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公租房申请条件(精选3篇)
望江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一
在望江县,公租房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然而,由于申请人数众多,公租房的供应是有限的,因此,需要对申请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下面将介绍望江县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低收入家庭的标准。根据望江县的规定,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总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这一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优先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群。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收入证明材料,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
其次,申请人必须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是望江县的常住户口,并且在当地有稳定的居住地址。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的合法居住身份。
此外,申请人必须符合望江县公租房的优先条件。望江县将优先满足以下人群的申请:农民工、新就业大学生、农村转移人口、城市困难职工等。这一政策的制定是为了照顾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农民工证、大学毕业证、农村转移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符合优先条件。
最后,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关的诚信记录。望江县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有一定的要求,要求申请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欠租欠费等不良信用记录。这一要求是为了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被真正需要的人所获得,并且能够有效维护公租房的良好秩序。
总之,望江县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为了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让真正需要的人群能够获得住房保障。申请人需要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符合优先条件以及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人群才能够有机会申请到望江县的公租房。
望江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三
望江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
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望江县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华阳镇居民家庭或在华阳镇范围内工作的新就业职工与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租赁政府提供的公租房:
1、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城镇家庭;
(2)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私房和承租公房)。
2、新就业职工与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华阳镇范围内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发区企业以及连续3年正常经营纳税、固定员工在1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公司)工作且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
(2)年满18周岁;
(3)在工作所在地无住房(含承租公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政府提供的公租房:
1、已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建房),承租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政策性住房或拥有私房,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
2、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自有住房、且转让房屋面积超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的(但因家庭重大变故、家庭成员疾病等特殊原因将原家庭住房转让的住房困难家庭除外);
3、家庭(个人)已分配公租房,按照政策购买或出售的。
二、申请政府提供的公租房的家庭或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望江县公租房申请表及个人书面申请报告;
2、所在单位(社区)出具的家庭(个人)住房证明、车辆信息证明、工商注册信息证明以及收入证明,其中低收入(含低收入)以下家庭收入证明须经县民政局核实;
3、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5、申请人同意核查其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的书面申明;
6、新就业职工与外来务工人员,还应当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对入住职工申请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的担保书和收入核定证明材料;
7、符合优先保障对象条件的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带规定的申报材料、优先保障的证明材料与优先安排抽取底层公租房证明材料,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职工与外来务工人员可向所在用人单位申请,再由用人单位向县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集中申报。
请您对照上述条件和程序,如您符合我县保障房申请条件,可按相应的申请方式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