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计划(精简3篇)
群众工作计划 篇一
群众工作计划是指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开展群众工作时所制定的计划。群众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执政的基础,关系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群众工作计划对于推进党的群众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群众工作计划应明确目标。在制定计划时,需要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这个目标应该是可量化的,既要有数量上的要求,也要有质量上的要求。只有明确了目标,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其次,群众工作计划应注重调查研究。在制定计划之前,需要对所服务的群众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通过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和诉求,可以更好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同时,也可以发现问题所在,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再次,群众工作计划应注重创新。在制定计划时,需要积极探索创新的群众工作方式和方法。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群众工作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因此,要善于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创新群众工作的手段和方式,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需求。
最后,群众工作计划应注重宣传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群众工作中,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通过宣传,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群众工作。因此,在制定计划时,需要制定相应的宣传策略,积极宣传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群众工作中来。
综上所述,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群众工作计划对于推进党的群众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制定计划时,需要明确目标、注重调查研究、注重创新和注重宣传,以确保群众工作的顺利开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群众工作计划 篇二
群众工作计划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计划,对于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在制定群众工作计划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注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是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群众工作计划时,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才能更好地制定出符合群众利益和需要的工作计划。
其次,要注重群众的需求。群众工作是为了满足群众的需求和诉求。在制定群众工作计划时,要通过调查研究和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需求和诉求,确保工作计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只有真正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再次,要注重群众的参与。群众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需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的力量。在制定群众工作计划时,要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让群众参与到工作中来,才能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
最后,要注重群众工作的创新。群众工作是一项具有时代性的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在制定群众工作计划时,要注重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创新的群众工作方式和方法。只有通过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求,推动群众工作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群众工作计划对于推进党的群众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制定计划时,要注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群众的需求、群众的参与和群众工作的创新,以确保群众工作的顺利开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群众工作计划 篇三
这次主题活动将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总体上分为走访调研、汇集民情,公开承诺、为民办事,总结提高、完善机制三个阶段,各个阶段紧密衔接,统筹进行。
第一阶段:走访调研、汇集民情( 月中旬至 月中旬)。 月中旬,区委召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动员会议,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区直各党(工)委负责本地、本单位主题活动。各级党组织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定群众立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基层群众,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意,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摸清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信访(群众工作)部门、 党建网、 市民服务热线等公开设立民情意见箱(电子邮箱),全面收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分类整理并反馈给区直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区直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都要通过设立公开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及时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办理实事好事的措施办法。
第二阶段:公开承诺、为民办事( 月下旬至 月底)。 月下旬,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收集汇总区直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办实事项目,通过 区政府网、 党建网、 群众工作网等进行公开公示,并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区直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对办实事项目要明确实事内容、办理时限、推进措施、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别在服务对象、本地群众中进行公开承诺,通过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义务监督员、设立监督信箱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办实事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各级党组织都要围绕办实事、解难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服务、为民代理服务、协调联动服务,积极主动地落实好解民忧、惠民生、维民权等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把开展主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完善机制( 月份)。 月底前,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办实事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召开通报会、设立公开栏等形式,对各单位完成的重点实事项目和需要继续办理的实事好事项目进行公开,对办实事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基本完成主题活动各项任务。区直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在公开反馈办实事情况的同时,及时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制定和完善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工作制度,形成一批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
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区委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全区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并对继续做好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三、工作重点
这次主题活动,坚持与“创先争优、争做 先锋”活动相结合,与纪念建党 周年活动相结合,与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迎高铁通车百日会战”相结合,与各级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相结合,按照“两贴近、三服务”的活动要求,集中开展“五大行动”,建立完善五项工作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保障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的问题,把“群众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的核心要求落到实处。
(一)开展“五大行动”
