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上半年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优质3篇】
福建农林大学上半年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校即将进入上半年的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阶段。为了保证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本次审核工作主要针对上半年即将进行答辩的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位同学需按时提交答辩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供审核。
二、审核标准
审核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学术表现、科研成果和学术道德等方面。具体标准如下:
1. 学业成绩:硕士研究生需完成所有学分并达到规定的学业成绩要求;博士研究生需完成所有课程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2. 学术表现:硕士研究生需参与科研项目或发表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需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 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需完成科研任务或有独立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需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并在学位论文中体现。
4. 学术道德:各位同学需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不得有抄袭、剽窃等行为。
三、审核流程
1. 各位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院提交答辩申请。申请需包括个人简介、学术成果、科研报告等材料。
2.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初步筛选。
3. 初步筛选合格的同学将进入正式的答辩资格审核环节,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核。
4. 审核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院公示,并通知相关同学。
四、注意事项
1. 各位同学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请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材料或遗漏重要信息,将影响答辩资格的审核结果。
2. 各位同学在答辩资格审核期间需保持与学院的联系,及时了解审核进展和结果通知。
3.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最后,祝愿各位同学在答辩资格审核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并顺利进入答辩阶段!感谢大家对本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福建农林大学上半年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校即将进行上半年的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为了确保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本次审核工作主要针对上半年即将进行答辩的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位同学需按时提交答辩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供审核。
二、审核标准
审核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学术表现、科研成果和学术道德等方面。具体标准如下:
1. 学业成绩:硕士研究生需完成所有学分并达到规定的学业成绩要求;博士研究生需完成所有课程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2. 学术表现:硕士研究生需参与科研项目或发表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需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 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需完成科研任务或有独立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需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并在学位论文中体现。
4. 学术道德:各位同学需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不得有抄袭、剽窃等行为。
三、审核流程
1. 各位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院提交答辩申请。申请需包括个人简介、学术成果、科研报告等材料。
2.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初步筛选。
3. 初步筛选合格的同学将进入正式的答辩资格审核环节,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核。
4. 审核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院公示,并通知相关同学。
四、注意事项
1. 各位同学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请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材料或遗漏重要信息,将影响答辩资格的审核结果。
2. 各位同学在答辩资格审核期间需保持与学院的联系,及时了解审核进展和结果通知。
3.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最后,祝愿各位同学在答辩资格审核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并顺利进入答辩阶段!感谢大家对本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福建农林大学上半年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篇三
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帮助大家了解福建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的相关信息内容,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福建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到明德楼802。
学院资格初审表的信息须经教学秘书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确认,确保各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学分尚未修满的学生,不得提出论文送审申请,请各学院认真把好毕业资格初审关。逾期系统关闭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补报。
(二)3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学术型研究生教学实践、学术活动、社会实践
各学院收齐《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登记表》,按照《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暂行规定》审核并汇总。
各学院收齐《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由学院按照《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审核并汇总。
学院需在3月15日前将《教学实践》和《学术活动》成绩汇总表(学院盖章)、《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登记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未按时上交者将无法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由学院保存。
如有要求社会实践的专业,需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和成绩。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7年上半年申请答辩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并在3月15日前,将专业实践考核领导小组名单、专业实践考核情况汇总表、专业实践成绩单(系统打印)、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材料按专业实践报告(封面
)-专业实践登记表-专业实践考核表装订成册后提交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三)研究生学分认定
请各学院督促有关教师务必在3月10日前提交完研究生已修课程成绩,以免影响申请答辩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
二、延期毕业申请
1、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
2012、2013、2014级无法按时毕业的博士生,其学习年限超过学制3年的需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异动信息”中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表格,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批后,由所在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2012级之前的博士研究生,应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的通知》(农林大研〔2016〕30号)规定,最迟应在2018年6月毕业,未毕业者应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未完成毕业答辩者,将予以退学处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
2013、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5级学制为2年且无法按时毕业的专硕,其学习年限超过学制的需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异动信息”中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表格,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批后,由所在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审批。硕士生学制为2年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学制为2.5-3年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2013级之前的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的通知》(农林大研〔2016〕30号)规定,最迟应在2017年6月毕业,未毕业者应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未完成毕业答辩者,将予以退学处理。
3、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申请
(1)2013级(2014年5月入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学习年限已超过3年,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者,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籍异动模块中申请延期毕业。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表格,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批后,由所在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
(2)2012级(2013年5月入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今年12月份之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未完成毕业答辩者,将予以退学处理。
(3)2011级(2012年5月入学)及之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的通知》(农林大研〔2016〕30号)规定,最迟应在2017年6月毕业,未毕业者应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未完成毕业答辩者,将予以退学处理。
三、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区号:0591)
作物科学学院:83789481;植物保护学院:83789469
园艺学院:83702857;林学院:83851475
生命科学学院:83789452;资源与环境学院:83789361
动物科学学院:83789486;蜂学学院:13400578590
机电工程学院:83789374;食品科学学院:87647299
交通学院:22850748;材料工程学院:87640686
经济学院:87640928;园林学院:83720621
管理学院:22852351;文法学院:83748527
公共管理学院:83702953;马克思主义学院:83844501
海外学院:83778235;研究生培养办:83789448、87984575
研究生学位办:83789247;研究生专业学位管理办:8378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