,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村子里又丢鸡了,大家都怀疑是白眉儿偷的。但主人阿蛮星却相信它,将它放走了。白眉儿为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在雪地里躲了七天七夜,终于抓到了偷鸡贼——两只红狐,为自己洗清冤屈。后来,主人带它去狩猎,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立下战功。主人把老黑狗脖子上的护脖移到它身上,这意味着把信赖和宠爱也一并移到它身上。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她白眉儿有三点值得我学习:一是忠诚,二是知恩图报;三是它那锲而不舍的毅力。
忠诚,形容狗再适合不过了。俗话说的好,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荦腥,便会不知羞耻地踏进别人家门。而狗和猫不同,狗只要认准了一个主人,就算你再穷,甚至无法满足它的温饱,它也不会离开主人,白眉儿对苦安子的忠诚一直到苦安子把它卖给狗肉贩子的那一刻才结束。苦安子经常不给白眉儿煮狗食,白眉儿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
知恩图报,是一种优秀的品质。白眉儿知道阿蛮星对他的恩情比山还重,比海还深,因此在打猎中,他孤身一狗,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追猞猁,为主人献上珍贵的猞猁皮。知恩图报,连狗都懂,我们为什么却做不好呢?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我们却想不到感恩,还时常和他们冷眼相对。现在想想,真有点惭愧。我们现在坐在这明亮的教室里,有了安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难道我们不该想想这幸福是怎么来的吗?这些都是先辈们用热血换来的啊!因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锲而不舍,这是一种精神,一种支撑人们前行的精神。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白眉儿被怀疑在偷鸡贼时,他忍住内心的痛苦,在雪地里呆了七天七夜,没有食物,但它照样忍了下来。最终,它抓到了可恶的偷鸡贼,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为主人卸下黑锅。这种精神,我们却不易做到。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我就把它丢在一边,对它不闻不问,极少能自始至终地解决难题。像这样,一遇到困难就倒,又怎么能成大事呢?是白眉儿教会了我需要锲而不舍的毅力。
白眉儿,你是一只优秀的猎犬,你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你身上,我懂得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因为你,让我感动。是你架起我心中那道绚丽的彩虹,让我对忠诚、感恩及坚持有了。
读一本好书征文 篇四
每次翻开一本书,我心底总会洋溢出一种温暖的感觉,就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又重新见面了一样,在这成长的路上,是书给了我那么多快乐,知识还有前进的光明。
那天晚上,妈妈出去加班,我站在窗口目送她离开,心中顿时觉得很无聊。我懒懒地站着,忽然,我猛得想起昨天看了一半的书。我大喜,连忙从书堆中抽出那本心爱的书,找了个舒适的地方,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是《爱的教育》里四月的春天:你看,树木抽出了嫩芽,草地散发出了清新香气;窗台上摆满了鲜花。一瞬间,我仿佛来到了一个明媚的春日里,万物都睁开了蒙眬的双眼,舒展着筋骨,到处都充满了新生的活力与希望……同学们迈着强有力的步伐,放声歌唱。我似乎也加入了他们,朝着温暖的阳光,拥抱着春天的美丽。
啊!春天多么美丽,多温暖!暖暖的阳光照到我心里去,我像只自由的小鸟在那春暖花开的世界里翱翔。我感受到了春对我的召唤,感受到了无尽的喜悦,在心里澎湃里,感受到了一股充满希望的力量,多么热烈、多么美妙……
突然,天地瞬间黑了下来,我像被针狠狠扎了一下,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一股恐慌从心底一路窜了上来。我的脑海刹时出现了那些什么:面目狰狞的魔鬼、还有会吃人的妖怪……我怕得手中的书什么时候掉下去都不知道……可我怎么办哪?我好怕……我坐在那儿,动也不敢动,周围好像有什么莫名的东西在聚拢。我想逃开,可脚却像被灌上了铅似得动弹不得。
正在我绝望的时候,我想起书桌上还有前几天过生日时舍不得用掉的精美蜡烛。我手忙脚乱地翻出一个打火机急忙点着这几根蜡烛,又吸了一口气捡起掉在地上的书本,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重新坐了下来,我又惊又喜,不停地安慰自己说:不要怕!不要怕!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不知不觉书中那种和谐、安宁,让我忘却了恐惧,居然慢慢又平静下来。我看见一个母亲抱着自己的孩子数星星,我仿佛也被一种浓浓的温馨给包围住了,一种柔和的、宁静的情绪弥漫开来……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我欢呼地跳了起来,朝妈妈怀中扑去,高兴地说:“妈妈你终于回来了。”
至今,我还深深地记着那晚,在我最无助、最害怕时,是书给了我力量,让我的心得以静下来了。书,谢谢你,在黑暗中给了我前进的光明和动力;谢谢你一路的陪伴!我又沉入到了书的海洋中。
读一本好书征文 篇五
这个暑假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张炜写的兔子作家的这一个系列:《为猫王立传》读完后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丛林深处有一位“老作家”一只年轻的兔子每天以“5个蘑菇换一本”长期从作者家那里借书看。突然有一天,年轻的兔子想要当一名作家。从此,他踏上成为座驾的道路上!
