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推荐3篇】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篇一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离婚的原因和方式: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离婚的原因,例如双方感情破裂、不可调和的矛盾等。同时,还应明确离婚的方式,如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或其他方式。
2. 子女的抚养权与抚养费: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包括监护权、探视权等。双方应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并明确支付方式和时间。
3. 财产的分割与分配: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分配,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务等。双方应协商确定财产分割的比例和具体方式。
4. 债务的清偿责任: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债务清偿责任,包括婚前债务、婚后债务等。双方应协商确定债务的清偿方式和时间。
5. 赡养费与分居费:如果一方需要对另一方提供赡养费或分居费,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赡养费或分居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
6. 财产转移及变动: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转移和变动情况,如银行账户、房产证书等。
7. 离婚后的姓氏:离婚协议书应明确离婚后双方是否保留原姓或采用新姓。
8. 其他约定事项:离婚协议书还可以包括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如家庭债务的分担、子女教育费用的支付等。
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可行。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自行起草协议书,也可以请律师协助起草。起草完成后,双方应当共同签署并在法律机关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对双方都是有益的,可以避免离婚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保护双方的权益。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应积极主动地协商并达成离婚协议书,以便更好地解决离婚事项,为双方和子女的未来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篇二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为了解决离婚事项而达成的书面约定,它对双方的权益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离婚的原因和方式: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离婚的原因,如感情破裂、不可调和的矛盾等。同时,还应明确离婚的方式,如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或其他方式。
2. 子女的抚养权与抚养费: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包括监护权、探视权等。双方应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并明确支付方式和时间。
3. 财产的分割与分配: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分配,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务等。双方应协商确定财产分割的比例和具体方式。
4. 债务的清偿责任: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债务清偿责任,包括婚前债务、婚后债务等。双方应协商确定债务的清偿方式和时间。
5. 赡养费与分居费:如果一方需要对另一方提供赡养费或分居费,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赡养费或分居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
6. 财产转移及变动: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转移和变动情况,如银行账户、房产证书等。
7. 离婚后的姓氏:离婚协议书应明确离婚后双方是否保留原姓或采用新姓。
8. 其他约定事项:离婚协议书还可以包括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如家庭债务的分担、子女教育费用的支付等。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满足法律规定并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双方在起草协议书时,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可行。起草完成后,双方应当共同签署并在法律机关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对双方都是有益的,可以避免离婚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保护双方的权益。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应积极主动地协商并达成离婚协议书,以便更好地解决离婚事项,为双方和子女的未来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篇三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