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是不是一定有房【精简3篇】
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是不是一定有房 篇一
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是不是一定有房?这是很多人在申请公租房时经常会有的疑问。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这个问题,并解答读者心中的疑惑。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并不是一定能够获得房源。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规定,公租房的分配是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社会保障情况以及租房需求等综合因素来进行评估和筛选的。因此,在申请公租房时,申请人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够获得房源。这是因为深圳公租房的供给有限,需求相对较大,所以存在一定的竞争和排队等待的情况。
其次,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的结果主要取决于申请人的综合评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会根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社会保障情况以及租房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然后进行排队等待。在评估过程中,经济状况是一个重要的指标,通常情况下,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申请人会优先考虑。此外,社会保障情况也会对申请结果产生影响,例如,申请人是否有残疾、是否是孤寡老人等。最后,还需要考虑申请人的租房需求,包括户型、面积等。
最后,对于没有通过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的申请人来说,仍有其他选择。深圳市政府也在积极推进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例如共有产权房和廉租房等。这些项目也提供了一定数量的住房资源,供那些没有通过公租房认租申请的申请人选择。此外,深圳市政府还鼓励发展租赁市场,提供多样化的租房选择,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人群的住房需求。
总结起来,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并不是一定能够获得房源,申请结果取决于申请人的综合评估。对于没有通过认租申请的申请人来说,还有其他选择,例如共有产权房、廉租房以及租赁市场等。在租房问题上,我们需要有耐心和理性对待,积极寻找适合自己的住房解决方案。
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是不是一定有房 篇二
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是不是一定有房?这是很多人在申请公租房时常常会有的疑问。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不同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并给出一些建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深圳公租房的供给是有限的。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数据,目前深圳市公租房的供给数量相对较少,而需求相对较大。因此,即使通过了认租申请,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够获得房源。在当前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很多人可能需要等待较长的时间才能够获得公租房。
其次,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的结果主要取决于申请人的综合评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会根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社会保障情况以及租房需求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筛选。因此,在申请公租房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的材料,并确保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等待时间,因为公租房的供给有限,需求相对较大,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够获得房源。
最后,对于没有通过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的申请人来说,仍有其他选择。例如,深圳市政府也在积极推进共有产权房和廉租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这些项目也提供了一定数量的住房资源,可供那些没有通过公租房认租申请的申请人选择。此外,深圳市政府还鼓励发展租赁市场,提供多样化的租房选择,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人群的住房需求。
综上所述,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并不是一定能够获得房源,申请结果取决于供需情况以及申请人的综合评估。对于没有通过认租申请的申请人来说,仍有其他选择,例如共有产权房、廉租房以及租赁市场等。在面对住房问题时,我们需要有耐心和理性对待,积极寻找适合自己的住房解决方案。
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是不是一定有房 篇三
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不是一定有房,认租申请提交后,按照选房排位规则进行排位,其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选房;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进行优先选房(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
二、深圳公租房认租后的流程是什么?
1、网上认租: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在册轮候家庭,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点击“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专题”中的“轮候申请”,凭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系统,网上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认租家庭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请务必于2017年8月16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
2、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选房和签约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可安排选房,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深圳公租房认租的重要提示
(一)进入选房范围的特殊认租家庭,可优先安排选房,同为特殊家庭的按轮候库排名依次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二)本次配租项目从顶层下至12层配有太阳能供水系统,目前正在核定太阳能热水收费标准,具体以经核定的价格为准,自实际使用开始计费。
(三)本次配租对象具体名单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四)排序到位选房的认租家庭,在可选的户型均有房源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一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申请条件
一、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二、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不包含落户的租房补贴)
三、户籍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申请条件的审核时点如何确定?
答: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社保累计缴费年限、住房转让年限、离婚分割住房年限以及超生行为接受处理年限的时间计算节点,为网上完成填报轮候申请信息之日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