在这条道路上,有许多的困难:一、年轻的兔子拜作家为师,成天看着作家戴着个眼镜。于是兔子以为眼镜是当作家的必需品之一。他向作家借,作家不借。于是,他自己用木头、绳子、自己做了一个。动物们纷纷夸他有学问,这想当作家还远远不够哩!
二、作者给兔子三个忠告1:多读书 2:多交朋友 3:多看星星。兔子对第三项很是不解!这天夜晚,兔子一直在看星星,渐渐地她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不看星星,星星不会看你,你一旦看它,它也会看你。这不正是生活中的交友经验吗?你不去和同学交流,他们也不会成为你的朋友。兔子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当上了大作家!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一定要多看书,多积累经验这样肚中才能有“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心灵大门的钥匙。只有多读书,多学习,才能成为像兔子一样的大作家!
读一本好书征文 篇六
寒假期间,我到阿姨家玩,我有幸看到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它叫《家有儿女》。看过连续剧版本《家有儿女》的人,都会深刻的记得那个最爱操心的妈妈,最有思想的爸爸,最具才气的姐姐、最会装嫩的弟弟,当然还有那个最能捣蛋的刘星。
喜欢刘星这个人物是因为刘星是一个让我觉得很真实的人物,他有缺点有不足,夏雪太优秀,夏雨太幼稚。刘星最大的缺点就是“皮”,在学校他是人尽皆知的孩子王,什么鬼点子都是他出,什么坏事情都是他干,就连他做的所有好事的背后都是他惹出来的祸:他独自一人留下来做值日是因为他将教室弄成了垃圾站,他送同学去医务室是因为他将同学的鼻子打出了血,他积极修理椅子是因为他下掉了椅子的螺丝钉……刘星还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差”,指的就是学习成绩不理想,经常是考不及格,甚至只有几分而已。
一般来说,调皮的孩子都是聪明的,刘星也不例外。在他那个小脑袋里装着的不只是胡思乱想,还有奇思妙想!当妈妈想方设法剃去刘星那一头他自认为帅帅而妈妈极其反感的发型后,刘星却给了妈妈和全家另一个惊叹:一个更张扬、更具个性的发型横空出世。刘星其实挺男子汉,一方面他说话算话。曾经有一位家教老师辅导刘星学习,由于一次考试只考了59分,无奈求救家教老师代为签字,那位家教老师便提出一个意见:借一分换十分!没想到刘星欣然接受,并且在随后的考试中居然真的还给了老师十分,而且还破例为自己挣回了3分。另一方面他乐于助人。对于“鼠标”林宁来说,刘星真可谓患难之交,每次林宁不小心犯错时,害怕被爸爸妈妈责罚的林宁总是得到刘星的大力支持,甚至刘星还不惜替林宁背黑锅。
这就是刘星的个性,这就是个性刘星!总是说别人不曾、不敢说的话;做别人不曾、不敢做的事。
或许在老师眼里,我算的上一个好学生,其实我知道自己身上还是有着许多的小毛病,在这里,我给自己定了一个榜样,那就是像刘星一样做一个对自己充满自信、坚持自己独立思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