1、理念培育行动。充分利用党员集中学习日、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领导同志关于群众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书记姜异康同志、市委书记焉荣竹同志在全省、全市群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对群众工作的要求上来。发挥 党建网站、基层党组织远程教育站点、党校等学习教育阵地作用,开设群众工作论坛,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工作为了谁,工作依靠谁”讨论,认真查摆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明确努力方向,牢固树立“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做事始终想着群众,工作始终为了群众”的工作理念。
2、积案处理行动。以“事要解决”为核心,认真摸排梳理近年来群众工作积案情况,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领导包案办理、跟踪督办、强化回访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跨度时间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的群众关注问题。通过建立工作责任制、跟踪制、追究制等制度,将工作落实到办镇、部门,责任明确到个人,做到群众诉求及时回应不拖拉、承诺工作抓落实不留旧账,力争活动中积案化解率达到 %。
3、民情走访行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设置群众意见箱、与群众座谈交流等形式,围绕落实“十二五”规划、加快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破解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了解社情民意,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农村重点围绕“两委”班子换届、回迁村民安置、村居发展稳定等问题,切实摸清群众的意愿;城市社区重点围绕棚改拆迁、社区服务等问题,认真倾听社区居民的心声;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围绕服务态度、服务效能等问题,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重点围绕权益保障、技能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积极听取职工建议。继续深入开展换位体验和“三进三同”(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4、岗位承诺行动。将“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作为本年度“双诺、双述、双评”活动主题,通过设置“微笑服务先锋岗”、“提速增效先锋岗”、“为民服务先锋岗”等先锋岗位,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积极认岗,重点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制定履行岗位职责的具体措施,明确预期目标和完成时限,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民解忧工作中创先争优。实行党员践诺全程记实制度,党组织每季度了解一次党员践诺进展情况,并对承诺事项、履行责任人、完成时限、阶段进度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深化“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服务”等做法,进一步将群众观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工作成效体现到为民解难题、办实事中来。
5、群众满意行动。以落实“十件实事”为抓手,把为民办实事贯穿活动始终。从解决群众“最盼”的就业、社保、教育等问题入手,实施就业援助、社保覆盖、城乡救助、教育提升等民生行动;从解决群众“最急”的看病、住房等问题入手,实施健康促进、生育关怀、住房保障等民生行动;从解决群众“最关注”的文化、城建、环境卫生入手,实施文体惠民、市政普及、生态宜居等民生行动,解民所困,赢群众满意。注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落实“四讲四靠”(讲政策、靠宣传;讲感情、靠爱心;讲利益、靠事实;讲处治、靠法律)工作法,扎实做好西客站片区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工作中的群众工作,为民造福,得群众信赖。开展“群众满意党组织(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党组织和党员“比服务、赛业绩、争先锋”,着力打造一批工作成效好、群众满意度高的为民服务品牌和先锋典型,向建党 周年献礼。
(二)建立完善五项工作制度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制度。办镇、系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至少每月 次,区直部门(单位)班子成员至少每周 次接待群众来访,办镇其他班子成员工作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普遍实行办镇、村居党组织民情恳谈日和接待日制度,办镇党(工)委每月举办 次民情恳谈会,村居党组织每周明确 天为民情接待日。办镇党(工)委书记、村居党组织书记要直接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群众意愿。
2、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制度。继续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继续帮扶 个村(居)。普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结穷亲”活动,区直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办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 户困难群众,定期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广泛开展普通党员“联四邻”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用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影响带动周围群众。
3、建立基层代理服务制度。依托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大厅)、村(居)为民服务代理室(群众工作站)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民服务代理制,大力推行首问负责、直接办结、承诺代理、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民需我办、民困我帮、民求我应。
4、建立协调联动服务制度。区直部门(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要牢固树立“民生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理念,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服务机制,对群众的利益诉求实行“谁受理事项、谁负责协调、谁全程办结”。强化监督约束和群众意见限期办结反馈机制,各单位确定的为群众办理的实事好事,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等予以公开、作出承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要按照职责内、职责外、协调解决、牵头解决等情况,规定办结时限,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时能办结。
5、群众满意行动。以落实“十件实事”为抓手,把为民办实事贯穿活动始终。从解决群众“最盼”的就业、社保、教育等问题入手,实施就业援助、社保覆盖、城乡救助、教育提升等民生行动;从解决群众“最急”的看病、住房等问题入手,实施健康促进、生育关怀、住房保障等民生行动;从解决群众“最关注”的文化、城建、环境卫生入手,实施文体惠民、市政普及、生态宜居等民生行动,解民所困,赢群众满意。注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落实“四讲四靠”(讲政策、靠宣传;讲感情、靠爱心;讲利益、靠事实;讲处治、靠法律)工作法,扎实做好西客站片区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工作中的群众工作,为民造福,得群众信赖。开展“群众满意党组织(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党组织和党员“比服务、赛业绩、争先锋”,着力打造一批工作成效好、群众满意度高的为民服务品牌和先锋典型,向建党 周年献礼。
(二)建立完善五项工作制度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制度。办镇、系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至少每月 次,区直部门(单位)班子成员至少每周 次接待群众来访,办镇其他班子成员工作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普遍实行办镇、村居党组织民情恳谈日和接待日制度,办镇党(工)委每月举办 次民情恳谈会,村居党组织每周明确 天为民情接待日。办镇党(工)委书记、村居党组织书记要直接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群众意愿。
2、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制度。继续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继续帮扶 个村(居)。普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结穷亲”活动,区直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办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 户困难群众,定期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广泛开展普通党员“联四邻”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用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影响带动周围群众。
3、建立基层代理服务制度。依托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大厅)、村(居)为民服务代理室(群众工作站)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民服务代理制,大力推行首问负责、直接办结、承诺代理、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民需我办、民困我帮、民求我应。
4、建立协调联动服务制度。区直部门(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要牢固树立“民生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理念,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服务机制,对群众的利益诉求实行“谁受理事项、谁负责协调、谁全程办结”。强化监督约束和群众意见限期办结反馈机制,各单位确定的为群众办理的实事好事,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等予以公开、作出承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要按照职责内、职责外、协调解决、牵头解决等情况,规定办结时限,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时能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