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厅高温津贴通知【推荐3篇】
河北省人社厅高温津贴通知 篇一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高温津贴的通知,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河北省决定在高温天气期间给予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高温津贴。
根据通知,高温津贴的发放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适用对象。高温津贴适用于在户外工作的劳动者,包括建筑工人、农民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户外工作环境温度达到或超过35℃的,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申请高温津贴。
第二,申请条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等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工作环境。同时,劳动者需要提供医院或相关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在高温环境下工作。
第三,津贴标准。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进行划分,工作时间越长、工作强度越大的劳动者将获得更高的津贴。具体标准将根据不同行业和工种进行细化。
第四,申请流程。劳动者可以通过人社部门指定的渠道进行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人社部门将根据劳动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将津贴发放到劳动者的工资卡上。
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劳动者辛勤付出的一种肯定和激励。通过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津贴,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有利于各行业的稳定发展。
河北省人社厅高温津贴通知 篇二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高温津贴的通知,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河北省决定在高温天气期间给予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给劳动者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心理压力,尤其是那些在户外工作的劳动者。他们需要在高温下进行辛苦的体力劳动,容易出现中暑、脱水等健康问题。因此,给予他们一定的高温津贴,可以有效缓解他们的劳动压力,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主要包括在户外工作且工作环境温度达到或超过35℃。这个条件的设定是合理的,因为只有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才能真正感受到高温给身体带来的不适和困扰。对于这些劳动者而言,高温津贴是对他们付出的一种回报和关怀。
高温津贴的标准应该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进行划分。工作时间越长、工作强度越大的劳动者,应该获得更高的津贴。这样的划分可以更加准确地体现出劳动者所承受的高温工作压力,也更加公平地对待不同行业和工种的劳动者。
同时,高温津贴的申请流程应该简化和规范,方便劳动者进行申请。人社部门应该提供明确的申请渠道和要求,劳动者只需按照规定的步骤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即可。人社部门则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并在一定时间内将津贴发放到劳动者的工资卡上。
总之,河北省人社厅发布的高温津贴通知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关怀,也是对劳动者辛勤付出的肯定和激励。通过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津贴,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有利于各行业的稳定发展。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多的地方能够关注和重视劳动者的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保障和福利。
河北省人社厅高温津贴通知 篇三
河北省人社厅高温津贴通知
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下面来看《河北省人社厅高温津贴通知》吧!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 北 省 总 工 会关于发布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
冀人社发[2015]46号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以及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健[2015]63号)精神,结合我省情况制定了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现予发布试行。用工场所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从2015年开始向劳动者(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
劳务派遣工,由用工单位随本单位劳动者执行。
一、执行时间
根据我省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实际情况,夏季高温津贴实行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二、津贴标准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元。
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者,视同室外作业。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
三、列支渠道
企业因按本通知标准支付夏季高温津贴而增加的'支出纳入工资总额。其中,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今年(首次)在基数外单列,以后核入工资总额基数,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应增加协商总额。
其它用人单位按本通知标准支付的夏季高温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渠道解决。
四、其他事项
夏季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时期作业付出的超常劳动消耗和特殊支出的一种额外劳动报酬补偿,夏季高温津贴不能计入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不能与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冀劳社[2008]50号)规定的津贴项目和标准相冲抵。
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本通告有效期两年。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省总工会
2015年7月28日
河北省高温补贴:
河北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9月份
2016河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高温津贴包含在最低工资的范围内吗?
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计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所需资金按现行工资发放渠道解决。对个人按照省政府规定取得高温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省人社厅专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需按照《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及时采取防暑降温、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保障职工在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