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最新3篇)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一
深圳市公租房是指由政府投资兴建或者购买的,面向符合条件的市民提供租赁的住房。公租房政策的实施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价格适宜的住房选择。那么,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家庭条件,二是个人条件。对于家庭条件而言,首先申请人的户籍必须在深圳市,且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一年。其次,申请人的家庭人口规模也是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一般要求家庭人口规模不超过核定人口规模的2倍。此外,申请人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深圳市规定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对于个人条件而言,首先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购房补贴等。再次,申请人的家庭年收入必须在深圳市规定的限制范围内,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公租房有所差异。此外,申请人不能在深圳市拥有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房等。
除了以上的基本条件外,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请还需要符合一些特殊条件。例如,符合特定岗位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以及深圳市鼓励发展的特定行业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优先申请政策。此外,残疾人、低保户、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条件和个人条件。家庭条件主要包括户籍、社保缴纳情况、家庭人口规模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方面的要求;个人条件主要包括年龄、民事行为能力、家庭年收入、房产状况等方面的要求。此外,特定群体和特殊岗位的人员还可以享受相应的优先申请政策。通过了解这些申请条件,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更好地了解如何申请深圳市公租房,从而获得更好的居住条件。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二
深圳市公租房是由政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政策。那么,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首先,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条件和个人条件。对于家庭条件而言,申请人必须具备深圳市户籍,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年。此外,家庭人口规模一般不得超过核定人口规模的2倍。申请人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也要在深圳市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对于个人条件而言,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购房补贴等。此外,申请人的家庭年收入必须在深圳市规定的限制范围内,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公租房有所差异。申请人不能在深圳市拥有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房等。
除了以上的基本条件外,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请还需要满足一些特殊条件。例如,符合特定岗位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以及深圳市鼓励发展的特定行业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优先申请政策。残疾人、低保户、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条件和个人条件。家庭条件主要包括户籍、社保缴纳情况、家庭人口规模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方面的要求;个人条件主要包括年龄、民事行为能力、家庭年收入、房产状况等方面的要求。此外,特定群体和特殊岗位的人员还可以享受相应的优先申请政策。通过了解这些申请条件,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更好地了解如何申请深圳市公租房,从而获得更好的居住条件。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三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大家了解吗?要申请深圳公租房首先要去了解深圳公租房政策!以下是文书帮整理的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政策,请阅读!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二)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三)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也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这意味着,取得深圳市户籍的人才,不再需要等待社保缴交期限满期后才能参加公租房轮候。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深圳公租房申请材料
区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审核、扫描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未婚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充材料
1.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失独家庭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提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成年子女就学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政策的,申请时不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但在认租时须提交;已违反超生政策的,申请时应当提交自接受处理之日起已满5年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
深圳公租房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二)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
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三)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市主管部门终审。
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五)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六)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深圳公租房申请时限收费
时限:即到即办。
收费:不收费。
深圳公租房申请注意
(一)轮候期间住房、计划生育、人口、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手续。
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
其他信息变更的,应当及时在系统中自行修改。
(二)需要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在首次申请时一并申报。
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的,视为重新申报,应当重新轮候。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时,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简称非共同申请人,仅限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非共同申请人包括:非深户且未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配偶)父母无深户的一方;成年子女的配偶(无论是否有深户)。
(四)属于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的,可享受有关公共租赁住房低保政策时,另需提交届时有效的市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