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申请指南【优秀3篇】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申请指南 篇一
残疾人交通补贴是上海市政府为了方便残疾人出行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政策。该补贴旨在帮助残疾人解决出行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入度。下面是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的申请指南。
首先,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证;
2.年满18周岁;
3.未享受其他与公共交通相关的福利。
然后,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上海市残疾人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申请人与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5.申请人与家庭成员的居住证明;
6.残疾人出行需求证明材料(如残疾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监护人授权书等)。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残疾人福利中心进行申请。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申请表》,并附上以上准备的材料;
2.将申请表和材料提交至当地残疾人福利中心;
3.等待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一张残疾人交通补贴卡。
最后,申请人需要了解以下注意事项:
1.补贴金额根据申请人的残疾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而定;
2.每个申请人每月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可累积;
3.补贴卡只能在上海市范围内使用,且只能用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地铁等);
4.补贴卡不可转让、转借或作为抵押物;
5.申请人需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取消补贴资格;
6.补贴卡丢失或损坏时,申请人需前往当地残疾人福利中心进行挂失和补办。
希望以上指南能够帮助残疾人顺利申请到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让他们能够更加便利地出行,提高生活质量。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的申请人,可直接咨询当地残疾人福利中心。上海市政府将一直致力于提供更好的福利政策,关爱每一位残疾人。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申请指南 篇三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申请指南
为了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推进建设“强富美高”新上海,完善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国务院发布了两则上海市残疾人补贴政策。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申请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受理条件
2016年10月1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65周岁以下(不含65周岁)人员:
1、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持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退役军人;
3、持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人民警察。
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上海市残疾人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办理地点领取,并填写相关信息);
3、如由监护人或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当同时提供监护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办理地点提供委托书模板)。
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
2017年3月15日开始,均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
补贴标准及发放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元。
补贴从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按月计算。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补贴发放月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补贴发放日为25日。在非补贴发放月新审定的残疾人,首次享受的补贴于下季度的发放日发放。此项补贴首次与2017年6月15日发放。
咨询、投诉电话
涉及本市残疾人交通补贴政策的有关问题,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
上海残疾人补贴申请审核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受理
上海残疾人补贴的申请还是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的,有需要的人可以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是乡镇政府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并且还应该提交相关的资料证明。对于不便申请的残疾人,可以由村委会或者法定监护人等代办。
2、初审
有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不得以无正当的理由拒绝受理,对于不合符条件的应该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的理由。审核通过的资料报送至区县残联部门。
3、审核审批
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县残联部门以后,相关工作人员将进行再次审核,对于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主要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来进行核对审核,接着审定合格后的材料由区残联部门联报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残疾人每月就能领到相关的补贴了。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标准是多少?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元。
补贴从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按月计算。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补贴发放月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补贴发放日为25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65周岁以下(不含65周岁)人员,可以申请上海交通补贴:
1、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持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退役军人;
3、持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人民警察。
国家对残疾人有什么优惠政策或补助
1、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3、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从各地先行先试情况看,多数省份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最高的省份达到每人每月700多元;多数省份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或100元,最高的省份达到每人每月300元。
国务院将对各地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引导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其实,也不仅是上海市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到交通补贴,国家整体政策上对残疾人还是比较照顾的,但每个省份规定的残疾人的交通补贴标准都不一样。残疾人如果对当地的政策有什么不太了解的话,可以到残联寻求帮助,因为除了交通补贴,还有其他的各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