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台风通知(最新4篇)
预防台风通知 篇一
近期,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我市将有一次台风天气的来袭,为了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特发出预防台风通知,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做好防范准备,共同应对台风带来的威胁。
首先,市政府提醒市民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信息。台风的路径和强度是变化多端的,只有及时获取最新的台风信息,才能做出准确的防范决策。市民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手机APP等多种渠道获取台风信息,同时应注意辨别真假信息,避免被不实传言所迷惑。
其次,市政府强调加强自身的防护能力。市民应做好家中物品的固定和收拾工作,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将易受台风影响的户外物品收回室内,如花盆、晾晒的衣物等,避免在强风中成为飞行物。同时,市民要检查家中的窗户、门等,确保其密封性良好,以防台风劲风吹进室内。
此外,市政府提醒市民储备足够的食品和饮用水。台风来临时,可能会导致交通中断,市民可能无法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因此,提前储备足够的食品和饮用水成为了必要的准备措施。市民应根据家庭人口和需求,合理储备食品和饮用水,以应对台风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最后,市政府强调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台风天气可能伴随着强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市民要遵循相关的安全规定,尽量避免外出,避免在户外活动时被飞行物击伤。同时,市民要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与亲友保持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救援和求助。
总之,面对台风的来临,市政府呼吁广大市民要高度重视,做好防范准备。只有通过集体的努力和个人的自觉行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带来的损失。希望每位市民能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指导,共同度过这次台风天气。
预防台风通知 篇二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台风季节,为了确保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市政府特发出预防台风通知。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准备,加强自身防范措施,共同应对台风带来的威胁。
首先,市政府强调做好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台风是一种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对人们的生活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市民要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如加固房屋结构、修剪树枝、清理排水系统等,以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同时,市民要做好紧急救援准备,准备好应急工具和物资,以便在台风来临时能及时应对。
其次,市政府鼓励市民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台风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市民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避免在危险的环境中活动。避免在河边、海边等危险区域停留,不要贸然涉水,以免发生意外。同时,市民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在道路积水、树木倒塌等情况下行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最后,市政府提醒市民要保持通讯畅通。台风过程中,可能会导致通信中断,为了能及时了解最新的台风信息和求助,在家庭和单位中要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同时,市民要与亲友保持联系,告知自己的安全情况,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救援和求助。
台风虽然威力巨大,但只要我们做好预防和应对措施,就能有效减少其对我们的影响。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号召,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共同应对台风带来的挑战。愿大家度过安全平稳的台风季节!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合作!
预防台风通知 篇三
各部门:
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今年第7号超强台风“苏力”正向我国逼近。预计于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登陆或擦过台湾北部,明天中午到傍晚在福建北部到浙江南部一带登陆。可能将出现强风暴雨天气。
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检查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的门窗关闭(教室由学生处负责,宿舍由宿管科负责,公共场所由后勤处负责进行检查),后勤处召集水电工随时待命,做好用电安全抢修准备,做好有倒塌危险的物件(包括树木)的支撑加固及时排除各种隐患;请师生们注意外出安全,特别是注意参加自考用车出行安全,教务处负责做好与考试院沟通,准备应急预案。
特此通知。
预防台风通知 篇四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执法局(城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
7日5时进入我省24小时警戒区。6时中心位于北纬21.1度、东经124.8度,就是在福州市东南方约780公里的西太平洋洋面上,近中心最大风力17级(60米/秒,超强台风级),中心最低气压915百帕,七级风圈半径280~35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100~150公里,十二级风圈半径70公里。台风以每小时20~2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以东洋面靠近。预计8日凌晨到上午登陆台湾中南部(超强台风级),登陆台湾后强度将明显减弱,之后穿过台湾海峡向福建沿海靠近,将于9日早晨到上午登陆福建中北部沿海,将对我省造成严重的风雨影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6日22时已启动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现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黄琪玉副省长在防台风视频会议讲话的通知》(闽汛电〔2016〕10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部署落实应急响应。此次台风对我省造成的危害不可小视,各地务必高度警惕,从最不利的情况考虑,强化部署,细化防御措施,密切监视台风路径和风、雨、浪、潮等各类汛情信息,及时预警,将台风信息传递到行业所属企事业单位,确保责任到人。要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及时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提早调配应急物资和队伍到防台风重点区域,加强对基层和行业企事业单位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强化值班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并及时报告省厅。省厅值班室电话:0591-87614009,传真:87614005。
二、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范。切实做好城区排涝站、泵站的调度以及滞洪区、内河、供水水库纳容准备。对于城市地下通道、城市立交桥下等重点部位要提前部署警示警戒标志(包括淹没水深标示),备好砂袋等防涝材料,加强现场查勘,派专人值守。加强排水、排涝设施检查、调试,确保发电、供排水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加强取水口、引水管渠监控以及对水源、出厂水的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加强对雨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及时疏通雨水管道,清掏污水处理厂进水格栅,避免由于暴雨冲刷夹带的垃圾杂物堵塞管道、阀门和水泵等。加强路灯排查、检修、加固,确保台风期间正常照明。配合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对大型广告牌及时检查加固,避免坠落。加强垃圾填埋场安全检查,确保坝体安全,防止因暴雨引起坍塌事故,防范渗沥液外溢渗透引发水体污染。供水、供气、市政、环卫等部门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备足抢险机械、物资、车辆,提前集结,随时待命,并做好支援抢险准备。
三、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防范。督促指导在建工地对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以及正在施工的地下室支护结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景观改造工程外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部位以及位于学校、集贸市场、临街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高空设施和悬挂物的安全检查,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所有涉海在建项目要在7日18时前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物资和设备,其他台风影响区域的建筑工地要按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适时停止施工,停工期间工地除安排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
四、加强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各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可能发生危险部位和设施的安全点检,及时提醒游客特别是来闽旅游的游客注意防台风安全。所有滨海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要在7日18时前全部关闭,其他台风影响区域的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适时关闭景区和公园,组织游客疏散避险并安排专人值班和巡查。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集结抢险队伍做好待命准备,及时清理被台风刮倒的树木,确保道路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所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入口设置醒目告示,提醒并督促业主及时检查阳台、栏杆,转移花盆、花架等物品,防止高空坠物伤人。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下室排水、防渗漏设施等功能性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对易发生内涝的'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低洼部位,要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进水遭淹,有住人的要及时撤离,存放的物资、车辆要及时转移。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户外高空悬挂物、广告牌等的排查检查,该加固的要加固,无法加固的要及时拆除。
六、做好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工作。各地要根据台风可能带来的暴雨、洪水、内涝和山洪地质灾害,详细掌握辖区内各类危险区域的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城市低洼地带和危旧房屋、农村危房、人员集中的农房、地灾易发区等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避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黄琪玉副省长在防台风视频会议讲话的通知》(闽汛电〔2016〕106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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