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精彩3篇)
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 篇一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贵州省近日颁布了一系列的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结构的合理调整。这一系列的新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优化生育政策、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
首先,新规定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做出了一些重要的调整。根据新规定,贵州省将进一步放宽生育政策,允许夫妻双方享受更多的生育权益。具体来说,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生育方式,包括自然生育、人工辅助生育等。此外,新规定还明确规定了生育奖励和补助政策,鼓励生育健康优生的宝宝,并为符合条件的夫妻提供相应的生育奖励和补助。
其次,新规定在加强宣传教育方面也做出了一些创新和改进。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计划生育政策,新规定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向人民群众普及生育常识和健康生育知识。此外,新规定还规定各级教育部门要将生育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正确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为未来的家庭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最后,新规定还在完善服务体系方面做出了一些重要的改进。为了方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计划生育服务,新规定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投入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此外,新规定还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综上所述,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结构的合理调整。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规定的引领下,贵州省的计划生育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贵州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口支撑。
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 篇二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贵州省近日颁布了一系列的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旨在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结构的合理调整。这一系列的新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优化生育政策、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
首先,新规定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做出了一些重要的调整。根据新规定,贵州省将进一步放宽生育政策,允许夫妻双方享受更多的生育权益。具体来说,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生育方式,并享受相应的生育奖励和补助。这一举措将有效激发人民群众的生育热情,促进人口的持续增长。
其次,新规定在加强宣传教育方面也做出了一些创新和改进。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计划生育政策,新规定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向人民群众普及生育常识和健康生育知识。此外,新规定还规定各级教育部门要将生育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正确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为未来的家庭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最后,新规定还在完善服务体系方面做出了一些重要的改进。为了方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计划生育服务,新规定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投入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此外,新规定还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综上所述,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结构的合理调整。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规定的引领下,贵州省的计划生育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贵州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口支撑。
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 篇三
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
下面是关于贵州的计生条例的相关消息!
重磅消息:《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获通过五种情况可生“三孩”
情况一:再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情况二:在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在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情况三: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
情况四: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情况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赞成48票,反对2票,弃权2票,通过。”3月31日下午,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获得高票表决通过,将从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省人大常委会也将在今天召开专门的'计生新政新闻发布会。
这是出台实施了近18年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五次修正,按照新通过的计生条例,我省的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其中,针对再婚等5种特殊情形的夫妻,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焦点
婚产假包含周末节假日
在婚假时间上,新条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天。”而此前,我省婚假最长13天,但只有晚婚的人可享受。按照新条例规定,如今晚婚假取消后,所有结婚的人均可享受13天婚假。
针对女方产假,此前贵州省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节育手术的,最长可享受产假188天。从今年1月1日起,贵州与全国同步实施全面二孩后,新条例规定,今后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只要是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都可以享受增加的60天产假,共158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
而在男方陪产假方面,此前我省规定男方陪产假为7天。新条例规定为15天,比原来增加了8天。同时,享受以上规定假期的同时,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晋级、晋职和提薪。
值得提醒的是,上述假期中的“天”,指的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也就是说,13天的婚假、158天产假和15天的陪护假中,都包括周六周日以及其它法定假日。
计生措施
坚持避孕为主
虽然全面二孩政策已经完全放开,但是仍然要坚持避孕为主,引导有计划地生育。“政策内生育的夫妻提倡使用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再采取绝育措施,以体现人性化。”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唐林在起草说明中提到。
新条例中规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已生育两个子女的,或者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的,提倡使用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的,应该落实长效避孕绝育措施;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怀孕的,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同时,新条例明确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奖励及优惠政策。对于接受节育手术后,因特殊情况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需持有《计划生育证》,医疗机构方可实施恢复生育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