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推荐5篇)
按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篇一
塔式起重机是一种常见的起重设备,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港口码头等场所。然而,由于起重机的特殊性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本篇文章将介绍按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相关内容。
首先,操作人员在操作塔式起重机之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这样可以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地操作起重机,并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其次,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在安装过程中,必须确保起重机的支撑结构稳固可靠,避免因结构不稳造成的事故。在拆卸过程中,必须按照正确的顺序和方法进行,避免起重机发生倾覆或坍塌。
再次,起重机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在起重机的驾驶室内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信号指挥进行操作。在起重过程中,必须确保起重机的负载不超过额定工作范围,并避免负载晃动或变形。同时,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良好的视野,并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
另外,起重机的维护和保养也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起重机的正常运行。同时,起重机的周围必须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和易燃物的存在,减少起重机发生事故的风险。
最后,起重机的使用必须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汇报和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同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总之,按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正确操作是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关键。只有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规程,才能有效地预防起重机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按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篇三
施工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
安 装 单位____________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的主要运输工具一塔吊,对工程进度的快慢起着决定性作用。公司决定对塔吊实施安全管理。要求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安装单位: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责任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六)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装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行。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八)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使用单位:
(一)应当编制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作好安全防护;
(六)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七)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八)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九)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十)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安装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各方严格按照本协议施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负全面责任。
安装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按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篇四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建筑物高度:
二、预计租赁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1、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管理塔机运作。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塔机司机人员,必须通过省、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甲方必须为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符合jgj59-99标准的电源线,设立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的独立的配电箱和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
4、甲方不得在塔机身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器元件、开关柜。在塔机身上安装照明大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隔离装置且符合gbj232的有关规定。
5、甲方不得在塔机本身各部位安装悬挂标语、广告牌等物件;不得作为其他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的固定;严禁将塔机个部分作为电焊机的地线连接;严禁将塔机的工作机构、金属机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
6、甲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且确保乙方人员每月有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条件。
7、乙方必须严格最新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以及塔式起重机维护和保养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负责。
8、甲方应对塔机的管理、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操作人员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
1)、歪拉、斜挂重物不吊。
2)、超起重机额定负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重物不吊。
4)、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笼(蓝)装或未装平整、超过吊篮边沿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动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或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边缘锋利、带棱角等无防护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10、甲方配备的塔吊指挥是唯一对塔吊操作人员的发布指令者,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指挥。专业指挥人员必须了解塔机的相关性能以及十不吊的原则且严格执行。甲方对委派的专业指挥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11、甲方在遇有高压线等危险作业环境下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对高压线路进行屏蔽和保护。塔机的任何部位和架空输电导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中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 安全距离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12、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两台塔机为全新和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借用的操作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塔机、具备相应的塔机维护保养知识,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对塔机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
3)乙方必须时刻保证塔机各种限位、钢丝绳和各部件的使用正常。
4)发生事故是由于乙方塔机本身或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由甲方负责,事故鉴定由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确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按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篇五
施工总承包单位:
安 装 单 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的主要运输工具一塔吊,对工程进度的快慢起着决定性作用。公司决定对塔吊实施安全管理。要求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安装单位: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责任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六)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装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行。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八)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使用单位:
(一)应当编制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作好安全防护;
(六)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七)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八)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九)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十)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安装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各方严格按照本协议施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负全面责任。
安装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